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发文字号标示的顺序是:发文机关代字、分类标识、年份号、同一年度发文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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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考题:
发文字号“国发[2000]23号”,其中包含的要素有( )A.发文机关代字B.发文顺序号 发文字号“国发[2000]23号”,其中包含的要素有( )A.发文机关代字B.发文顺序号C.发文年份D.文种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发文字号的三个要素的排列顺序是( )。A.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B.年份发文机关代字发文顺序号C.年份发文顺序号发文机关代字D.发文顺序号发文机关代字年份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三部分组成。下列发文字号标识正确的是()。A、嘉院教字〔2011〕1号B、嘉院教字〔2011〕第一号C、嘉院教字〔2011年〕1号D、嘉院教字〔2011年〕第1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发文字号的三个要素的排列顺序是()。A、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B、年份发文机;关代字;发文顺序号C、年份发文顺序号;发文机关;代字D、发文顺序号;发文机关;代字年份
单选题发文字号不包括()。A发文年份 B公文份数序号 C文件顺序号 D发文机关代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