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方式为经销的不收取新品赞助费与物业费费用。
经营方式为经销的不收取新品赞助费与物业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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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某物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3月,一次性预收业主物业费合计636万元(含税),并向业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物业费所属期间为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物业公司与所有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按年收取)。 问题:物业公司预收的物业费,增值税纳税义务何时发生?请简述政策规定。3月份物业费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多少?
在客户办理品牌转换之日起至新品牌生效前,仍按照原品牌的资费标准计费,新品牌生效后则按新品牌计费。特别提醒,由于()计费存在时延,这些费用将计入新品牌中收取。A、国际漫游B、边界漫游C、国内漫游D、国内长途
问答题收取物业费是否有时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