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合同履行方的主营业地应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营业地的,则经常居住地应为合同履行地,但是不宜将下列哪项视为合同履行地?()A、被告所在地B、合同签署地C、标的物所在地D、信息系统所在地
关于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合同履行方的主营业地应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营业地的,则经常居住地应为合同履行地,但是不宜将下列哪项视为合同履行地?()
- A、被告所在地
- B、合同签署地
- C、标的物所在地
- D、信息系统所在地
相关考题:
下列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说法正确的是()。 A、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B、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C、补偿贸易合同,以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D、合同履行地,主要指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地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履行时,如果合同中规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 )履行。A.支付货币一方所在地B.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C.付货币一方所在地或者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D.合同签订地
关于合同案件管辖法院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应当以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案件管辖法院B.合同内容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C.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中,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时,关于履行地确定的说法正确的有()。A、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B、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C、即时结清的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D、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E、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甲公司所在地签订了一份建材购销合同,双方约定在乙公司所在地交货。但是合同中对建材价格约定不明确,双方又未达成补充协议,则该购销合同应当()。A.视为没有成立B.按照合同签订地的建材价格履行C.按照乙公司所在地的建材价格履行D.按照货物所在地的建材价格履行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事后未达成协议的,则()。A、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B、交付不动产的,在交付不动产一方所在地履行C、交付动产的,在动产所在地履行D、不作为债务在债务人所在地履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履行时,如果合同中规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履行。A、支付货币一方所在地B、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C、付货币一方所在地或者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D、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下列确定方法的表述,正确的是()。A、给付货币的,在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B、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C、交付动产的,在接受动产一方所在地履行D、履行标的是行为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E、材料采购合同,在采购方所在地履行
多选题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中,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时,关于履行地确定的说法正确的有()A交付不动产时,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屐行地B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C即时结清的合同,标的物坐在地为合同履行地D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E合同没有实际屐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地为合同屐行地
多选题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中,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时,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说法正确的有( )。*A交付不动产时,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B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C即时结清的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D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E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多选题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中,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时,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说法正确的有( )。A交付不动产时,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B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C即时结清的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D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E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单选题关于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合同履行方的主营业地应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营业地的,则经常居住地应为合同履行地,但是不宜将下列哪项视为合同履行地?()A被告所在地B合同签署地C标的物所在地D信息系统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