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案件审判权的行使主体是()。A、院长B、法院各业务庭C、审判委员会D、审判组织
我国民事案件审判权的行使主体是()。
- A、院长
- B、法院各业务庭
- C、审判委员会
- D、审判组织
相关考题:
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于1992年7月1日在C市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供应合同。合同约定: ①由甲公司提供乙公司化工原料50吨,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乙公司收货付款。 ②合同履行地在A市; ③如发生纠纷,由C市某区基层法院管辖。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为及时提货,先付给了甲公司100万元货款,甲公司遂于同年10月2日将50吨化工原料运送至B市,乙公司收货后,拒付另400万元货款。11月,乙公司被上级主管部门并入丙公司。12月,甲公司以乙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为被告,向C市某区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进行中,丁公司提出,甲公司所供之化工原料系丁公司所有,原是暂存于甲公司仓库的,甲公司无权出售,故要求法院将化工原料判给它处理。此案中将乙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列为被告是否妥当?
下列有关先予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是()。A、当事人之问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先予执行措施B、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C、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D、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的有()。A、原告因车祸致残成为植物人,还没有确定法定代理人B、因发洪水冲坏道路,被告无法参加诉讼C、甲诉乙离婚案件,在诉讼中乙死亡D、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