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外购一批原木,取得生产者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将该批原木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A.2.62B.2.67C.2.89D.2.68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外购一批原木,取得生产者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将该批原木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62
B.2.67
C.2.89
D.2.68
B.2.67
C.2.89
D.2.68
参考解析
解析:木制一次性筷子从价计征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其中,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甲企业购入原木应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90%计入材料成本。支付的运费1万元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90% +1+5)÷(1-5%)×5%=2.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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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收购金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收购一批烟叶,向农民支付收购价款50万元,并按收购价的10%支付了价外补贴;将该批烟叶运往乙加工厂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税务局代开的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加工厂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加工厂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A.22.62B.21.67C.25.89D.27.46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92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A.54.36 B.58.11 C.67.12 D.60
某县城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外购一批原材料,不含税金额为45万元将该批原材料运往位于市区的乙企业并委托其加工成高尔夫球具一批,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5万元。当月加工完毕,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已知乙企业无同类高尔夫球具的销售价格,高尔夫球具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万元。A.0.43B.0.38C.0.12D.0.1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1.99B.3.50C.2.09D.1.80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甲厂留存仓库的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0B.1.50C.0.90D.0.77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A.2.16B.6.58C.3.25D.2.19
甲地板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 年3月将外购成本为260万元的未经涂饰的地板委托乙企业加工成漆饰地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万元,当月委托加工收回的漆饰地板70%已经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50万元,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对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甲企业销售漆饰地板不再缴纳消费税B.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6.5万元C.甲企业销售漆饰地板应纳消费税7万元D.甲企业销售漆饰地板应纳消费税2.5万元E.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5万元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将上述外购己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己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A.2.16B.2.19C.3.25D.6.58
(2015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外购价值260万元的素板委托乙企业加工实木地板,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5万元,甲企业销售返回的70%实木地板,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50万元,下列描述正确的有( )。(上述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A.甲企业不需缴纳消费税B.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16万元C.甲企业缴纳消费税7万元D.甲企业缴纳消费税2.5万元E.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15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6.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62B.2.67C.2.89D.2.95
(2014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A.2.62B.2.67C.2.8D.2.89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万元。 A.12.63B.13.55C.13.68D.14.60
甲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92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A.51.19 B.59.25 C.59.81 D.64.90
(2014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6.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A.2.62B.2.67C.2.89D.2.95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A、12.63万元B、13.55万元C、13.68万元D、14.6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A、2.62万元B、2.67万元C、2.89万元D、2.95万元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是多少?
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A2.62B2.67C2.89D2.95
多选题甲地板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将外购成本为260万元的未经涂饰的地板委托乙企业加工成漆饰地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万元,当月委托加工收回的漆饰地板70%已经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50万元,对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2015年)A甲企业销售漆饰地板不再缴纳消费税B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6.5万元C甲企业销售漆饰地板应纳消费税7万元D甲企业销售漆饰地板应纳消费税2.5万元E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5万元
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A2.62万元B2.67万元C2.89万元D2.95万元
问答题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是多少?
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A2.62B2.67C2.89D2.95
问答题化妆品厂(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份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款51000元;当月将该批材料全部发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一批化妆品,本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其消费税已由乙企业代收代缴。支付加工费,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加工费8000元、辅助材料4800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本月收回委托乙企业加工的化妆品中,80%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00元;剩余20%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该化妆品消费税适用税率15%。要求:计算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甲厂当月应纳的消费税。
单选题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A12.63万元B13.55万元C13.68万元D14.6万元
单选题甲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一批烟叶,烟叶成本为17.4万元,将其委托乙企业加工成烟丝,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万元。已知乙企业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A6.12B8.4C8.74D9.86
单选题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2013年真题]A12.63万元B13.55万元C13.68万元D1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