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用来表明一个类是实际上拥有但可能共享另一个类的对象。

聚合用来表明一个类是实际上拥有但可能共享另一个类的对象。


相关考题:

类之间共享属性和操作的机制称为(14)。一个对象通过发送(15)来请求另一个对象为其服务。A.多态B.动态绑定C.静态绑定D.继承

不能作为类成员的是______。A.自身类对象B.自身类对象的引用C.自身类对象的指针D.另一个类的对象

下面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不正确的是(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C.fm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下列不能作为类的成员的是A.自身类对象的指针B.自身类对象C.数组D.另一个类的对象

下列情况中,不会调用拷贝构造函数的是( )。 A.用一个对象去初始化同一类的另一个新对象时SXB 下列情况中,不会调用拷贝构造函数的是( )。A.用一个对象去初始化同一类的另一个新对象时B.将类的一个对象赋值给该类的另一个对象时C.函数的形参是类的对象,调用函数进行形参和实参结合时D.函数的返回值是类的对象,函数执行返回调用时

在面向对象方法中,对象是类的实例。表示对象相关特征的数据称为对象的(31)在该数据上执行的功能操作称为对象的(32);一个对象通过发送(33)来请求另一个对象为其服务。通常把一个类和这个类的所有对象称为类及对象或对象类。在UML中,用来表示显示构成系统的对象类以及这些对象类之间关系的图是(34)。A.数据变量B.数据结构C.属性D.定义

下面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______。A.abstract类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abstract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不能作为类成员的是(44)。A.自身类对象B.自身类对象的引用C.自身类对象的指针D.另一个类的对象

类模板的使用实际上是将类模板实例化成一个具体的( )。 A.类B.对象C.函数S 类模板的使用实际上是将类模板实例化成一个具体的( )。A.类B.对象C.函数D.模扳类

面向对象方法中,继承是指( )。A.-组对象所具有的相似性质B.一个对象具有另一个对象的性质C.各对象之间的共同性质D.类之间共享属性和操作的机制

在下面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一个类的所有对象都有各自的数据成员,它们共享函数成员B.一个类中可以有多个同名的成员函数C.一个类中可以有多个构造函数、多个析构函数D.在一个类中可以声明另一个类的对象作为它的数据成员

多重性指的是,某个类有()个对象可以和另一个类的()对象关联。

考虑这么一种情况:一个对象碰巧与另一个对象相对接近,但属于不同的类,因为这两个对象一般不会共享许多近邻,所以应该选择()的相似度计算方法。A、平方欧几里德距离B、余弦距离C、直接相似度D、共享最近邻

()是不可以作为某类的成员的。A、自身类对象的指针B、自身类的对象C、自身类对象的引用D、另一个类的对象

当一个类的成员是另一个类的对象时,该对象称为()。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C、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泛化针对类型而不针对实例,一个类可以继承另一个类,但一个对象不能继承另一个对象。

面向对象方法中,继承是指()。A、一组对象所具有的相似性质B、一个对象具有另一个对象的性质C、各对象之间的共同性质D、类之间共享属性和操作的机制

如果一个类是另一个类的子类型,则这个类的对象可以给另一个类的对象赋值,反之亦然。

下列有关类、对象和实例的叙述,正确的是哪一项?()A、类就是对象,对象就是类,实例是对象的另一个名称,三者没有差别B、对象是类的抽象,类是对象的具体化,实例是对象的另一个名称C、类是对象的抽象,对象是类的具体化,实例是类的另一个名称D、类是对象的抽象,对象是类的具体化,实例是对象的另一个名称

判断题如果一个类是另一个类的子类型,则这个类的对象可以给另一个类的对象赋值,反之亦然。A对B错

判断题泛化针对类型而不针对实例,一个类可以继承另一个类,但一个对象不能继承另一个对象。A对B错

多选题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C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填空题当一个类的成员是另一个类的对象时,该对象称为()。

单选题()是不可以作为某类的成员的。A自身类对象的指针B自身类的对象C自身类对象的引用D另一个类的对象

单选题考虑这么一种情况:一个对象碰巧与另一个对象相对接近,但属于不同的类,因为这两个对象一般不会共享许多近邻,所以应该选择()的相似度计算方法。A平方欧几里德距离B余弦距离C直接相似度D共享最近邻

单选题下列不能作为类的成员的是(  )。A自身类对象的指针B自身类对象C自身类对象的引用D另一个类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