吕某于2003年8月到某汽车俱乐部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吕某任汽车修理工,每月工资为1000元。2003年9月25日,吕某在工作中铁屑飞入左眼受伤,经专科医院检查,诊断为“左眼外伤性白内障、左眼内异物、左角膜裂伤”。2004年8月30日,吕某经所在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十级伤残。2004年9月17日吕某因工伤赔偿问题向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该汽车俱乐部向其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拖欠工资以及仲裁费用等共计3万余元。2004年10月16日,双方经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了协议。按照协议,自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俱乐部向吕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共9000元,吕某自愿放弃其他申诉请求。之后俱乐部向吕某支付了9000元,吕某将工伤证交回,双方解除劳动关系。2006年4月15日吕某左眼视力突然下降,到眼科医院治疗,被医院确诊为“左视网膜脱离需植入人工晶体”。2006年6月16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吕某不服裁决,遂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在审理过程中,根据吕某申请。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委托当地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吕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其结论为:被鉴定人吕某左眼视网膜脱离与其2003年外伤有直接因果关系;被鉴定人吕某的伤残程度为七级。吕某支付了1600元的鉴定费。2006年4月15日至2006年9月间,吕某在眼科医院花费检查费、住院费、医药费共计9945.31元,交通费650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汽车俱乐部没有提供吕某离开该汽车俱乐部后再次受伤的证据,陆某提出该俱乐部应当按照2006年以后工伤的相关标准进行赔偿。请结合本案例,分析说明一审法院应当如何做出合法公正的裁决。

吕某于2003年8月到某汽车俱乐部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吕某任汽车修理工,每月工资为1000元。2003年9月25日,吕某在工作中铁屑飞入左眼受伤,经专科医院检查,诊断为“左眼外伤性白内障、左眼内异物、左角膜裂伤”。2004年8月30日,吕某经所在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十级伤残。2004年9月17日吕某因工伤赔偿问题向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该汽车俱乐部向其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拖欠工资以及仲裁费用等共计3万余元。2004年10月16日,双方经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了协议。按照协议,自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俱乐部向吕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共9000元,吕某自愿放弃其他申诉请求。之后俱乐部向吕某支付了9000元,吕某将工伤证交回,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2006年4月15日吕某左眼视力突然下降,到眼科医院治疗,被医院确诊为“左视网膜脱离需植入人工晶体”。2006年6月16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吕某不服裁决,遂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在审理过程中,根据吕某申请。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委托当地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吕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其结论为:被鉴定人吕某左眼视网膜脱离与其2003年外伤有直接因果关系;被鉴定人吕某的伤残程度为七级。吕某支付了1600元的鉴定费。2006年4月15日至2006年9月间,吕某在眼科医院花费检查费、住院费、医药费共计9945.31元,交通费650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汽车俱乐部没有提供吕某离开该汽车俱乐部后再次受伤的证据,陆某提出该俱乐部应当按照2006年以后工伤的相关标准进行赔偿。
请结合本案例,分析说明一审法院应当如何做出合法公正的裁决。


参考解析

解析:本案是一起非常特殊而又具有代表性的工伤复发赔偿纠纷案件,牵涉到多个法律问题。1)当事人双方签署赔偿协议并解除劳动关系后,面对新发生的争议如何界定该赔偿协议的性质。
①《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工伤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据此,吕某根据该赔偿协议拿到了相应的补偿,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体现了意思自治的原则,该赔偿协议应该是有效的。
②按常理,吕某拿到补偿、交回工伤证、双方解除关系,该赔偿协议已经得到完全的履行,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到此为止。
2)吕某的伤情在两年后发生了变化,其伤残等级提高到七级。
①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的前提条件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相较不同伤残等级所应享受的待遇,原赔偿协议明显存在缺陷,失去了客观存在的基础。
②由于吕某享受的赔偿低于国家法定标准,故原赔偿协议由有效转为无效,俱乐部也因此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3)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旧伤复发,吕某能否得到赔偿。
①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复查鉴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生活费自理障碍等级发生变化的,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次月起,其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作相应的调整。
②尽管该规定是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作出的,但从立法的目的、立法的宗旨去认识,不应生搬套用法律规定,应遵从凡工伤者应得到救济的原则。
4)吕某旧伤复发适用的赔偿标准。
①因双方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适用吕某初次鉴定时的标准更加客观公平。理由是吕某重新要求俱乐部赔偿,也是基于双方原有的劳动关系,既然双方曾就该问题达成过协议,只是赔偿的前提发生了变化,那么工伤赔偿的标准应当按照原赔偿协议的标准予以确定。
②它再次体现了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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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王某到某建筑公司打工,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工资3000元,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7天,不享受年休假,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伤残,公司概不负责。2015年6月,王某在施工中因操作不当被砸伤。王某认为自己被砸伤属于工伤,要求公司予以赔偿,但公司却以王某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被砸伤为工伤,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关于王某被砸伤是否为工伤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王某在施工中因操作不当被砸伤,责任在王某本人,因此所受伤不应当为工伤B.王某与公司已约定发生伤残公司概不负责,因此所受伤不应当为工伤C.王某在施工中因操作不当被砸伤,王某本人有一定责任,但所受伤仍应当为工伤D.如果王某在该建筑公司工作1年以上,所受伤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2015年3月,王某到某建筑公司打工,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工资3000元,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7天,不享受年休假,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伤残,公司概不负责。2015年6月,王某在施工中因操作不当被砸伤,王某认为自己被砸伤属于工伤,要求公司予以赔偿,但公司却以王某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被砸伤为工伤,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关于工伤认定的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已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对王某所受伤做出工伤认定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无权对王某所受伤做出工伤认定C.王某被砸伤后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D.王某认为自己被砸伤属于工伤,某建筑公司应当同意王某的看法

2015年3月,王某到某建筑公司打工,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工资3000元,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7天,不享受年休假,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伤残,公司概不负责。2015年6月,王某在施工中因操作不当被砸伤,王某认为自己被砸伤属于工伤,要求公司予以赔偿,但公司却以王某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被砸伤为工伤,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关于王某被砸伤是否为工伤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王某在施工中因操作不当被砸伤,责任在王某本人,因此所受伤不应当为工伤B.王某与公司已约定发生伤残公司概不负责,因此所受伤不应当为工伤C.王某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被砸伤,王某本人有一定责任,但所受伤仍应当为工伤D.王某在某建筑公司如果工作1年以上,所受伤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2015年3月,王某到某建筑公司打工,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工资3000元,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7天,不享受年休假,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伤残,公司概不负责。2015年6月,王某在施工中因操作不当被砸伤。王某认为自己被砸伤属于工伤,要求公司予以赔偿,但公司却以王某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被砸伤为工伤,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关于工伤认定的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已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对王某所受伤作出工伤认定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权对王某所受伤作出工伤认定C.王某被砸伤后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D.王某认为自己被砸伤属于工伤,该建筑公司应当同意王某的看法

吴某系某纺织有限公司工人。2011年3月15日,吴某在下班途中与单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受伤。为赔偿问题,吴某将单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37000元,单某赔偿1500元。事故发生后,吴某同时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吴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构成工伤。吴某受伤情况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由于该纺织有限公司未为吴某交纳工伤保险金,吴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终止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该单位不服,认为仲裁裁决未扣除吴某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已获赔的医疗费等费用,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人民法院判决对此作出肯定的回答,用人单位被判决承担医疗费、护理费、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68000元。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个月的本人工资。A.3B.6C.9D.12

吴某系某纺织有限公司工人。2011年3月15日,吴某在下班途中与单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受伤。为赔偿问题,吴某将单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37000元,单某赔偿1500元。事故发生后,吴某同时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吴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构成工伤。吴某受伤情况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由于该纺织有限公司未为吴某交纳工伤保险金,吴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终止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该单位不服,认为仲裁裁决未扣除吴某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已获赔的医疗费等费用,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人民法院判决对此作出肯定的回答,用人单位被判决承担医疗费、护理费、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68000元。工伤保险费由( )承担。A.用人单位B.劳动者本人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起D.社保机关

吴某系某纺织有限公司工人。2011年3月15日,吴某在下班途中与单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受伤。为赔偿问题,吴某将单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37000元,单某赔偿1500元。事故发生后,吴某同时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吴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构成工伤。吴某受伤情况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由于该纺织有限公司未为吴某交纳工伤保险金,吴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终止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该单位不服,认为仲裁裁决未扣除吴某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已获赔的医疗费等费用,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人民法院判决对此作出肯定的回答,用人单位被判决承担医疗费、护理费、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68000元。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包括( )。A.工伤认定申请表B.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C.本人身份证明D.本人工资单E.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吕某于2003年8月到某汽车俱乐部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吕某任汽车修理工,月工资为1000元。2003年9月25日,吕某在工作中铁屑飞入左眼受伤,经专科医院检查,诊断为“左眼外伤性白内障、左眼内异物、左角膜裂伤”。2004年8月30日,吕某经所在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十级伤残。2004年9月17日吕某因工伤赔偿问题向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该汽车俱乐部向其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拖欠工资以及仲裁费用等共计3万余元。2004年10月16日,双方经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了协议。按照协议,自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俱乐部向吕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9000元,吕某自愿放弃其他申诉请求。之后俱乐部向吕某支付了9000元,吕某将工伤证交回,双方解除劳动关系。2006年4月15日吕某左眼视力突然下降,到眼科医院治疗,被医院诊断为“左视网膜脱离、左人工晶体眼”。2006年4月26日,吕某因工伤赔偿问题再次向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2006年6月16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吕某不服裁决,遂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根据吕某申请,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委托当地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吕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其结论为:被鉴定人吕某左眼视网膜脱离与其2003年外伤有直接因果关系;被鉴定人吕某的伤残程度为七级。吕某支付了1600元的鉴定费。2006年4月15日至2006年9月间,吕某在眼科医院花费检查费、住院费、医药费共计9945.31元,交通费650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汽车俱乐部没有提供吕某离开该俱乐部后再次受伤的证据,吕某提出该俱乐部应当按照2006年以后工伤的相关标准进行赔偿。请结合本案例,分析说明一审法院应当如何作出合法公正的裁决。(18分)

吕某因侮辱他人被法院判处管制刑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对于吕某,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送交的执行机关是()。A、吕某所在地看守所B、吕某所在地公安机关C、吕某所在地检察院D、吕某所在地居民委员会

李某误将他人打伤致死。其同学吕某出于朋友义气,代李某到公安机关自首。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吕某在监狱中服刑1年后又反悔,供出事情真相。后法院经法定程序改判无罪。吕某要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吕某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公安机关错误拘留B、吕某不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其被羁押是自己的虚伪供述所致C、吕某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检察机关错误逮捕D、吕某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法院错误判决

2011年5月10日,吕某因扰乱A市B区政府的办公秩序行为被B区公安分局传唤。5月12日B区公安分局对其拘留5日(已执行),吕某申请复议。6月3日,A市公安局维持了处罚决定,吕某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于7月5日撤销了处罚决定。B区公安局未上诉。本案中吕某要求国家赔偿的时效应当从2011年6月3日起算。

姜某要求吕某到超市为他偷窃日用品、食品等,吕某偷窃后交给姜某,姜某给吕某一点零用钱,作为对吕某的奖励。而如果吕某稍有不满或者不愿偷窃,姜某便会拳脚相加,并威胁他如果不继续为其偷窃,就剁其双手。吕某共为姜某盗窃2次,盗窃财物价值共计约人民币8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姜某和吕某的行为属于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B、姜某和吕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C、姜某胁迫他人实施盗窃行为,应从重处罚D、吕某在姜某胁迫下实施盗窃行为,应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某县公安局民警赵某工作时间私自携枪外出饮酒。酒后与吕某发生纠纷,赵某遂开枪击中吕某,后吕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现赵某已被逮捕。吕某的继承人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A、吕某的继承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赵某承担赔偿责任B、吕某的继承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该县公安局承担赔偿责任C、吕某的继承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赵某和该县公安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D、吕某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吕某因身体不适,到某医院就医。经检查,医院发现吕某患有严重疾病,应当采取手术或者保守治疗。医生向吕某口头说明了病情,告知手术治疗方案,但未告知保守疗法。在吕某签署手术同意书后,外科医生朱某作为主刀医生进行手术。手术结束后不久,吕某因并发症去世。对于吕某的死亡,以下说法错误的有()A、若手术存在违反医疗常规的情形,医院与朱某须承担按份责任B、医院告知不充分,须承担赔偿责任C、若手术过程并无瑕疵,医院不承担责任D、若手术过程中存在医疗事故,医院与朱某承担连带责任

吕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王某代理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李某认为吕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吕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吕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吕律师应当如何去做?A、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B、经征得王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C、因委托事由与王某无关可以接受委托D、向李某婉言谢绝委托

郭某经批准,在路旁搭建一临时修理部。后其未经批准,将其改造为水泥楼房。城管所发现后两次限期拆除,郭某均不予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吕某、关某见此情形,于下班时间将其强行拆除,致使郭某屋内许多电器被损。郭某不服,要求城管所赔偿。本案的赔偿责任应如何认定?()A、应由吕某、关某赔偿B、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吕某、关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C、应由城管所和吕某、关某二人共同赔偿D、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城管所工作人员属于违法采取强制措施

某乡镇企业在吕某与某国有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许诺给吕某更高的报酬,与吕某签订了劳动合同,给上述国有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对此,下列评论中哪些是不正确的?A、该乡镇企业应承担有关行政责任B、该乡镇企业应承担说服吕某回到该国有企业工作的责任C、该乡镇企业应承担解除与吕某签订的合同的责任D、该乡镇企业与吕某负连带赔偿的责任

钱某于2010年8月应聘到某公司工作,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1月的一天,钱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因汽车相撞而受伤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8级残疾。出院后,钱某要求公司认定工伤,并支付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钱某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予以拒绝。钱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因车祸受伤致残,可以( )。A、认定为工伤B、视同为工伤C、不属于工伤D、条件不足,无法确定

单选题钱某于2010年8月应聘到某公司工作,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1月的一天,钱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因汽车相撞而受伤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8级残疾。出院后,钱某要求公司认定工伤,并支付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钱某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予以拒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 )支付工伤保险待遇。A职工B工会C用人单位D社保机构

单选题钱某于2010年8月应聘到某公司工作,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1月的一天,钱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因汽车相撞而受伤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8级残疾。出院后,钱某要求公司认定工伤,并支付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钱某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予以拒绝。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 )年后,钱某或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A0.5B1C2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