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出租汽车转为非经营性车辆时,经营者无须清除客运出租汽车专用标志和专用设施。
客运出租汽车转为非经营性车辆时,经营者无须清除客运出租汽车专用标志和专用设施。
相关考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时不得有下列行为:()A、不随车携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B、将出租汽车交给无《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营运C、不按规定收费,不开具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发票D、无正当理由拒载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客运出租汽车转为非经营性车辆,未清除客运出租汽车专用标志和专用设施的,处以()罚款。A、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B、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C、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D、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证件、专用标志、专用设施遗失或者损毁的,驾驶员应当在()小时内向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报告并申请补办。A、12B、24C、36D、48
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营运证件、专用标志、专用设施遗失或者损毁的,经营者或者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向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报告并申请补办,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A、一B、二C、三D、四
依《太原市汽车客运管理服务条例》,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管理机构可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A、涂改、倒卖客运出租汽车专用发票B、顶灯和空车待租标志不符合规定C、破坏、损毁、擅自拆卸客运出租汽车专用设施设备D、车容不整
按照《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出租汽车上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信息采集、存储、交换、监控功能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