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恢复驾驶资格业务时或者恢复考试期间,申请人超过原准驾车型允许的准驾年龄或者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车辆管理所应当终止办理恢复业务。

在申请恢复驾驶资格业务时或者恢复考试期间,申请人超过原准驾车型允许的准驾年龄或者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车辆管理所应当终止办理恢复业务。


相关考题: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A:15B:20C:30D:45

5 持有中型客车准驾记录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驾驶证。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增加准驾车型业务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时,距原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不足九十日,或者已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但不足一年的,应当合并办理增加准驾车型和有效期满换证业务。判断对错

申请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一年内完成恢复驾驶资格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判断对错

降级后驾驶人重新申请增驾的,此前已取得的准驾车型资格年限无效。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增加准驾车型申领业务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原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押、扣留或者暂扣的,应当审核扣押、扣留或者暂扣凭证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业务时,受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A、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B、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C、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换证D、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某驾驶人户籍在甲市,暂住在乙市时向乙市车管所申领了C1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后该驾驶人因工作调动暂住在丙市,现申请增驾B1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应当()。A、直接向乙市车管所申请增驾B、直接向丙市车管所申请增驾C、将驾驶证转往丙市后申请增D、将驾驶证转往甲市后申请增驾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7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驾驶人办理()业务时,需要提交县级以上或者部队团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A、初次申请驾驶证和申请增加准驾车型B、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驾驶证换证,有效期满换证,以及办理外地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C、因身体条件变化主动申请驾驶证降级换证D、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或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驾驶人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车辆管理所受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申请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两年内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B、在申请时或者考试期间,申请人超过原准驾车型允许的准驾年龄或者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考试合格后按照其年龄、身体条件核发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C、申请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考试合格后,按照其申请的准驾车型核发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D、申请人原准驾车型为A1的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未满两年,重新申领了B2驾驶证,但尚未取得新驾驶证的,该申请人不能申请终止申领的新机动车驾驶证,恢复原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应当在车辆管理所受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后二年内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

办理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受理岗应当确认申请人年龄、身体条件、申请的准驾车型等符合规定。

某机动车驾驶人原持有D驾驶证,通过增加取得B2准驾资格,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在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栏内签注“DB2”。

对于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的申请人,因年龄、身高等申请条件不符合对应准驾车型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不得申请所有准驾车型。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应当在()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A、十日B、二十日C、三十日D、六十日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增加准驾车型申请至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期间,发现申请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转出及被注销、吊销、撤销,或者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具有123号令规定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情形之一的,应继续预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受理岗办理增加准驾车型申领业务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预约时,应当审核申请考试的时限,但不需要审核考试的次数。

车辆管理所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核发预约考试凭证时,在预约考试凭证上应当告知申请人恢复驾驶资格的截止时间。

车辆管理所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时,受理岗不需要确认申请人的年龄条件、身体条件是否允许驾驶原准驾车型。

持有中型客车准驾记录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

A1准驾车型增驾D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A、只注销D准驾车型B、实习期限延长一年C、注销D准驾车型且A1准驾车型降为A3B1B2准驾车型D、D准驾车型降为E准驾车型

车辆管理所办理增加准驾车型申领业务时,受理岗除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体条件证明》和身份证明外,还应同时审核申请人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车辆管理所受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后,应当及时安排科目一考试。申请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三年内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