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贸易商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大豆2000公吨。合同规定:“CIF汉堡,11月份由一船或数船装运,并凭单据付款。”事后卖方于11月15日装运1100公吨,余数在12月2日装上另一艘轮船。当卖方凭单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第二批货物是12月2日装船,违反合同的装船时间”为由,拒绝接受全部单据和拒付全部货款,但卖方提出异议。 讨论: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拒绝接受全部单据和拒付全部货款?为什么?
某国贸易商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大豆2000公吨。合同规定:“CIF汉堡,11月份由一船或数船装运,并凭单据付款。”事后卖方于11月15日装运1100公吨,余数在12月2日装上另一艘轮船。当卖方凭单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第二批货物是12月2日装船,违反合同的装船时间”为由,拒绝接受全部单据和拒付全部货款,但卖方提出异议。 讨论: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拒绝接受全部单据和拒付全部货款?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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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运往蒙巴萨港门锁一批,200箱,每箱体积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毛重为20公斤,当时燃油附加费为30%,蒙巴萨港拥挤附加费为10%,门锁属于小五金类,运费计收标准是“W/M”,登记为10级,基本运费为每吨运费460港元,计算应付运费共多少港元?
简述期货交易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