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原告的是()。A、张三B、某有限责任公司C、某协会D、某工商局
下列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原告的是()。
- A、张三
- B、某有限责任公司
- C、某协会
- D、某工商局
相关考题:
张某因多次偷窃被公安机关处以3年劳动教养,张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则下列关于原告资格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因被限制人身自由,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B、张某近亲属须有张某的委托才可提起行政诉讼C、张某的近亲属可自行提起行政诉讼D、张某的近亲属须以张某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A市B区工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商贩叶某没有营业执照,对叶某做出了暂时扣押物品的决定。叶某不服该决定,则下列关于叶某的救济途径说法错误的有()。 A、叶某应当先向A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B、叶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市工商局申请,也可以向B区政府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叶某既可以直接申请复议,复议可以选择市工商局和B区政府任何一个;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D、叶某可以选择复议或诉讼途径,申请复议只能向市工商局申请
个体户刘某在行政诉讼中,委托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代理诉讼,该协会会长经刘某同意,指定协会成员郑某作为诉讼代理人。郑某应以谁的名义参加诉讼?()A.原告刘某B.区个体劳动者协会C.郑某自己D.协会会长
区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个体工商户李某、张某均有销售假冒白云边白酒的违法行为,于是共同对二人分别作出处罚决定。二人不服处罚,分别以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为被告起诉,法院决定合并审理两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李某、张某是必要共同原告,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必要共同被告B、李某、张某是必要共同原告,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是普通共同被告C 、李某、张某是普通共同原告,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必要共同被告D、李某、张某是普通共同原告,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是普通共同被告
人民法院受理周某、吴某诉乙市某运输公司案件后,一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A.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B.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C.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向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 38 题 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受行政机关行为影响。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是:A.某甲的父亲再婚,某甲要求法院撤销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B.王某认为税务机关没有依法收缴张某税款C.某乙与某丙(条件与某乙相同)竞争一市政工程时,市政部门将工程给标价高的某丙,某乙起诉D.自来水公司对小区居民超额用水行为进行处罚,居民起诉自来水公司
本案参加诉讼的人在诉讼中的正确地位是:A.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张某是被告B.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C.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张某是被告D.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张某与潘某欲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5年)A.张某、潘某签订公司设立书面协议可代替制定公司章程B.公司的注册资本可约定为50元人民币C.公司可以张某姓名作为公司名称D.张某、潘某二人可约定以潘某住所作为公司住所
共用题干 张某与林某同为甲市田山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某以个人名义在甲市免税进口一辆轿车,由张某代办各类手续,平时归张某使用。后张某将轿车卖给甲市国浩公司,并将所得款35万元人民币划入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户内。甲市某区工商局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张某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款。张某不服,向甲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甲市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林某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B:张某可以田山有限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C:本案的被告为甲市某区工商局D:冻结账款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
张某与林某同为甲市田山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某以个人名义在甲市免税进口一辆轿车,由张某代办各类手续,平时归张某使用。后张某将轿车卖给甲市国浩公司,并将所得款35万元人民币划入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户内。甲市某区工商局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张某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款。张某不服,向甲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甲市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A、林某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B、张某可以田山有限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C、本案的被告为甲市某区工商局D、冻结账款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
个体户刘某在行政诉讼中,委托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代理诉讼,该协会会长经刘某同意,指定协会成员郑某作为诉讼代理人。郑某应以谁的名义参加诉讼?()A、原告刘某B、区个体劳动者协会C、郑某自己D、协会会长
在某起行政诉讼中,某县工商局为应当追加的被告,但原告黄某在法院的告知下拒绝追加某县工商局为被告,则人民法院应当()A、通知某县工商局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B、裁定驳回黄某的起诉C、征求另一方被告机关的意见D、仍以某县工商局为共同被告,但可以要求其不参加庭审辩论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A、县工商局工作人员王某认为工商局对其作出的警告处分违法B、某运输企业认为县国税局应当偿还所欠的运输费C、公民刘某认为县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违法
张某与林某同为甲市田山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某以个人名义在甲市免税进口一辆轿车,由张某代办各类手续,平时归张某使用。后张某将轿车卖给甲市国浩公司,并将所得款35万元人民币划入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户内。甲市某区工商局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张某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款。张菜不服,向甲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甲市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林某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B、张某可以田山有限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C、本案的被告为甲市某区工商局D、冻结账款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
以下不属于行政许可行为的是()A、司法行政机关向张某颁发律师执照B、国家工商总局向北京市工商局就某问题作出批复C、公安局批准李某经营娱乐城D、工商局为林某、蒋某、王某拟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
在下列民事诉讼中,对于当事人确定的说法正确的有:()A、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将自己的营业执照副本、合同专用章借给个体工商户方某与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交付药物,方某不给药款,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起诉,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与方某是共同被告B、陈某与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L省分公司签约,L省分公司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就与陈某发生争议,陈某要起诉,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L省分公司是被告C、左岸公司与前卫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前卫公司要起诉,发现左岸公司已经分立为甲乙两有限责任公司,并在工商局办理登记。前卫公司仍必须以左岸公司作为被告D、小娜与小芳姐妹俩共有的一套房子被肖某长期占有、拒不归还,若起诉,小娜与小芳是共同原告
问答题原告: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黄某、郑某、林某(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三个股东)诉讼请求:①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履行对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②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与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一起承担偿还原告债权的连带责任。原告与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为方草地餐饮公司进行室内装潢,原告完成施工任务并经被告所属公司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但被告所属公司却一直未支付其应支付的工程款130万元;后餐饮公司因违法经营而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未清算,致使原告公司债权迟迟不能实现。原告认为,三被告系债务人公司股东,在该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执照后负有清算义务,但却未尽法定义务,被告不尽法定义务的行为是导致其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故提出以上诉请。现经法院查明:①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由黄某、郑某和林某三人共同发起设立。黄某以自有商铺作价200万元出资,郑某以实物作价50万元出资,林某以150万元货币出资。现经法院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评估确认,黄某的出资明显不实,商铺实际价值只有100万元。②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原告130万元工程款属实。问:(1)原告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执照后,其股东负有清算义务的主张是否有依据?为什么?(2)被告黄某、郑某、林某是否应该对公司该笔债务负连带责任?为什么?(3)你认为该案应如何处理?
不定项题某市A区公民李某在B区开办了一家公司,因违法经营,B区工商局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作出了维持停产停业、变更罚款为1万元的复议决定。李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行政赔偿。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将()作为被告。A市工商局BA区工商局CB区工商局DA和C
多选题在下列民事诉讼中,对于当事人确定的说法正确的有:()A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将自己的营业执照副本、合同专用章借给个体工商户方某与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交付药物,方某不给药款,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起诉,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与方某是共同被告B陈某与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L省分公司签约,L省分公司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就与陈某发生争议,陈某要起诉,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L省分公司是被告C左岸公司与前卫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前卫公司要起诉,发现左岸公司已经分立为甲乙两有限责任公司,并在工商局办理登记。前卫公司仍必须以左岸公司作为被告D小娜与小芳姐妹俩共有的一套房子被肖某长期占有、拒不归还,若起诉,小娜与小芳是共同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