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 经查,甲公司、陈某在首次开庭前未向法庭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016年)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
经查,甲公司、陈某在首次开庭前未向法庭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
经查,甲公司、陈某在首次开庭前未向法庭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解析: (1) 甲公司主张全部抵押合同无效不成立。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该条款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2) 甲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题目中甲公司在首次开庭前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法院继续审理,甲公司不能再主张由A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 陈某的抗辩(1)不成立。根据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的,保证合同也成立。
(4) 陈某的抗辩(2)不成立。根据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 陈某的抗辩(3)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题目中是债务人甲公司自己的财产提供抵押,所以债权人应当先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6) 李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李某应当在抽逃出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 甲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题目中甲公司在首次开庭前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法院继续审理,甲公司不能再主张由A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 陈某的抗辩(1)不成立。根据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的,保证合同也成立。
(4) 陈某的抗辩(2)不成立。根据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 陈某的抗辩(3)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题目中是债务人甲公司自己的财产提供抵押,所以债权人应当先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6) 李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李某应当在抽逃出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相关考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因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B.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C.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D.如果甲担任执行董事,那么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
甲有限责任公司拟于2007年10月成立一家由其独家出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乙公司),下列关于其拟订的公司章程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万元,分两次缴纳其出资额B.不设股东会,由甲有限责任公司行使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C.甲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多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甲有限责任公司以40%的货币资金出资,其余均以实物和劳务形式出资
2﹒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3﹒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因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B.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C.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D.甲担任执行董事,并且同时兼任监事
李某与王某组建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李某与王某各认缴出资15万元。在李某和王某各出资10万元后,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对“有限责任”的理解,正确的是:A.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30万元的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B.李某和王某各以实缴资本金10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C.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成立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D.李某和王某各以认缴资本金15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自然人甲拟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注册资本为3万元B.甲可以采取首次出资额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0%C.甲在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后,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甲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表述,正确的一项是:()A: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B: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万元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2012年)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王某投资设立了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王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王某以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甲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B有限责任公司B.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王某自行行使股东会职权,有关决定由王某签字后书面置备于公司C.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D.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王某签字认可存档
2014年4月,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张某担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乙投资公司拟收购甲公司,经查,甲公司存在下列情况:(1)张某将其已转入甲公司账户的200万元出资转出100万元;(2)王某曾于2010年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013年刑满释放;(3)李某出资的办公用房,虽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至今仍未交付甲公司使用。为此,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得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王某担任甲公司董事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多选题(2019)李某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李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决定用公司盈利再投资设立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决定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C决定由李某本人担任公司经理和法定代表人D决定不设股东会
单选题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单选题李某为甲股份公司的董事长。赵某为乙股份公司的董事长。甲公司持有乙公司60%的股份。甲、乙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公司法不予禁止的是()。A乙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B甲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C甲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D乙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问答题2014 年 4 月,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张某担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担任公司董事。2017 年 5 月,乙投资公司拟收购甲公司,经查、甲公司存在下列情况: (1)张某将其已转入甲公司账户的 200 万元出资转出 100 万元; (2)王某曾于 2010 年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 3 年,2013 年刑满释放; (3)李某出资的办公用房,虽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经其他股东催促,至今仍未交付甲公司使用。为此,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得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转出 100 万元出资是什么行为?张某应向甲公司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2)王某担任甲公司董事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3)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2014年4月,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张某担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乙投资公司拟收购甲公司,经查,甲公司存在下列情况:(1)张某将其已转入甲公司账户的200万元出资转出100万元;(2)王某曾于2010年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013年刑满释放;(3)李某出资的办公用房,虽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至今仍未交付甲公司使用。为此,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得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张某转出100万元出资是什么行为?张某应向甲公司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问答题2014年4月,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张某担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乙投资公司拟收购甲公司,经查,甲公司存在下列情况:(1)张某将其已转入甲公司账户的200万元出资转出100万元;(2)王某曾于2010年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013年刑满释放;(3)李某出资的办公用房,虽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至今仍未交付甲公司使用。为此,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得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多选题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B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C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D甲担任执行董事,并且同时兼任监事
单选题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12年真题]A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B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C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D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单选题王某投资设立了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王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王某以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甲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B有限责任公司B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王某自行行使股东会职权,有关决定由王某签字后书面置备于公司C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D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王某签字认可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