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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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法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 )。A.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C.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无效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D.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消灭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
关于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有( )。A.在赠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义务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则受让人有权主张不安抗辩权B.如果出让方经营状况不佳,受让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C.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权拒绝并直接终止自己的履行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先履行方,后履行方不享有不安抗辩权
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属于延期抗辩权B.在有法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下,主张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C.存在于双务合同中D.因行使不安抗辩权导致合同履行迟延,后履行方不承担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在赠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义务人不交付赠与的标的物,则受让方有权主张不安抗辩权B.在买卖合同达成后,如果出让方经营状况不佳,受让方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C.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权拒绝并直接终止自己的履行D.在运输合同中,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先履行方,后履行方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
问答题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分别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