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0日,公司股票自2011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何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09年9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2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  2009年1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魏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双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于2011年2月17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2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  2011年5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  2011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何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  2011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  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1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  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何某是否有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说明理由。  2.董事魏某是否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说明理由。  3.董事何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股东郑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股东郑某是否可以于2011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0日,公司股票自2011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何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09年9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2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
  2009年1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魏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双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于2011年2月17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2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
  2011年5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
  2011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何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
  2011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
  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1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
  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何某是否有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说明理由。
  2.董事魏某是否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说明理由。
  3.董事何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股东郑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股东郑某是否可以于2011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解析:1.董事何某无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本题中,甲公司董事何某是乙公司的出资人之一,因此在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项目表决时,何某应该予以回避,不得行使表决权。
  2.董事魏某不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規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
任。本题中,董事魏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也被记载于会议记录,因此魏某对此投资项目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3.董事何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入或者卖出该公司的证券,不得泄露该信息,也不得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本题中,董事何某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建议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4.股东郑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郑某持有甲公司2%股份,符合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要求,依法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后,监事会拒绝提起,因此,郑某可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股东郑某不能于2011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根据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本题中,甲公司股票自2011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因此发起人持有的股票应自此次公开发行股票日2011年2月1EJ后的1年内不得转让,即:2011年2月1日~2012年2月1日,因此,郑某在2011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是不符合规定的。

相关考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1日设立,2007年3月1日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2007年9月1日,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下列决议,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自2008年3月2日起可自由转让B.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自2007年9月2日起可自由转让C.公司董事会秘书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自2008年3月2日起可自由转让D.公司收购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用于未来一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E.接受乙公司以所持有的甲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担保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05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05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05年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双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05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 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05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05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05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63.董事李某是否有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说明理由

收购期限届满,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证券交易所应终止乙公司上市B.乙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甲公司以同等条件收购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甲公司不得拒绝C.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之日起满6个月后才能转让D.甲公司应将收购情况报告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简称由上市公司根据原证券简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昨日收盘价”字段设置该次股东大会讨论的议案总数。 ( )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在拟定对外投资计划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只能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B.甲公司对外投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C.甲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人D.若甲公司章程对单项投资有数额限制的,其投资计划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共用题干(一)资料2003年6月,自然人甲、乙与其他投资人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共同投资设立了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2009年7月,A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9年9月,A公司股票在某证券交易所上市。2011年3月,A公司对外公告的2010年度报告显示:A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通过公益组织向某灾区捐款300万元。2011年4月,乙在参加A公司董事会过程中,获悉A公司计划收购B公司部分股份。会议结束后,乙预测A公司股票会因此而上涨,于是在A公司相关收购信息尚未公告的情况下,从证券市场上大量购进A公司股票。2011年6月,证券交易所发现A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有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针对A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作虚假记载并可能误导投资者的情形,证券交易所可以:A:暂停A公司股票上市交易B:终止A公司股票上市交易C:向中国证监会请求暂停A公司股票上市交易D:向中国证监会请求终止A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013年)A市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从事化工产品生产,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10年8月,甲公司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开始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同年12月,甲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12年10月,甲公司董事刘某参加董事会会议期间,获悉本公司将收购乙上市公司的股份,可能对甲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于是立即电话通知朋友赵某买进甲公司股票。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甲公司董事刘某在董事会会议期间电话通知朋友赵某购进甲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 )A.内幕交易B.证券欺诈C.发布虚假信息D.操纵证券市场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0日,公司股票自2011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 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何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 公司于2009年9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 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 甲公司投资2 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09年12月10日,即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 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魏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 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双就投 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于2011年2月17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2 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11年5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11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何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11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 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 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1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绐他人。股东郑某是否可以于2011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0日,公司股票自2011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 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何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 公司于2009年9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 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 甲公司投资2 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09年12月10日,即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 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魏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 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双就投 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于2011年2月17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2 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11年5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11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何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11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 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 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1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绐他人。董事魏某是否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0日,公司股票自2011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 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何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 公司于2009年9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 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 甲公司投资2 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09年12月10日,即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 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魏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 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双就投 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于2011年2月17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2 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11年5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11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何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11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 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 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1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绐他人。股东郑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0日,公司股票自2011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 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何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 公司于2009年9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 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 甲公司投资2 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09年12月10日,即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 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魏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 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双就投 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于2011年2月17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2 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11年5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11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何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11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 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 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1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绐他人。董事何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年内不得转让。A.1B.2C.3D.5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限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B.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 年内不得转让C.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 年内不得转让D. 公司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 A、6个月B、1年C、2年D、3年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15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15年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15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15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的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15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5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股东郑某是否可以于2015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并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15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15年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15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15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的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15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5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董事李某是否有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并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15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15年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15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15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的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15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5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股东郑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不得转让。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09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甲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家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新研发一个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 2009年4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2009年4月20日,甲公司按照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 2009年8月,该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损失重大。 2009年9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将甲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的信息泄露给其朋友王某,王某据此信息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抛售。2009年9月3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 2009年10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甲公司监事会自收到郑某的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郑某于2009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董事李某是否有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的决议行使表决权?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15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15年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15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15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的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15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5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05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05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05年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05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05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的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05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賠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05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董事李某是否有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并说明理由。(2)董事陈某是否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3)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股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4)股东郑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5)股东郑某是否可以于2005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09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甲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家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新研发一个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 2009年4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2009年4月20日,甲公司按照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 2009年8月,该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损失重大。 2009年9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将甲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的信息泄露给其朋友王某,王某据此信息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抛售。2009年9月3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 2009年10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甲公司监事会自收到郑某的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郑某于2009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郑某于2009年12月20日转让其全部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15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15年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15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15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的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15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5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股东郑某是否可以于2015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09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甲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家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新研发一个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 2009年4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2009年4月20日,甲公司按照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 2009年8月,该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损失重大。 2009年9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将甲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的信息泄露给其朋友王某,王某据此信息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抛售。2009年9月3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 2009年10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甲公司监事会自收到郑某的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郑某于2009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董事李某将甲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的信息泄露给其朋友王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王某据此信息抛售甲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并说明理由。

不定项题甲公司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于2014年1月3日持有乙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5%。回答下列问题。收购期限届满,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证券交易所应终止乙公司上市B乙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甲公司以同等条件收购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甲公司不得拒绝C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之日起满6个月后才能转让D甲公司应将收购情况报告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多选题甲投资者收购一家股本总额为4.5亿元人民币的上市公司。下列关于该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12年真题改编]A收购期限届满,该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由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B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被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后,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2%的股东,要求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向甲投资者出售其股票的,甲投资者可拒绝收购C甲投资者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D收购行为完成后,甲投资者应当在15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09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甲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家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新研发一个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09年4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2009年4月20日,甲公司按照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09年8月,该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损失重大。2009年9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将甲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的信息泄露给其朋友王某,王某据此信息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抛售。2009年9月3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09年10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甲公司监事会自收到郑某的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郑某于2009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李某是否有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的决议行使表决权?并说明理由。 (2)董事陈某是否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董事李某将甲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的信息泄露给其朋友王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王某据此信息抛售甲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并说明理由。 (4)股东郑某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郑某于2009年12月20日转让其全部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