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在处理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共同财产的分割和经济帮助方面,原则上不能()。A、应确定国外一方一次性给付B、应确定国外一方分期给付C、给付确有困难,可由居住在我国境内有相当财产的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担保D、到期不履行的,由保证人清偿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在处理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共同财产的分割和经济帮助方面,原则上不能()。
- A、应确定国外一方一次性给付
- B、应确定国外一方分期给付
- C、给付确有困难,可由居住在我国境内有相当财产的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担保
- D、到期不履行的,由保证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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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材料回答 39~42 问题:2002年1月,刘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杨丙离婚。经法院调解,杨丙同意离婚,但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杨丙认为:“商店现有资产是我辛勤操持家务,让刘甲专事经营挣来的,刘乙在恋爱中已花了不少钱,因此,商店现有的资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我要分一半。张丁是刘甲抚养的继女,享有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离婚后,刘甲应当每月负担张丁抚养费500元,直到其能独立生活时为止。”刘甲认为:“商店现有资产是我和儿子挣来的,杨丙未做任何贡献,我倒养了她们母女俩几年,因此不同意分割财产。张丁不是我的亲生女儿,离婚后,我没有抚养的义务。”经法院查明,商店现有的资产(包括货物、流动资金、存款及债权等)共值32万元。问题:第 39 题 商店现有资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
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B.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C.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应当判决其少分或不分D.离婚后,发现另一方有变卖共同财产行为的,一方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E.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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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