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外船公司的缩写是()。A、ZIMB、OOCLC、YMLD、CMA
东方海外船公司的缩写是()。
- A、ZIM
- B、OOCL
- C、YML
- D、CMA
相关考题:
首先陷入危机的是董氏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东方海外实业。东方海外实业的问题主要是对市场前景判断错误,以致在不适当的时机扩充过速。东方海外实业作为董氏集团在香港的上市旗舰,主要业务是经营货柜轮船,其最致命的错误,是1980年4月以12亿港元价格收购英国最大轮船公司之一的富纳西斯,经此一役,东方海外实业的船队吨位作三级跳,从1976年的46万吨急增至1980年的120万吨,资产从同期的26.7港元跃升到63亿港元,负债也从19.7亿港元急增至50亿港元,资产负债率已跃升至83%,超过危险警戒线。东方海外实业收购富纳西斯后,原计划将其改组,不料却遭到雇员的强力反对,被迫放弃,令东方海外背上一个沉重的包袱。后来,东方海外实业仍继续扩张,先是向大股东董氏家族购入大量资产,包括位于纽约、悉尼及新加坡的物业、保险业务及8艘轮船,接着又宣布以9亿港元购入6艘货柜船,以壮大船队。到1982年,东方海外实业的船队已急增到368万吨,比1980年再增加2倍。为了改善资产负债比率,期间东方海外实业虽然曾三度供股,注入大股东资金,但到1984年底,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仍高达78%,即只要公司资产减值22%,其资产净值便等于零。这时期,东方海外实业的长短期负债已高达92.4亿港元,由于负债沉重,1984年度仅利息净支出就高达5.61亿港元,是该年度除税后盈利(未计算非经常收入)的3.3倍。东方海外实业负债经营,显然寄希望于世界航业的复兴,然而,1984年世界航运业在货柜运输方面的竞争更趋激烈,在货柜运动量庞大的港美的太平洋航线,运输量虽有所增加,但运费却因同业竞争激烈而无法调升,而远东至欧洲航线的运费更趋下跌,影响了东方海外实业的盈利能力。1985年,世界航运业陷入空前衰退,东方海外实业的财务危机开始表面化,出现24.8亿港元的资产负债,已濒临破产。当时,整个董氏航运集团已深陷危机之中。董氏集团扩张达最高峰时,旗下的油轮、货柜轮、散装货轮等共达150艘,已居全球第二位。当时,整个集团债务已高达200亿港元,债权人200余家,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由于债务过多,作为抵押品的船只因航运业衰退而大幅贬值,董氏航运集团已资不抵债。而当时该集团向日本制造厂订造的24艘新船,更急需现金结账,于是触发财务危机。当时,身为董氏航运集团及东方海外实业主席的董建华,董建华是董浩云长子,1937年在上海出生,1949年随父移居香港,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学。返港后即加入家族生意,其时董氏家族从事航运事业已达30年之久。董建华为完成集团债务重组,曾多次远赴日本,与以东棉承造为中心的商社、造船厂展开艰苦谈判,并与以香港汇丰银行、美国汉华实业银行、日本东京银行和兴业银行为首的200余名债权人展开长达17个月的冗长磋商。由于不是透过法律程序强制执行重整方案,重组成功的关键是达成共识,200多个债权人分别来自50多个国家,有50多种法律,当时业内人士估计成功的机会不到一成。谈判期间,董建华首先成功说服日本的造船厂接受小量赔偿后取消12艘新船的订单,又得中国银行率先援助,贷出2000万美元,令其他11家债权银行亦各贷出2000万美元,共筹得2.4亿美元支付另12艘新船款项,令董氏集团获得喘息之机争取时间设计重组方案。在最关键时刻,董建华又获得霍英东的协助,答应注资1.2亿美元,使东方海外得以继续营运。1987年1月,董建华终于成功与债权人签订集团债务重组的协议。这次债务重组,主要内容是成立一家名为东方海外国际的新公司,以管理董氏集团旗下31艘货柜船,专责货柜运输业务,由霍英东向该公司注资1亿美元,取得该公司35%股权,而东方海外实业则持有该公司65%股权,东方海外实业的债权人则把全部债务转换为东方海外实业的票据、优先股及新普通股,共持有东方海外实业67%股权,其中52%股权连同董氏家族持有的23%股权则注入一家由董氏家族管理的董氏控股基金中,并指定该基金存在15年,以备东方海外实业在取得利润时向债权人赎回股份,原东方海外实业股东则持有该公司10%股权。董氏集团旗下的金山轮船公司亦以类似方式重组,由董氏控股基金持有100%股权,管理旗下34艘油轮和散装货轮。这次重组,令董氏航运集团得以避免被清盘命运,并为该集团在全球航运业市场重建其地位提供了一个机会。自此,东方海外实业着力整顿资产,不断出售非核心业务及投资,包括英国富纳西斯股权、香港国际货柜码头20%股权,以及多宗以亿元计资产,套现20余亿港元资金,以改善财务状况并集中经营货柜运输业务。八十年代后期,世界航运业开始复苏,东方海外实业的盈利能力开始好转,先后于1989年12月及1990年3月向债权人购回票据及部分优先股。1992年5月,东方海外实业在董建华的苦心经营下终于拥有终止债务的实力,于是宣布再次重组计划,将东方海外实业的票据、优先股和普通股全部转换为东方海外国际的票据、优先股(亦可换取现金)及普通股、霍英东注入的3亿美元亦转换为东方海外国际的可赎回优先股及可换股可赎回优先股。同年3月,东方海外国际取代东方海外实业在香港上市,成为董氏集团的上市旗舰。1993年,即重组后的第七个年头,东方海外国际开始取得较稳定的盈利并首次恢复派息,董氏家族对东方海外的控制权也重新上升到50%以上。1994年,东方海外股价大幅度升66.94%,升幅居香港股市十大升幅上市公司的榜首,其时,东方海外的借贷仍约有38亿港元,但流动投资组合约达30亿港元,财务状况已大为改善,业务已重上轨道,其掌舵人董建华经多年艰苦奋斗,至此可说是苦尽甘来。在对决策和执行方案进行评估的时候,关键的一点是()。A、思考决策对组织造成的影响和后果B、思考决策的正面效应C、思考决策的负面影响D、思考决策的可行性和现实性
首先陷入危机的是董氏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东方海外实业。东方海外实业的问题主要是对市场前景判断错误,以致在不适当的时机扩充过速。东方海外实业作为董氏集团在香港的上市旗舰,主要业务是经营货柜轮船,其最致命的错误,是1980年4月以12亿港元价格收购英国最大轮船公司之一的富纳西斯,经此一役,东方海外实业的船队吨位作三级跳,从1976年的46万吨急增至1980年的120万吨,资产从同期的26.7港元跃升到63亿港元,负债也从19.7亿港元急增至50亿港元,资产负债率已跃升至83%,超过危险警戒线。东方海外实业收购富纳西斯后,原计划将其改组,不料却遭到雇员的强力反对,被迫放弃,令东方海外背上一个沉重的包袱。后来,东方海外实业仍继续扩张,先是向大股东董氏家族购入大量资产,包括位于纽约、悉尼及新加坡的物业、保险业务及8艘轮船,接着又宣布以9亿港元购入6艘货柜船,以壮大船队。到1982年,东方海外实业的船队已急增到368万吨,比1980年再增加2倍。为了改善资产负债比率,期间东方海外实业虽然曾三度供股,注入大股东资金,但到1984年底,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仍高达78%,即只要公司资产减值22%,其资产净值便等于零。这时期,东方海外实业的长短期负债已高达92.4亿港元,由于负债沉重,1984年度仅利息净支出就高达5.61亿港元,是该年度除税后盈利(未计算非经常收入)的3.3倍。东方海外实业负债经营,显然寄希望于世界航业的复兴,然而,1984年世界航运业在货柜运输方面的竞争更趋激烈,在货柜运动量庞大的港美的太平洋航线,运输量虽有所增加,但运费却因同业竞争激烈而无法调升,而远东至欧洲航线的运费更趋下跌,影响了东方海外实业的盈利能力。1985年,世界航运业陷入空前衰退,东方海外实业的财务危机开始表面化,出现24.8亿港元的资产负债,已濒临破产。当时,整个董氏航运集团已深陷危机之中。董氏集团扩张达最高峰时,旗下的油轮、货柜轮、散装货轮等共达150艘,已居全球第二位。当时,整个集团债务已高达200亿港元,债权人200余家,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由于债务过多,作为抵押品的船只因航运业衰退而大幅贬值,董氏航运集团已资不抵债。而当时该集团向日本制造厂订造的24艘新船,更急需现金结账,于是触发财务危机。当时,身为董氏航运集团及东方海外实业主席的董建华,董建华是董浩云长子,1937年在上海出生,1949年随父移居香港,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学。返港后即加入家族生意,其时董氏家族从事航运事业已达30年之久。董建华为完成集团债务重组,曾多次远赴日本,与以东棉承造为中心的商社、造船厂展开艰苦谈判,并与以香港汇丰银行、美国汉华实业银行、日本东京银行和兴业银行为首的200余名债权人展开长达17个月的冗长磋商。由于不是透过法律程序强制执行重整方案,重组成功的关键是达成共识,200多个债权人分别来自50多个国家,有50多种法律,当时业内人士估计成功的机会不到一成。谈判期间,董建华首先成功说服日本的造船厂接受小量赔偿后取消12艘新船的订单,又得中国银行率先援助,贷出2000万美元,令其他11家债权银行亦各贷出2000万美元,共筹得2.4亿美元支付另12艘新船款项,令董氏集团获得喘息之机争取时间设计重组方案。在最关键时刻,董建华又获得霍英东的协助,答应注资1.2亿美元,使东方海外得以继续营运。1987年1月,董建华终于成功与债权人签订集团债务重组的协议。这次债务重组,主要内容是成立一家名为东方海外国际的新公司,以管理董氏集团旗下31艘货柜船,专责货柜运输业务,由霍英东向该公司注资1亿美元,取得该公司35%股权,而东方海外实业则持有该公司65%股权,东方海外实业的债权人则把全部债务转换为东方海外实业的票据、优先股及新普通股,共持有东方海外实业67%股权,其中52%股权连同董氏家族持有的23%股权则注入一家由董氏家族管理的董氏控股基金中,并指定该基金存在15年,以备东方海外实业在取得利润时向债权人赎回股份,原东方海外实业股东则持有该公司10%股权。董氏集团旗下的金山轮船公司亦以类似方式重组,由董氏控股基金持有100%股权,管理旗下34艘油轮和散装货轮。这次重组,令董氏航运集团得以避免被清盘命运,并为该集团在全球航运业市场重建其地位提供了一个机会。自此,东方海外实业着力整顿资产,不断出售非核心业务及投资,包括英国富纳西斯股权、香港国际货柜码头20%股权,以及多宗以亿元计资产,套现20余亿港元资金,以改善财务状况并集中经营货柜运输业务。八十年代后期,世界航运业开始复苏,东方海外实业的盈利能力开始好转,先后于1989年12月及1990年3月向债权人购回票据及部分优先股。1992年5月,东方海外实业在董建华的苦心经营下终于拥有终止债务的实力,于是宣布再次重组计划,将东方海外实业的票据、优先股和普通股全部转换为东方海外国际的票据、优先股(亦可换取现金)及普通股、霍英东注入的3亿美元亦转换为东方海外国际的可赎回优先股及可换股可赎回优先股。同年3月,东方海外国际取代东方海外实业在香港上市,成为董氏集团的上市旗舰。1993年,即重组后的第七个年头,东方海外国际开始取得较稳定的盈利并首次恢复派息,董氏家族对东方海外的控制权也重新上升到50%以上。1994年,东方海外股价大幅度升66.94%,升幅居香港股市十大升幅上市公司的榜首,其时,东方海外的借贷仍约有38亿港元,但流动投资组合约达30亿港元,财务状况已大为改善,业务已重上轨道,其掌舵人董建华经多年艰苦奋斗,至此可说是苦尽甘来。东方海外实业的问题主要是()。A、人员内部配置不当B、在不适当的时机扩充过速C、领导层在经营方向上选择的错误D、董事会的意见出现分裂
首先陷入危机的是董氏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东方海外实业。东方海外实业的问题主要是对市场前景判断错误,以致在不适当的时机扩充过速。东方海外实业作为董氏集团在香港的上市旗舰,主要业务是经营货柜轮船,其最致命的错误,是1980年4月以12亿港元价格收购英国最大轮船公司之一的富纳西斯,经此一役,东方海外实业的船队吨位作三级跳,从1976年的46万吨急增至1980年的120万吨,资产从同期的26.7港元跃升到63亿港元,负债也从19.7亿港元急增至50亿港元,资产负债率已跃升至83%,超过危险警戒线。东方海外实业收购富纳西斯后,原计划将其改组,不料却遭到雇员的强力反对,被迫放弃,令东方海外背上一个沉重的包袱。后来,东方海外实业仍继续扩张,先是向大股东董氏家族购入大量资产,包括位于纽约、悉尼及新加坡的物业、保险业务及8艘轮船,接着又宣布以9亿港元购入6艘货柜船,以壮大船队。到1982年,东方海外实业的船队已急增到368万吨,比1980年再增加2倍。为了改善资产负债比率,期间东方海外实业虽然曾三度供股,注入大股东资金,但到1984年底,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仍高达78%,即只要公司资产减值22%,其资产净值便等于零。这时期,东方海外实业的长短期负债已高达92.4亿港元,由于负债沉重,1984年度仅利息净支出就高达5.61亿港元,是该年度除税后盈利(未计算非经常收入)的3.3倍。东方海外实业负债经营,显然寄希望于世界航业的复兴,然而,1984年世界航运业在货柜运输方面的竞争更趋激烈,在货柜运动量庞大的港美的太平洋航线,运输量虽有所增加,但运费却因同业竞争激烈而无法调升,而远东至欧洲航线的运费更趋下跌,影响了东方海外实业的盈利能力。1985年,世界航运业陷入空前衰退,东方海外实业的财务危机开始表面化,出现24.8亿港元的资产负债,已濒临破产。当时,整个董氏航运集团已深陷危机之中。董氏集团扩张达最高峰时,旗下的油轮、货柜轮、散装货轮等共达150艘,已居全球第二位。当时,整个集团债务已高达200亿港元,债权人200余家,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由于债务过多,作为抵押品的船只因航运业衰退而大幅贬值,董氏航运集团已资不抵债。而当时该集团向日本制造厂订造的24艘新船,更急需现金结账,于是触发财务危机。当时,身为董氏航运集团及东方海外实业主席的董建华,董建华是董浩云长子,1937年在上海出生,1949年随父移居香港,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学。返港后即加入家族生意,其时董氏家族从事航运事业已达30年之久。董建华为完成集团债务重组,曾多次远赴日本,与以东棉承造为中心的商社、造船厂展开艰苦谈判,并与以香港汇丰银行、美国汉华实业银行、日本东京银行和兴业银行为首的200余名债权人展开长达17个月的冗长磋商。由于不是透过法律程序强制执行重整方案,重组成功的关键是达成共识,200多个债权人分别来自50多个国家,有50多种法律,当时业内人士估计成功的机会不到一成。谈判期间,董建华首先成功说服日本的造船厂接受小量赔偿后取消12艘新船的订单,又得中国银行率先援助,贷出2000万美元,令其他11家债权银行亦各贷出2000万美元,共筹得2.4亿美元支付另12艘新船款项,令董氏集团获得喘息之机争取时间设计重组方案。在最关键时刻,董建华又获得霍英东的协助,答应注资1.2亿美元,使东方海外得以继续营运。1987年1月,董建华终于成功与债权人签订集团债务重组的协议。这次债务重组,主要内容是成立一家名为东方海外国际的新公司,以管理董氏集团旗下31艘货柜船,专责货柜运输业务,由霍英东向该公司注资1亿美元,取得该公司35%股权,而东方海外实业则持有该公司65%股权,东方海外实业的债权人则把全部债务转换为东方海外实业的票据、优先股及新普通股,共持有东方海外实业67%股权,其中52%股权连同董氏家族持有的23%股权则注入一家由董氏家族管理的董氏控股基金中,并指定该基金存在15年,以备东方海外实业在取得利润时向债权人赎回股份,原东方海外实业股东则持有该公司10%股权。董氏集团旗下的金山轮船公司亦以类似方式重组,由董氏控股基金持有100%股权,管理旗下34艘油轮和散装货轮。这次重组,令董氏航运集团得以避免被清盘命运,并为该集团在全球航运业市场重建其地位提供了一个机会。自此,东方海外实业着力整顿资产,不断出售非核心业务及投资,包括英国富纳西斯股权、香港国际货柜码头20%股权,以及多宗以亿元计资产,套现20余亿港元资金,以改善财务状况并集中经营货柜运输业务。八十年代后期,世界航运业开始复苏,东方海外实业的盈利能力开始好转,先后于1989年12月及1990年3月向债权人购回票据及部分优先股。1992年5月,东方海外实业在董建华的苦心经营下终于拥有终止债务的实力,于是宣布再次重组计划,将东方海外实业的票据、优先股和普通股全部转换为东方海外国际的票据、优先股(亦可换取现金)及普通股、霍英东注入的3亿美元亦转换为东方海外国际的可赎回优先股及可换股可赎回优先股。同年3月,东方海外国际取代东方海外实业在香港上市,成为董氏集团的上市旗舰。1993年,即重组后的第七个年头,东方海外国际开始取得较稳定的盈利并首次恢复派息,董氏家族对东方海外的控制权也重新上升到50%以上。1994年,东方海外股价大幅度升66.94%,升幅居香港股市十大升幅上市公司的榜首,其时,东方海外的借贷仍约有38亿港元,但流动投资组合约达30亿港元,财务状况已大为改善,业务已重上轨道,其掌舵人董建华经多年艰苦奋斗,至此可说是苦尽甘来。在解决债务重组问题的过程中,董建华所取得的成果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A、从其他11家债权银行亦各贷出2000万美元B、从中国银行贷出2000万美元C、成功说服日本的造船厂接受小量赔偿后取消12艘新船的订单D、获得霍英东的注资1.2亿美元
单选题中国甲公司将其旗下的东方号货轮光船租赁给韩国乙公司,为便于使用,东方号的登记国由中国变更为巴拿马。现东方号与另一艘巴拿马籍货轮在某海域相撞,并被诉至中国某海事法院。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A两船碰撞的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B如两船在公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C如两船在中国领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D如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在租赁期间将东方号抵押给韩国丙公司,该抵押权应适用中国法
单选题首先陷入危机的是董氏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东方海外实业。东方海外实业的问题主要是对市场前景判断错误,以致在不适当的时机扩充过速。东方海外实业作为董氏集团在香港的上市旗舰,主要业务是经营货柜轮船,其最致命的错误,是1980年4月以12亿港元价格收购英国最大轮船公司之一的富纳西斯,经此一役,东方海外实业的船队吨位作三级跳,从1976年的46万吨急增至1980年的120万吨,资产从同期的26.7港元跃升到63亿港元,负债也从19.7亿港元急增至50亿港元,资产负债率已跃升至83%,超过危险警戒线。东方海外实业收购富纳西斯后,原计划将其改组,不料却遭到雇员的强力反对,被迫放弃,令东方海外背上一个沉重的包袱。后来,东方海外实业仍继续扩张,先是向大股东董氏家族购入大量资产,包括位于纽约、悉尼及新加坡的物业、保险业务及8艘轮船,接着又宣布以9亿港元购入6艘货柜船,以壮大船队。到1982年,东方海外实业的船队已急增到368万吨,比1980年再增加2倍。为了改善资产负债比率,期间东方海外实业虽然曾三度供股,注入大股东资金,但到1984年底,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仍高达78%,即只要公司资产减值22%,其资产净值便等于零。这时期,东方海外实业的长短期负债已高达92.4亿港元,由于负债沉重,1984年度仅利息净支出就高达5.61亿港元,是该年度除税后盈利(未计算非经常收入)的3.3倍。东方海外实业负债经营,显然寄希望于世界航业的复兴,然而,1984年世界航运业在货柜运输方面的竞争更趋激烈,在货柜运动量庞大的港美的太平洋航线,运输量虽有所增加,但运费却因同业竞争激烈而无法调升,而远东至欧洲航线的运费更趋下跌,影响了东方海外实业的盈利能力。1985年,世界航运业陷入空前衰退,东方海外实业的财务危机开始表面化,出现24.8亿港元的资产负债,已濒临破产。当时,整个董氏航运集团已深陷危机之中。董氏集团扩张达最高峰时,旗下的油轮、货柜轮、散装货轮等共达150艘,已居全球第二位。当时,整个集团债务已高达200亿港元,债权人200余家,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由于债务过多,作为抵押品的船只因航运业衰退而大幅贬值,董氏航运集团已资不抵债。而当时该集团向日本制造厂订造的24艘新船,更急需现金结账,于是触发财务危机。当时,身为董氏航运集团及东方海外实业主席的董建华,董建华是董浩云长子,1937年在上海出生,1949年随父移居香港,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学。返港后即加入家族生意,其时董氏家族从事航运事业已达30年之久。董建华为完成集团债务重组,曾多次远赴日本,与以东棉承造为中心的商社、造船厂展开艰苦谈判,并与以香港汇丰银行、美国汉华实业银行、日本东京银行和兴业银行为首的200余名债权人展开长达17个月的冗长磋商。由于不是透过法律程序强制执行重整方案,重组成功的关键是达成共识,200多个债权人分别来自50多个国家,有50多种法律,当时业内人士估计成功的机会不到一成。谈判期间,董建华首先成功说服日本的造船厂接受小量赔偿后取消12艘新船的订单,又得中国银行率先援助,贷出2000万美元,令其他11家债权银行亦各贷出2000万美元,共筹得2.4亿美元支付另12艘新船款项,令董氏集团获得喘息之机争取时间设计重组方案。在最关键时刻,董建华又获得霍英东的协助,答应注资1.2亿美元,使东方海外得以继续营运。1987年1月,董建华终于成功与债权人签订集团债务重组的协议。这次债务重组,主要内容是成立一家名为东方海外国际的新公司,以管理董氏集团旗下31艘货柜船,专责货柜运输业务,由霍英东向该公司注资1亿美元,取得该公司35%股权,而东方海外实业则持有该公司65%股权,东方海外实业的债权人则把全部债务转换为东方海外实业的票据、优先股及新普通股,共持有东方海外实业67%股权,其中52%股权连同董氏家族持有的23%股权则注入一家由董氏家族管理的董氏控股基金中,并指定该基金存在15年,以备东方海外实业在取得利润时向债权人赎回股份,原东方海外实业股东则持有该公司10%股权。董氏集团旗下的金山轮船公司亦以类似方式重组,由董氏控股基金持有100%股权,管理旗下34艘油轮和散装货轮。这次重组,令董氏航运集团得以避免被清盘命运,并为该集团在全球航运业市场重建其地位提供了一个机会。自此,东方海外实业着力整顿资产,不断出售非核心业务及投资,包括英国富纳西斯股权、香港国际货柜码头20%股权,以及多宗以亿元计资产,套现20余亿港元资金,以改善财务状况并集中经营货柜运输业务。八十年代后期,世界航运业开始复苏,东方海外实业的盈利能力开始好转,先后于1989年12月及1990年3月向债权人购回票据及部分优先股。1992年5月,东方海外实业在董建华的苦心经营下终于拥有终止债务的实力,于是宣布再次重组计划,将东方海外实业的票据、优先股和普通股全部转换为东方海外国际的票据、优先股(亦可换取现金)及普通股、霍英东注入的3亿美元亦转换为东方海外国际的可赎回优先股及可换股可赎回优先股。同年3月,东方海外国际取代东方海外实业在香港上市,成为董氏集团的上市旗舰。1993年,即重组后的第七个年头,东方海外国际开始取得较稳定的盈利并首次恢复派息,董氏家族对东方海外的控制权也重新上升到50%以上。1994年,东方海外股价大幅度升66.94%,升幅居香港股市十大升幅上市公司的榜首,其时,东方海外的借贷仍约有38亿港元,但流动投资组合约达30亿港元,财务状况已大为改善,业务已重上轨道,其掌舵人董建华经多年艰苦奋斗,至此可说是苦尽甘来。从东方国际所遇到的问题和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可以看出,这个问题的解决遵循了一套系统的方法,这种方法按照顺序是()。A查明问题、寻求解决方案、修改解决方案、执行和评估B查明问题、寻求问题原因、找到解决方案、做出决策C查明问题、寻求解决方案、执行和评估、对方案修改D查明问题、寻求解决方案、做出决策、执行和评估
单选题东方公司是一家生产蚊香的企业,拥有“荷花”牌注册商标。2002年初东方公司将“荷花”牌注册商标许可给另一家生产蚊香的企业——宝光公司使用。同年6月,东方公司与宝光公司为_扩大在蚊香市场的份额,决定共同投资成立一家新的生产蚊香的有限责任公司——东宝公司,其中,东方公司以“荷花”牌注册商标出资,作价25万元,宝光公司以现金出资20万元。东宝公司成立一年后,东方公司与宝光公司商定将东宝公司的名称改为集达公司。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对东方公司以“荷花”牌注册商标作为在东宝公司的出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东方公司以“荷花”商标出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B东方公司以“荷花”商标出资,由东方公司自行确定价值C东方公司以“荷花”商标出资,由宝光公司确定价值D东方公司以“荷花”商标出资,由商标局评估作价
单选题首先陷入危机的是董氏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东方海外实业。东方海外实业的问题主要是对市场前景判断错误,以致在不适当的时机扩充过速。东方海外实业作为董氏集团在香港的上市旗舰,主要业务是经营货柜轮船,其最致命的错误,是1980年4月以12亿港元价格收购英国最大轮船公司之一的富纳西斯,经此一役,东方海外实业的船队吨位作三级跳,从1976年的46万吨急增至1980年的120万吨,资产从同期的26.7港元跃升到63亿港元,负债也从19.7亿港元急增至50亿港元,资产负债率已跃升至83%,超过危险警戒线。东方海外实业收购富纳西斯后,原计划将其改组,不料却遭到雇员的强力反对,被迫放弃,令东方海外背上一个沉重的包袱。 后来,东方海外实业仍继续扩张,先是向大股东董氏家族购入大量资产,包括位于纽约、悉尼及新加坡的物业、保险业务及8艘轮船,接着又宣布以9亿港元购入6艘货柜船,以壮大船队。到1982年,东方海外实业的船队已急增到368万吨,比1980年再增加2倍。为了改善资产负债比率,期间东方海外实业虽然曾三度供股,注入大股东资金,但到1984年底,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仍高达78%,即只要公司资产减值22%,其资产净值便等于零。这时期,东方海外实业的长短期负债已高达92.4亿港元,由于负债沉重,1984年度仅利息净支出就高达5.61亿港元,是该年度除税后盈利(未计算非经常收入)的3.3倍。 东方海外实业负债经营,显然寄希望于世界航业的复兴,然而,1984年世界航运业在货柜运输方面的竞争更趋激烈,在货柜运动量庞大的港美的太平洋航线,运输量虽有所增加,但运费却因同业竞争激烈而无法调升,而远东至欧洲航线的运费更趋下跌,影响了东方海外实业的盈利能力。1985年,世界航运业陷入空前衰退,东方海外实业的财务危机开始表面化,出现24.8亿港元的资产负债,已濒临破产。 当时,整个董氏航运集团已深陷危机之中。董氏集团扩张达最高峰时,旗下的油轮、货柜轮、散装货轮等共达150艘,已居全球第二位。当时,整个集团债务已高达200亿港元,债权人200余家,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由于债务过多,作为抵押品的船只因航运业衰退而大幅贬值,董氏航运集团已资不抵债。而当时该集团向日本制造厂订造的24艘新船,更急需现金结账,于是触发财务危机。 当时,身为董氏航运集团及东方海外实业主席的董建华,董建华是董浩云长子,1937年在上海出生,1949年随父移居香港,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学。返港后即加入家族生意,其时董氏家族从事航运事业已达30年之久。董建华为完成集团债务重组,曾多次远赴日本,与以东棉承造为中心的商社、造船厂展开艰苦谈判,并与以香港汇丰银行、美国汉华实业银行、日本东京银行和兴业银行为首的200余名债权人展开长达17个月的冗长磋商。 由于不是透过法律程序强制执行重整方案,重组成功的关键是达成共识,200多个债权人分别来自50多个国家,有50多种法律,当时业内人士估计成功的机会不到一成。谈判期间,董建华首先成功说服日本的造船厂接受小量赔偿后取消12艘新船的订单,又得中国银行率先援助,贷出2000万美元,令其他11家债权银行亦各贷出2000万美元,共筹得2.4亿美元支付另12艘新船款项,令董氏集团获得喘息之机争取时间设计重组方案。在最关键时刻,董建华又获得霍英东的协助,答应注资1.2亿美元,使东方海外得以继续营运。1987年1月,董建华终于成功与债权人签订集团债务重组的协议。 这次债务重组,主要内容是成立一家名为东方海外国际的新公司,以管理董氏集团旗下31艘货柜船,专责货柜运输业务,由霍英东向该公司注资1亿美元,取得该公司35%股权,而东方海外实业则持有该公司65%股权,东方海外实业的债权人则把全部债务转换为东方海外实业的票据、优先股及新普通股,共持有东方海外实业67%股权,其中52%股权连同董氏家族持有的23%股权则注入一家由董氏家族管理的董氏控股基金中,并指定该基金存在15年,以备东方海外实业在取得利润时向债权人赎回股份,原东方海外实业股东则持有该公司10%股权。董氏集团旗下的金山轮船公司亦以类似方式重组,由董氏控股基金持有100%股权,管理旗下34艘油轮和散装货轮。这次重组,令董氏航运集团得以避免被清盘命运,并为该集团在全球航运业市场重建其地位提供了一个机会。 自此,东方海外实业着力整顿资产,不断出售非核心业务及投资,包括英国富纳西斯股权、香港国际货柜码头20%股权,以及多宗以亿元计资产,套现20余亿港元资金,以改善财务状况并集中经营货柜运输业务。八十年代后期,世界航运业开始复苏,东方海外实业的盈利能力开始好转,先后于1989年12月及1990年3月向债权人购回票据及部分优先股。1992年5月,东方海外实业在董建华的苦心经营下终于拥有终止债务的实力,于是宣布再次重组计划,将东方海外实业的票据、优先股和普通股全部转换为东方海外国际的票据、优先股(亦可换取现金)及普通股、霍英东注入的3亿美元亦转换为东方海外国际的可赎回优先股及可换股可赎回优先股。同年3月,东方海外国际取代东方海外实业在香港上市,成为董氏集团的上市旗舰。1993年,即重组后的第七个年头,东方海外国际开始取得较稳定的盈利并首次恢复派息,董氏家族对东方海外的控制权也重新上升到50%以上。1994年,东方海外股价大幅度升66.94%,升幅居香港股市十大升幅上市公司的榜首,其时,东方海外的借贷仍约有38亿港元,但流动投资组合约达30亿港元,财务状况已大为改善,业务已重上轨道,其掌舵人董建华经多年艰苦奋斗,至此可说是苦尽甘来。从对问题的解决角度来看,选择解决方案时必须遵循FSA标准,FSA标准是指()。A可行性、适用性、可接受性B可行性、合理性、可接受性C经济性、适用性、可接受性D合理性、经济性、可接受性
多选题对东方公司以“荷花”牌注册商标作为在东宝公司的出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3年真题]A东方公司以“荷花”商标出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B东方公司以“荷花”商标出资,由东方公司自行确定价值C东方公司以“荷花”商标出资,由宝光公司确定价值D东方公司以“荷花”商标出资,由商标局评估作价
单选题PONEDLLOYD是()船公司。A铁行渣华B美国总统轮船C东方海外D韩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