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籍华人A在当地注册了一家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回国内投资,出资20万美元与中方合营者建立了一家注册资本100万美元的合资企业,因中国合资企业法规定外商投资的下限是注册资本的百分之25%,所缺5万美元,他以来华投资花费旅差费不少为由,要中方合营者代他投资,由他享有股权。于是中方以自己的人民币折合成美元5万出了资本。 该项目需引进国外技术,A一手操办,他的公司既受中方合营者的委托向技术供应方购买技术,又代表技术供应方收技术价款,要求合资企业把购技术的外汇30多万美元全部打入他的新西兰公司账户。中方合营者与他签订的委托合同规定,他向技术供应方付款之后应向中方提供发票,也一直没有提供。技术供应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据有关方面评估只占合同价值的百分之十左右,合同中的大量项目内容没有提供,后由合资企业另行购买或自行设计。当时中国政府规定,技术引进合同应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但该合同未经上报批准,规避法律,仅以合资合同附件的形式上报备案。 合资企业营运两年之后,A的新西兰公司因违反当地的法律,被新西兰政府撤销,不复存在。但A一直隐瞒真像,未向董事会报告,并继续以该新西兰公司的名义分取合资公司的红利,并在中方与其纠纷发生后,仍以该公司的名义签发授权委托书,指派律师与中方谈判。问:该合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如何处理?如果无效被认定无效,是否可以以当时都由双方认可,有的还有中国行政当局批准或领导人签字同意为抗辩?

新西兰籍华人A在当地注册了一家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回国内投资,出资20万美元与中方合营者建立了一家注册资本100万美元的合资企业,因中国合资企业法规定外商投资的下限是注册资本的百分之25%,所缺5万美元,他以来华投资花费旅差费不少为由,要中方合营者代他投资,由他享有股权。于是中方以自己的人民币折合成美元5万出了资本。 该项目需引进国外技术,A一手操办,他的公司既受中方合营者的委托向技术供应方购买技术,又代表技术供应方收技术价款,要求合资企业把购技术的外汇30多万美元全部打入他的新西兰公司账户。中方合营者与他签订的委托合同规定,他向技术供应方付款之后应向中方提供发票,也一直没有提供。技术供应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据有关方面评估只占合同价值的百分之十左右,合同中的大量项目内容没有提供,后由合资企业另行购买或自行设计。当时中国政府规定,技术引进合同应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但该合同未经上报批准,规避法律,仅以合资合同附件的形式上报备案。 合资企业营运两年之后,A的新西兰公司因违反当地的法律,被新西兰政府撤销,不复存在。但A一直隐瞒真像,未向董事会报告,并继续以该新西兰公司的名义分取合资公司的红利,并在中方与其纠纷发生后,仍以该公司的名义签发授权委托书,指派律师与中方谈判。问: 该合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如何处理?如果无效被认定无效,是否可以以当时都由双方认可,有的还有中国行政当局批准或领导人签字同意为抗辩?


相关考题:

中国A公司与日本B商人共同出资设立一个中外合资企业,双方经协商拟订的合资企业合同,其部分条款如下:(1)合资企业投资总额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为300万美元,外方出资为200万美元。(2)中方以货币、厂房、厂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其中该厂房属于中方合营者所有,但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外方以外币、设备、专有技术作价出资,其中,专有技术是外方从该国某公司以许可证协议方式取得的有专有技术使用权。(3)为了保证外方投资收益,外方可以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4)合营各方采用分期缴付出资方式。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月内,合营各方缴清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0%。(5)设立董事会,董事长由中方担任,副董事长由外方担任并兼任总经理,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6)合营期间如需增加注册资本,须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要求:分析说明上述各项条款的内容是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建海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1500万美元,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合营双方分期缴纳出资,2007年6月1日建海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在2007年6月1日,建海公司实收资本可以为零B.在2007年9月1日,建海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230万美元C.在2007年10月1日,中方合营者已缴付出资750万美元,若无特殊情况,外方合营者也应缴付出资750万美元D.在2010年6月1日,建海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500万美元

中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约定,总投资额为4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2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150万美元,外方出资70万美元。这一约定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A.正确B.错误

某外商欲与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用机器设备折价50万美元,专有技术折价30万美元,现金30万美元出资;中方用厂房作价20万美元,现金50万美元,商标权作价10万美元出资。请问:(1)中、外合营者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本案中涉及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是否合法?(3)我国对外国投资者的实物投资有什么要求?

一份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规定:合营企业的资本为450万美元。中方投资350万美元,其中场地使用权作价50万美元,厂房机器200万美元,现金100万美元;外方投资100万美元,其中现金70万美元,机器设备30万美元(系向某国租赁来的),选项中关于合资经营合同的表述中何者是正确的?( )。A.外方的投资比例低于25%,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外方投资的机器设备是租赁来的,不能作为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B.中方的投资中现金所占比例过低,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C.作为外方投资的机器设备,外方享有使用权,可以作为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D.外方的投资比例高于15%,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甲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 600万美元,其中,外国合营者认缴的出资额为 200万美元。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合营双方分期缴付出资。2006年6月1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外国合营者缴付出资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该外国合营者可以以美元缴付出资,也可以以人民币缴付出资B.该外国合营者在2006年8月31日之前缴付的出资不得低于30万美元C.该外国合营者应在2009年5月31日之前缴清全部出资D.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 1500万美元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410万美元,在其注册资本中,中方认缴的出资费为 105万美元。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外方认缴的出资额至少为( )万美元。A.50B.100C.110D.105

甲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800万美元,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合营双方分期缴纳出资,1997年5月1日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在1997年5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可以为零B.在1997年8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20万美元C.1997年11月1日,中方合营者已缴付出资200万美元,若无特殊情况,外方合营者也应缴付出资200万美元D.在2000年5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800万美元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410万美元,在其注册资本中,中方认缴的出资额为105万美元。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外方认缴的出资额至少为()万美元。;A.50B.100C.110D.105

中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约定,总投资额为4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2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150万美元,外方出资70万美元。这一约定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

某纺织机械总公司(下称中方)拟与瑞士LD公司(下称外方)共同组建合资企业,双方达成以下主要意向:(1)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380万美元,注册资本拟为200万美元,其中外方出资102美元,占总股本的51%,中方出资98万美元,占总股本的49%。 (2)中方拟以其经依法评估和有关机关确认的机器设备、厂房、办公楼、有偿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和资金出资(其办公楼已为下属企业贷款而作抵押),外方拟以机器设备和美元现金出资。 (3)从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合营双方分别分两期缴付出资,其中:中方第一资出资为前述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折合为70万美元,在3个月内缴付;外方第一次出资为货币12万美元,在3个月内缴付,第二次出资为机器设备,折合为90万美元,在6个月内缴付。 (4)合资企业合营期限为20年,合营期限进入第五年时,合营各方可按各自出资比例减少30%的注册资本。请回答以下问题:在合资企业投资总额和股权比例为变的前提下,双方注册资本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中方合营者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A、20%B、30%C、40%D、50%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新西兰籍华人A在当地注册了一家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回国内投资,出资20万美元与中方合营者建立了一家注册资本100万美元的合资企业,因中国合资企业法规定外商投资的下限是注册资本的百分之25%,所缺5万美元,他以来华投资花费旅差费不少为由,要中方合营者代他投资,由他享有股权。于是中方以自己的人民币折合成美元5万出了资本。 该项目需引进国外技术,A一手操办,他的公司既受中方合营者的委托向技术供应方购买技术,又代表技术供应方收技术价款,要求合资企业把购技术的外汇30多万美元全部打入他的新西兰公司账户。中方合营者与他签订的委托合同规定,他向技术供应方付款之后应向中方提供发票,也一直没有提供。技术供应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据有关方面评估只占合同价值的百分之十左右,合同中的大量项目内容没有提供,后由合资企业另行购买或自行设计。当时中国政府规定,技术引进合同应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但该合同未经上报批准,规避法律,仅以合资合同附件的形式上报备案。 合资企业营运两年之后,A的新西兰公司因违反当地的法律,被新西兰政府撤销,不复存在。但A一直隐瞒真像,未向董事会报告,并继续以该新西兰公司的名义分取合资公司的红利,并在中方与其纠纷发生后,仍以该公司的名义签发授权委托书,指派律师与中方谈判。问:A的公司被新西兰当局撤销以后,是否仍具有外方合营者的资格,他继续以公司名义从事活动是否有效?

新西兰籍华人A在当地注册了一家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回国内投资,出资20万美元与中方合营者建立了一家注册资本100万美元的合资企业,因中国合资企业法规定外商投资的下限是注册资本的百分之25%,所缺5万美元,他以来华投资花费旅差费不少为由,要中方合营者代他投资,由他享有股权。于是中方以自己的人民币折合成美元5万出了资本。 该项目需引进国外技术,A一手操办,他的公司既受中方合营者的委托向技术供应方购买技术,又代表技术供应方收技术价款,要求合资企业把购技术的外汇30多万美元全部打入他的新西兰公司账户。中方合营者与他签订的委托合同规定,他向技术供应方付款之后应向中方提供发票,也一直没有提供。技术供应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据有关方面评估只占合同价值的百分之十左右,合同中的大量项目内容没有提供,后由合资企业另行购买或自行设计。当时中国政府规定,技术引进合同应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但该合同未经上报批准,规避法律,仅以合资合同附件的形式上报备案。 合资企业营运两年之后,A的新西兰公司因违反当地的法律,被新西兰政府撤销,不复存在。但A一直隐瞒真像,未向董事会报告,并继续以该新西兰公司的名义分取合资公司的红利,并在中方与其纠纷发生后,仍以该公司的名义签发授权委托书,指派律师与中方谈判。问:A代表合资企业订立的技术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某中国公司与美国某公司就某产品的技术转让在北京进行谈判,在交易价格上,彼此差距很大。中方要求对方改善价格,建议从原报价800万美元左右降到650万美元。原因是对方的技术评价太高,对中方技术收益估计也高。而且配置的设备:机加工、精加工、环境控制设备作价也过高。美方在做了3%的降价后,不想再降,要求中方还价或调整技术水平和设备配置规模,以降低价格。正在中方追击美方降价时,美方的董事长来华访问并要求会见中方公司的上级领导。双方高级领导共进了晚餐。次日,中方领导委托项目单位的主管通知谈判组,他已与美方公司领导就交易总额达成协议,请就合同文本继续谈判。谈判组按双方上级领导达成的780万美元成交结果谈判合同技术附件和正文。然而,此时美方态度更强硬,对用字措词中的义务与责任极为计较,使合同条文和技术保证的力度均不太尽人意。此外,780万美元也超过了原订的720万美元的成交线,同时超过了预算——750万美元。从决策角度看,中方上层领导的决策属什么类型?他的决策是否正确?

某中国公司与美国某公司就某产品的技术转让在北京进行谈判,在交易价格上,彼此差距很大。中方要求对方改善价格,建议从原报价800万美元左右降到650万美元。原因是对方的技术评价太高,对中方技术收益估计也高。而且配置的设备:机加工、精加工、环境控制设备作价也过高。美方在做了3%的降价后,不想再降,要求中方还价或调整技术水平和设备配置规模,以降低价格。正在中方追击美方降价时,美方的董事长来华访问并要求会见中方公司的上级领导。双方高级领导共进了晚餐。次日,中方领导委托项目单位的主管通知谈判组,他已与美方公司领导就交易总额达成协议,请就合同文本继续谈判。谈判组按双方上级领导达成的780万美元成交结果谈判合同技术附件和正文。然而,此时美方态度更强硬,对用字措词中的义务与责任极为计较,使合同条文和技术保证的力度均不太尽人意。此外,780万美元也超过了原订的720万美元的成交线,同时超过了预算——750万美元。如何评价中方的谈判状态和结果?

某中外合资经营公司规定,合资企业注册资本800万美元。中方投资650万美元,中方出资中不包括企业的场地使用权,外方投资150万美元,其中现金100万美元,机器设备作价50万美元,双方约定,合营各方分三次缴清出资,第一期出资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3%,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合营企业免费使用场地,中方担任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财务总监则由外方人员担任。上述内容存在哪些问题?

中国某厂与美国一商人,意向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了一份企业合同,其部分条款如下: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680万美元,美方出资220万美元;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只能由中方担任,副董事长由美方担任;合营企业注册资本在合资期间内既可增加也可减少;经董事会聘请,企业的总经理可以由中方担任;合资企业中方应向美方支付技术转让费,美方应向中方交纳场地使用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提交外国的仲裁院裁决,并适用所在国的法律。请问:该合营公司董事长的担任,()A、只能由中方担任B、只能由出资多的一方出任C、只能由投资双方协商确定D、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家中国公司与一家美国公司拟在中国设立一合资经营企业,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600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480万美元(含场地使用权作价100万美元,机器设备作价100万美元,现金280万美元),美方投资120万美元(含专利权作价25万美元,以合营企业名义租赁的机器设备作价15万美元,现金80万美元);合营企业为了鼓励外商投资,约定在分配方式上允许美方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但合营期满后全部固定资产归中方投资者,外方的投资者投资收回后,合营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合营企业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以总经理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该合同中,双方同意选择适用外国法律。请问:该协议中存在错误的条款有()A、美方出资120万美元,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低于法律规定的外方出资比例B、美方以合营企业名义租赁机器设备作价出资是错误的C、美方先行回收投资的约定D、该合同约定选择适用外国法律

甲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600万美元,其中,外国合营者认缴的出资额为200万美元。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合营双方分期缴付出资,2006年6月1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外国合营者缴付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该外国合营者可以以美元缴付出资,也可以以人民币缴付出资B、该外国合营者在2006年8月31日之前缴付的出资不得低于30万美元C、该外国合营者应在2009年5月31日之前缴清全部出资(不得从超过两年)D、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1500万美元(不得超过2.5倍,第一节)

问答题我国某企业与韩国一家企业经过协商,决定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现已知:这家韩国企业投资现金300万美元,技术折合现金400万美元,提供主要设备折合现金500万美元。我国企业投资现金100万美元,现有厂房设备折合现金800万美元;土地折合现金400万美元。双方经过谈判,认定注册资本按各自投资的40%出资。请计算并回答:(1)该合资企业的总投资额;(2)该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额;(3)韩国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关于外商注册资本比例的规定。

单选题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中方合营者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A20%B30%C40%D50%

问答题某中国公司与美国某公司就某产品的技术转让在北京进行谈判,在交易价格上,彼此差距很大。中方要求对方改善价格,建议从原报价800万美元左右降到650万美元。原因是对方的技术评价太高,对中方技术收益估计也高。而且配置的设备:机加工、精加工、环境控制设备作价也过高。美方在做了3%的降价后,不想再降,要求中方还价或调整技术水平和设备配置规模,以降低价格。正在中方追击美方降价时,美方的董事长来华访问并要求会见中方公司的上级领导。双方高级领导共进了晚餐。次日,中方领导委托项目单位的主管通知谈判组,他已与美方公司领导就交易总额达成协议,请就合同文本继续谈判。谈判组按双方上级领导达成的780万美元成交结果谈判合同技术附件和正文。然而,此时美方态度更强硬,对用字措词中的义务与责任极为计较,使合同条文和技术保证的力度均不太尽人意。此外,780万美元也超过了原订的720万美元的成交线,同时超过了预算——750万美元。如何评价中方的谈判状态和结果?

多选题甲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800万美元,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合营双方分期缴纳出资,1997年5月1日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下列选项中,表达正确的有( )A在1997年5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可以为零B在1997年8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20万美元C1997年11月1日,中方合营者已缴付出资200万美元,若无特殊情况,外方合营者也应缴付出资200万D在2000年5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800万美元

问答题新西兰籍华人A在当地注册了一家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回国内投资,出资20万美元与中方合营者建立了一家注册资本100万美元的合资企业,因中国合资企业法规定外商投资的下限是注册资本的百分之25%,所缺5万美元,他以来华投资花费旅差费不少为由,要中方合营者代他投资,由他享有股权。于是中方以自己的人民币折合成美元5万出了资本。 该项目需引进国外技术,A一手操办,他的公司既受中方合营者的委托向技术供应方购买技术,又代表技术供应方收技术价款,要求合资企业把购技术的外汇30多万美元全部打入他的新西兰公司账户。中方合营者与他签订的委托合同规定,他向技术供应方付款之后应向中方提供发票,也一直没有提供。技术供应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据有关方面评估只占合同价值的百分之十左右,合同中的大量项目内容没有提供,后由合资企业另行购买或自行设计。当时中国政府规定,技术引进合同应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但该合同未经上报批准,规避法律,仅以合资合同附件的形式上报备案。 合资企业营运两年之后,A的新西兰公司因违反当地的法律,被新西兰政府撤销,不复存在。但A一直隐瞒真像,未向董事会报告,并继续以该新西兰公司的名义分取合资公司的红利,并在中方与其纠纷发生后,仍以该公司的名义签发授权委托书,指派律师与中方谈判。问:该合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如何处理?如果无效被认定无效,是否可以以当时都由双方认可,有的还有中国行政当局批准或领导人签字同意为抗辩?

问答题某合资制造业企业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金200万美元,公司章程约定注册资本中中方投资160万美元,外方投资40万美元,投注差为50万美元。现公司申请向其境外股东借用短期外债30万美元,请问该公司是否允许借入外债?

单选题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410万美元,在其注册资本中,中方认缴的出资费为105万美元。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外方认缴的出资额至少为( )A50万美元B100万美元C110万美元D105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