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张东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东将其作品《神秘世界》的专有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权利期限为5年;甲出版社有权以纸质图书和电子书的形式出版该作品;甲出版社在收到书稿之日起的6个月内出版该作品;稿酬以版税方式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率为8%;每年年底结算一次稿酬,首次和第二次支付版税时的销售数量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计算。 2009年11月,《神秘世界》一书出版,该书定价20元,印5100册。至2009年年底,该书共售出800册。2010年7月,《神秘世界》重印3200册,至该年年底,甲出版社统计的当年销售数量为6200册。 为了扩大宣传该书,2011年1月,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联系,提出免费向该网上书店提供《神秘世界》一书的十分之一内容,由乙网上书店再从中摘取一部分上传到网络上,供读者在网上免费浏览。乙网上书店为了吸引用户,提高点击率,就按此办理了。但是,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一直未就此事与张东联系过。 2011年2月,张东诉诸法院,认为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辩称,将《神秘世界》部分内容上传到网络上,目的在于宣传张东的作品,并且也给张东署了名,这种非营利行为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没有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定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共同侵犯了张东的著作权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为什么法院认定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的行为侵犯了张东的著作权?

2009年3月,张东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东将其作品《神秘世界》的专有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权利期限为5年;甲出版社有权以纸质图书和电子书的形式出版该作品;甲出版社在收到书稿之日起的6个月内出版该作品;稿酬以版税方式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率为8%;每年年底结算一次稿酬,首次和第二次支付版税时的销售数量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计算。 2009年11月,《神秘世界》一书出版,该书定价20元,印5100册。至2009年年底,该书共售出800册。2010年7月,《神秘世界》重印3200册,至该年年底,甲出版社统计的当年销售数量为6200册。 为了扩大宣传该书,2011年1月,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联系,提出免费向该网上书店提供《神秘世界》一书的十分之一内容,由乙网上书店再从中摘取一部分上传到网络上,供读者在网上免费浏览。乙网上书店为了吸引用户,提高点击率,就按此办理了。但是,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一直未就此事与张东联系过。 2011年2月,张东诉诸法院,认为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辩称,将《神秘世界》部分内容上传到网络上,目的在于宣传张东的作品,并且也给张东署了名,这种非营利行为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没有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定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共同侵犯了张东的著作权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为什么法院认定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的行为侵犯了张东的著作权?


相关考题:

2004年1月,某高校教师陈某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的内容中有陈某将其作品《探险历程》的专有使用权授予甲出版社,使用方式是以图书、报纸、期刊等纸质出版物形式登载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甲出版社承诺在收到作品稿件的6个月内先出版图书,其他权利保留到以后行使。甲出版社出版图书应向陈某支付版税;版税按图书定价和实际销售数结算,销售数在5000册以下(含5000册)时版税率为7%,超过5000册部分的版税率为8%;图书出版后先按3000册预付版税,以后每年年底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 2004年3月,乙期刊社从甲出版社的《新书预告》中了解到《探险历程》即将出版,于是找到陈某,希望在其所办期刊《耳闻目见》上发表书评来介绍该书。陈某表示同意。在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时,陈某强调说明该稿内容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2004年5月中旬,乙期刊社在《耳闻目见》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探险历程)述评》的文章,全文长达数万字,除在开头加了200字左右的“按语”介绍作者身份和该书创作背景外,其余全部是《探险历程》的基本内容,仅稍作删节。同月下旬,甲出版社的《探险历程》一书出版。该书定价15元,首次印刷6000册,发往各地书店寄销。2004年10月重印5000册,陆续给书店添货。 甲出版社2004年从书店获得4000册《探险历程》的销售款,2005年获得5500册书的销售款。但是,按合同约定向陈某预付版税后,甲出版社由于获知期刊《耳闻目见》登载《(探险历程)述评》一文是由于陈某把书稿又交给了乙期刊社,便不再支付版税。陈某于2006年2月要求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甲出版社以陈某已违约为由而不同意支付。陈某承认曾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但说当时已经强调说明“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是乙期刊社擅自违约登载。甲出版社经过核实后,认为责任在乙期刊社,陈某没有违约,因此向陈某道歉,并愿意立即补付版税,同时希望陈某与甲出版社一起起诉乙期刊社。陈某表示理解甲出版社的做法,并同意共同起诉乙期刊社。 在法庭上,乙期刊社对陈某陈述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耳闻目见》刊登书评是事先经作者同意的,且文章已说明《探险历程》的作者为陈某,这种行为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期刊社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侵犯了陈某和甲出版社的权利。甲出版社在2004年年底应该支付给陈某的版税税前金额为多少?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2009年3月,张东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东将其作品《神秘世界》的专有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权利期限为5年;甲出版社有权以纸质图书和电子书的形式出版该作品;甲出版社在收到书稿之日起的6个月内出版该作品;稿酬以版税方式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率为8%;每年年底结算一次稿酬,首次和第二次支付版税时的销售数量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计算。 2009年11月,《神秘世界》一书出版,该书定价20元,印5100册。至2009年年底,该书共售出800册。2010年7月,《神秘世界》重印3200册,至该年年底,甲出版社统计的当年销售数量为6200册。 为了扩大宣传该书,2011年1月,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联系,提出免费向该网上书店提供《神秘世界》一书的十分之一内容,由乙网上书店再从中摘取一部分上传到网络上,供读者在网上免费浏览。乙网上书店为了吸引用户,提高点击率,就按此办理了。但是,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一直未就此事与张东联系过。 2011年2月,张东诉诸法院,认为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辩称,将《神秘世界》部分内容上传到网络上,目的在于宣传张东的作品,并且也给张东署了名,这种非营利行为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没有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定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共同侵犯了张东的著作权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赵武编写了书稿《第三帝国揭秘》。2009年1月,赵武与甲出版社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合同中约定:赵武授予甲出版社在全球范围内以图书形式出版《第三帝国揭秘》中文版的专有使用权,为期10年。甲出版社按该书的实际销售量向赵武支付版税,版税率为8%;首次和第二次支付时的计付方式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但不预付版税。 2009年11月,甲出版社出版了《第三帝国揭秘》。该书为大32开本,每个页面排29行,每行排30字;正文部分共347面,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2面。版本记录页标明的相关数据为:字数308千字,印数5200册,定价25元。 2009年年底,《第三帝国揭秘》共销售了850册。2010年6月,甲出版社重印《第三帝国揭秘》6000册,当年共销售8750册。2011年10月,甲出版社又重印《第三帝国揭秘》5500册,当年共销售6520册。 甲出版社每次支付版税时,都向赵武详细说明税前版税金额(即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数据计算的应付金额)、按国家规定代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和实际支付的税后版税金额。赵武对甲出版社的做法表示满意,因此双方的合作一直顺利。 2012年10月,甲出版社打算出版《第三帝国揭秘》的网络版。经商洽,赵武应甲出版社的要求当场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作为对原图书出版合同的补充。该《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为促进作品的合法使用和传播,赵武将《第三帝国揭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甲出版社独家使用;甲出版社按照原图书出版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向赵武支付版税。 甲出版社准备推出《第三帝国揭秘》网络版时,该社的编辑发现,乙文化传播公司已经将《第三帝国揭秘》的电子版收录入该公司制作的"电子图书集成"在互联网上传播,供乙公司的用户有偿浏览或者下载。 甲出版社认为乙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乙公司出示了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和2011年3月赵武与乙公司签订的个人作品许可使用授权书。该授权书约定,赵武将全部个人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专有许可的方式授予乙公司使用,为期10年。因此,乙公司不但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而且还要求甲出版社停止以任何形式发行涉案作品。2009年年底,甲出版社应向赵武支付税前版税多少元?

2009年3月,张东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东将其作品《神秘世界》的专有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权利期限为5年;甲出版社有权以纸质图书和电子书的形式出版该作品;甲出版社在收到书稿之日起的6个月内出版该作品;稿酬以版税方式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率为8%;每年年底结算一次稿酬,首次和第二次支付版税时的销售数量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计算。 2009年11月,《神秘世界》一书出版,该书定价20元,印5100册。至2009年年底,该书共售出800册。2010年7月,《神秘世界》重印3200册,至该年年底,甲出版社统计的当年销售数量为6200册。 为了扩大宣传该书,2011年1月,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联系,提出免费向该网上书店提供《神秘世界》一书的十分之一内容,由乙网上书店再从中摘取一部分上传到网络上,供读者在网上免费浏览。乙网上书店为了吸引用户,提高点击率,就按此办理了。但是,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一直未就此事与张东联系过。 2011年2月,张东诉诸法院,认为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辩称,将《神秘世界》部分内容上传到网络上,目的在于宣传张东的作品,并且也给张东署了名,这种非营利行为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没有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定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共同侵犯了张东的著作权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2010年年底甲出版社应支付给张东多少稿酬?

2004年1月,某高校教师陈某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的内容中有陈某将其作品《探险历程》的专有使用权授予甲出版社,使用方式是以图书、报纸、期刊等纸质出版物形式登载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甲出版社承诺在收到作品稿件的6个月内先出版图书,其他权利保留到以后行使。甲出版社出版图书应向陈某支付版税;版税按图书定价和实际销售数结算,销售数在5000册以下(含5000册)时版税率为7%,超过5000册部分的版税率为8%;图书出版后先按3000册预付版税,以后每年年底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 2004年3月,乙期刊社从甲出版社的《新书预告》中了解到《探险历程》即将出版,于是找到陈某,希望在其所办期刊《耳闻目见》上发表书评来介绍该书。陈某表示同意。在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时,陈某强调说明该稿内容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2004年5月中旬,乙期刊社在《耳闻目见》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探险历程)述评》的文章,全文长达数万字,除在开头加了200字左右的“按语”介绍作者身份和该书创作背景外,其余全部是《探险历程》的基本内容,仅稍作删节。同月下旬,甲出版社的《探险历程》一书出版。该书定价15元,首次印刷6000册,发往各地书店寄销。2004年10月重印5000册,陆续给书店添货。 甲出版社2004年从书店获得4000册《探险历程》的销售款,2005年获得5500册书的销售款。但是,按合同约定向陈某预付版税后,甲出版社由于获知期刊《耳闻目见》登载《(探险历程)述评》一文是由于陈某把书稿又交给了乙期刊社,便不再支付版税。陈某于2006年2月要求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甲出版社以陈某已违约为由而不同意支付。陈某承认曾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但说当时已经强调说明“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是乙期刊社擅自违约登载。甲出版社经过核实后,认为责任在乙期刊社,陈某没有违约,因此向陈某道歉,并愿意立即补付版税,同时希望陈某与甲出版社一起起诉乙期刊社。陈某表示理解甲出版社的做法,并同意共同起诉乙期刊社。 在法庭上,乙期刊社对陈某陈述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耳闻目见》刊登书评是事先经作者同意的,且文章已说明《探险历程》的作者为陈某,这种行为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期刊社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侵犯了陈某和甲出版社的权利。甲出版社究竟应该支付给张强税前稿酬多少?请列出算式计算,以验证甲出版社的说法是否属实。

《三北防护林与沙漠治理》一书系西北某出版社策划,由A撰著,并配有由B拍摄的图片35幅。全书正文计作38.6万字,定价29.80元。该书于2010年5月出版,首印5500册。根据出版合同约定,出版社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方式支付作者 A的稿酬,基本稿酬标准为60元/千字,印数稿酬的标准和计算方法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出版社以一次性付酬方式支付B的稿酬,付酬标准为50元/幅。该书出版之后,作者A按出版合同约定的7折优惠购买该书120本,出版社从其稿酬里扣除购书款。2011年3月,出版社重印该书4000册。 至2012年6月,该书的销售实洋一共是113000元。出版社从A的应得稿酬里扣除购书款,应该怎样操作?

由甲主编、甲和乙合作编写的一本书交出版社出版。出版合同约定:出版社以版税方式支付甲的主编稿酬,版税率为3%,按实际销售数结算;出版社另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方式支付甲和乙的撰稿稿酬,基本稿酬的标准为100元/千字,印数稿酬标准和具体计算方式均按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执行;为方便计算,所有稿酬均在年底结付。 2011年3月,该书出版。定价40元,首印8000册。全书应付稿酬的字数为153800字,甲和乙各撰稿50%。 出版社将该书按六折批发给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5500册。到2011年12月,批销中心实现销售5000册,剩余部分未退货,转入下一年继续销售。 2012年1月,甲提出自费订购2000册,并要求按定价的七折购买,出版社同意,并很快把书交给甲。考虑到该书尚有市场潜力,出版社决定重印5500册。该书印出后,又按六折批发给批销中心4500册。截至2012年年底,批销中心退货500册,其余实现销售。该书第1次印刷后,甲和乙应得税前稿酬多少元?

国内甲出版社向海外乙出版社输出《经络解说》一书,甲出版社起草的著作权贸易合同应包括()等内容。A、甲出版社承诺拥有有关权利或有权就有关权利进行贸易B、甲出版社和乙出版社的名称、地址C、乙出版社在海外的销售方式和营销费用D、合同期满后乙出版社是否可以继续销售库存图书E、乙出版社向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版税率视印制成本而定

《三北防护林与沙漠治理》一书系西北某出版社策划,由A撰著,并配有由B拍摄的图片35幅。全书正文计作38.6万字,定价29.80元。该书于2010年5月出版,首印5500册。根据出版合同约定,出版社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方式支付作者 A的稿酬,基本稿酬标准为60元/千字,印数稿酬的标准和计算方法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出版社以一次性付酬方式支付B的稿酬,付酬标准为50元/幅。该书出版之后,作者A按出版合同约定的7折优惠购买该书120本,出版社从其稿酬里扣除购书款。2011年3月,出版社重印该书4000册。 至2012年6月,该书的销售实洋一共是113000元。出版社为销售该书的收入应缴纳销项增值税多少元?

甲、乙两作者共同创作一部书稿,共40万字,其中甲写作35万字,乙写作5万字。出版社经过选题论证和审稿,同意接受出版,并计划首次印5000册,定价35元。在签订出版合同时,出版社提出了下列两种付酬方式供作者选择:A.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基本稿酬标准为每千字50元,印数稿酬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支付。B.版税:版税率为6%,按印数结算支付。该社标图案属于以下作品中的()。A、演绎作品B、汇编作品C、职务作品D、委托作品

由甲主编、甲和乙合作编写的一本书交出版社出版。出版合同约定:出版社以版税方式支付甲的主编稿酬,版税率为3%,按实际销售数结算;出版社另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方式支付甲和乙的撰稿稿酬,基本稿酬的标准为100元/千字,印数稿酬标准和具体计算方式均按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执行;为方便计算,所有稿酬均在年底结付。 2011年3月,该书出版。定价40元,首印8000册。全书应付稿酬的字数为153800字,甲和乙各撰稿50%。 出版社将该书按六折批发给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5500册。到2011年12月,批销中心实现销售5000册,剩余部分未退货,转入下一年继续销售。 2012年1月,甲提出自费订购2000册,并要求按定价的七折购买,出版社同意,并很快把书交给甲。考虑到该书尚有市场潜力,出版社决定重印5500册。该书印出后,又按六折批发给批销中心4500册。截至2012年年底,批销中心退货500册,其余实现销售。该书第1次印刷后,甲和乙应为所得稿酬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应纳税额的小数部分均略去不计)

《三北防护林与沙漠治理》一书系西北某出版社策划,由A撰著,并配有由B拍摄的图片35幅。全书正文计作38.6万字,定价29.80元。该书于2010年5月出版,首印5500册。根据出版合同约定,出版社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方式支付作者 A的稿酬,基本稿酬标准为60元/千字,印数稿酬的标准和计算方法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出版社以一次性付酬方式支付B的稿酬,付酬标准为50元/幅。该书出版之后,作者A按出版合同约定的7折优惠购买该书120本,出版社从其稿酬里扣除购书款。2011年3月,出版社重印该书4000册。 至2012年6月,该书的销售实洋一共是113000元。B的税后稿酬是多少元?

《三北防护林与沙漠治理》一书系西北某出版社策划,由A撰著,并配有由B拍摄的图片35幅。全书正文计作38.6万字,定价29.80元。该书于2010年5月出版,首印5500册。根据出版合同约定,出版社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方式支付作者 A的稿酬,基本稿酬标准为60元/千字,印数稿酬的标准和计算方法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出版社以一次性付酬方式支付B的稿酬,付酬标准为50元/幅。该书出版之后,作者A按出版合同约定的7折优惠购买该书120本,出版社从其稿酬里扣除购书款。2011年3月,出版社重印该书4000册。 至2012年6月,该书的销售实洋一共是113000元。第二次印刷后,出版社还需要支付多少稿酬?作者A的税后稿酬是多少元?

由甲主编、甲和乙合作编写的一本书交出版社出版。出版合同约定:出版社以版税方式支付甲的主编稿酬,版税率为3%,按实际销售数结算;出版社另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方式支付甲和乙的撰稿稿酬,基本稿酬的标准为100元/千字,印数稿酬标准和具体计算方式均按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执行;为方便计算,所有稿酬均在年底结付。 2011年3月,该书出版。定价40元,首印8000册。全书应付稿酬的字数为153800字,甲和乙各撰稿50%。 出版社将该书按六折批发给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5500册。到2011年12月,批销中心实现销售5000册,剩余部分未退货,转入下一年继续销售。 2012年1月,甲提出自费订购2000册,并要求按定价的七折购买,出版社同意,并很快把书交给甲。考虑到该书尚有市场潜力,出版社决定重印5500册。该书印出后,又按六折批发给批销中心4500册。截至2012年年底,批销中心退货500册,其余实现销售。截至2012年年底,该书的出版码洋和销售实洋各是多少元?

单选题计算题:根据所给材料计算后回答问题。(须列出算式;每个问题计算过程中的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只取整数。 张强将自己编著的《出版史话》书稿交甲出版社出版。根据出版合同约定,甲出版社以版税方式支付张强稿酬,版税率为8%,按实际销售数于每年年底结算。同时双方约定,甲出版社可出版该书的电纸书,版税率为30%,同样是每年年底结算。2015年10月底,《出版史话》一书出版。定价28元,首次印数6 000册。甲出版社以寄销的形式批发给某发行公司3 000册,发行折扣率为60%,三个月后结算书款。甲出版社还以经销的形式批发给某网上书店2 000册,发行折扣率为50%,也是三个月后结算书款;同时,甲出版社还和该网上书店签订了电纸书的销售合同,电纸书定价9.8元,发行折扣率为50%,每月月底结算书款。2015年12月底,甲出版社通过发行管理信息系统监测到发行公司售出图书1 200册,网上书店售出图书800册,但未结算书款;网上书店售出电纸书900本,并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了书款。2016年1月底,发行公司共售出图书2800册,按约定结算了书款,同时要求添货2 000册,双方约定的购销形式和发行折扣率不变;网上书店也按约定结算了书款,并要求添货2 000册,双方约定的购销形式和发行折扣率不变。为了满足市场需求,甲出版社重印5000册。截至2016年12月底,发行公司还剩200册未实现销售,即按已销数量和甲出版社结清书款,并退回200册图书;网上书店共售出3 500册图书和3 200本电纸书,并按合同约定结清了书款。问题一:2015年年底,张强应得税前稿酬多少元?问题二:2015年年底,张强为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问题三:2016年年底,张强应得税前稿酬多少元?问题四:2016年年底,张强为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问题五:截至2016年12月底,该书的出版码洋和销售实洋各为多少元?问题六:按照13%的增值税税率计算,截至2016年12月底,甲出版社总共应为销售该书缴纳销项增值税多少元?

多选题2009年3月,张东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东将其作品《神秘世界》的专有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权利期限为5年;甲出版社有权以纸质图书和电子书的形式出版该作品;甲出版社在收到书稿之日起的6个月内出版该作品;稿酬以版税方式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率为8%;每年年底结算一次稿酬,首次和第二次支付版税时的销售数量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计算。 2009年11月,《神秘世界》一书出版,该书定价20元,印5100册。至2009年年底,该书共售出800册。2010年7月,《神秘世界》重印3200册,至该年年底,甲出版社统计的当年销售数量为6200册。 为了扩大宣传该书,2011年1月,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联系,提出免费向该网上书店提供《神秘世界》一书的十分之一内容,由乙网上书店再从中摘取一部分上传到网络上,供读者在网上免费浏览。乙网上书店为了吸引用户,提高点击率,就按此办理了。但是,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一直未就此事与张东联系过。 2011年2月,张东诉诸法院,认为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辩称,将《神秘世界》部分内容上传到网络上,目的在于宣传张东的作品,并且也给张东署了名,这种非营利行为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没有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定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共同侵犯了张东的著作权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张东的下列著作权权利中,受到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侵犯的有哪些?请作选择回答。()A发表权B信息网络传播权C复制权D获得报酬权E汇编权

问答题2010年10月,某大学副教授李东与A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将其作品《出版法规简明教程》在中国内地地区图书形式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A出版社,期限为5年。合同约定中包括A出版社按60元/千字的标准向李东支付基本稿酬;印数稿酬的标准和稿酬的计算方法均按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基本稿酬和第一次印数稿酬均在出版后一个月内付清。如果A出版社在其官方网站上销售电子书,必须按版税计算,版税率为40%,每年年底结算一次。签约后,李东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出版法规简明教程》的全部电子稿件交付A出版社。2011年6月,《出版法规简明教程》一书出版。该书每个页面的版心部分排28行,每行26字;正文部分共222面,其中有8章的末尾留有空白,合计共160行;出版前言1面,目录3面,末尾的空白合计19行;还有主书名页1页,用与正文不同的纸张印刷。版权页上载明总字数为184.7千字,首印数为7500册。到2011年年底,A出版社按15元的定价共下载《出版法规简明教程》的电子书1500份。首次印刷,A出版社支付给李东的税前稿酬总额是多少?

多选题赵武编写了书稿《第三帝国揭秘》。2009年1月,赵武与甲出版社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合同中约定:赵武授予甲出版社在全球范围内以图书形式出版《第三帝国揭秘》中文版的专有使用权,为期10年。甲出版社按该书的实际销售量向赵武支付版税,版税率为8%;首次和第二次支付时的计付方式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但不预付版税。 2009年11月,甲出版社出版了《第三帝国揭秘》。该书为大32开本,每个页面排29行,每行排30字;正文部分共347面,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2面。版本记录页标明的相关数据为:字数308千字,印数5200册,定价25元。 2009年年底,《第三帝国揭秘》共销售了850册。2010年6月,甲出版社重印《第三帝国揭秘》6000册,当年共销售8750册。2011年10月,甲出版社又重印《第三帝国揭秘》5500册,当年共销售6520册。 甲出版社每次支付版税时,都向赵武详细说明税前版税金额(即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数据计算的应付金额)、按国家规定代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和实际支付的税后版税金额。赵武对甲出版社的做法表示满意,因此双方的合作一直顺利。 2012年10月,甲出版社打算出版《第三帝国揭秘》的网络版。经商洽,赵武应甲出版社的要求当场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作为对原图书出版合同的补充。该《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为促进作品的合法使用和传播,赵武将《第三帝国揭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甲出版社独家使用;甲出版社按照原图书出版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向赵武支付版税。 甲出版社准备推出《第三帝国揭秘》网络版时,该社的编辑发现,乙文化传播公司已经将《第三帝国揭秘》的电子版收录入该公司制作的"电子图书集成"在互联网上传播,供乙公司的用户有偿浏览或者下载。 甲出版社认为乙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乙公司出示了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和2011年3月赵武与乙公司签订的个人作品许可使用授权书。该授权书约定,赵武将全部个人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专有许可的方式授予乙公司使用,为期10年。因此,乙公司不但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而且还要求甲出版社停止以任何形式发行涉案作品。下列关于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A赵武对甲出版社和乙公司的授权都是有效的B赵武不能将涉案作品的网络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C甲出版社有权要求乙公司停止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并承担侵权责任D甲出版社也可以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不能要求乙公司停止出版E甲出版社不能再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可以继续发行涉案作品的纸质图书F乙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问答题(四)2014年4月,青年童书作家叶砚将自己创作的《毛毛虫传奇》书稿交甲出版社出版。根据出版合同约定,甲出版社以版税方式支付叶砚稿酬,版税率为7%,按实际销售数于每年年底结算。同时双方约定,从2015年1月开始甲出版社可出版该书的电子书,版税率为25%,同样是每年年底结算。2014年7月底,《毛毛虫传奇》一书出版。定价20元,首次印数5 000册。甲出版社以寄销的形式批发给乙发行公司2 000册,发行折扣率为65%,三个月后结算书款。甲出版社还以经销的形式批发给丙网上书店1 000册,发行折扣率为50%,也是三个月后结算书款。同时,甲出版社还和该网上书店签订了电子书的销售合同,电子书定价15元,发行折扣率为五五折,每年年底结算书款。2014年12月底,乙发行公司共售出图书1500册,按约定结算了书款,同时要求添货2 000册,双方约定的购销形式和发行折扣率不变;丙网上书店也按约定结算了书款,并要求添货1 000册,双方约定的购销形式和发行折扣率不变。为了满足市场需求,甲出版社重印2 000册。截至2015年12月底,乙发行公司还剩300册未实现销售,即按已销数量和甲出版社结清书款,并退回300册图书;丙网上书店共售出1 500册图书和2 100本电子书,并按合同约定结清了书款计算题:根据所给材料计算后回答问题。问题一:2014年年底,叶砚应得税前稿酬多少元?问题二:2014年年底,当出版社有关编辑通知叶砚领取版税时,叶砚提出要自购书50册,折扣率为60%,甲出版社表示同意。在扣除稿酬个人所得税和购书款后,叶砚应得多少元?问题三:2015年年底,叶砚应得税前稿酬多少元?问题四:2015年年底,叶砚为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问题五:截至2015年12月底,该书的出版码洋和销售实洋各为多少元?问题六:截至2015年12月底,甲出版社总共应为销售该书缴纳销项增值税多少元?

问答题赵武编写了书稿《第三帝国揭秘》。2009年1月,赵武与甲出版社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合同中约定:赵武授予甲出版社在全球范围内以图书形式出版《第三帝国揭秘》中文版的专有使用权,为期10年。甲出版社按该书的实际销售量向赵武支付版税,版税率为8%;首次和第二次支付时的计付方式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但不预付版税。 2009年11月,甲出版社出版了《第三帝国揭秘》。该书为大32开本,每个页面排29行,每行排30字;正文部分共347面,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2面。版本记录页标明的相关数据为:字数308千字,印数5200册,定价25元。 2009年年底,《第三帝国揭秘》共销售了850册。2010年6月,甲出版社重印《第三帝国揭秘》6000册,当年共销售8750册。2011年10月,甲出版社又重印《第三帝国揭秘》5500册,当年共销售6520册。 甲出版社每次支付版税时,都向赵武详细说明税前版税金额(即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数据计算的应付金额)、按国家规定代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和实际支付的税后版税金额。赵武对甲出版社的做法表示满意,因此双方的合作一直顺利。 2012年10月,甲出版社打算出版《第三帝国揭秘》的网络版。经商洽,赵武应甲出版社的要求当场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作为对原图书出版合同的补充。该《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为促进作品的合法使用和传播,赵武将《第三帝国揭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甲出版社独家使用;甲出版社按照原图书出版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向赵武支付版税。 甲出版社准备推出《第三帝国揭秘》网络版时,该社的编辑发现,乙文化传播公司已经将《第三帝国揭秘》的电子版收录入该公司制作的"电子图书集成"在互联网上传播,供乙公司的用户有偿浏览或者下载。 甲出版社认为乙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乙公司出示了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和2011年3月赵武与乙公司签订的个人作品许可使用授权书。该授权书约定,赵武将全部个人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专有许可的方式授予乙公司使用,为期10年。因此,乙公司不但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而且还要求甲出版社停止以任何形式发行涉案作品。请简要说明对问题四所作回答的理由。

问答题【案例】2009年3月,张东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东将其作品《神秘世界》的专有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权利期限为5年;甲出版社有权以纸质图书和电子书的形式出版该作品;甲出版社在收到书稿之日起的6个月内出版该作品;稿酬以版税方式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率为8%;每年年底结算一次稿酬,首次和第二次支付版税时的销售数量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计算。2009年11月,《神秘世界》一书出版,该书定价20元,印5 100册。至2009年年底,该书共售出800册。2010年7月,《神秘世界》重印3 200册,至该年年底,甲出版社统计的当年销售数量为6 200册。为了扩大宣传该书,2011年1月,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联系,提出免费向该网上书店提供《神秘世界》一书的十分之一内容,由乙网上书店再从中摘取一部分上传到网络上,供读者在网上免费浏览。乙网上书店为了吸引用户,提高点击率,就按此办理了。但是,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一直未就此事与张东联系过。2011年2月,张东诉诸法院,认为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辩称,将《神秘世界》部分内容上传到网络上,目的在于宣传张东的作品,并且也给张东署了名,这种非营利行为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没有构成侵权。法院审理后,认定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共同侵犯了张东的著作权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思考练习】问题一:2009年年底甲出版社应支付给张东多少稿酬?问题二:2010年年底甲出版杜应支付给张东多少稿酬?问题三:为什么法院认定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的行为侵犯了张东的著作权?问题四:张东的下列著作权权利中,受到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侵犯的有哪些?请作选择回答。A. 发表权B. 信息网络传播权C. 复制权D. 获得报酬权E. 汇编权问题五: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问答题《三北防护林与沙漠治理》一书系西北某出版社策划,由A撰著,并配有由B拍摄的图片35幅。全书正文计作38.6万字,定价29.80元。该书于2010年5月出版,首印5500册。根据出版合同约定,出版社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方式支付作者 A的稿酬,基本稿酬标准为60元/千字,印数稿酬的标准和计算方法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出版社以一次性付酬方式支付B的稿酬,付酬标准为50元/幅。该书出版之后,作者A按出版合同约定的7折优惠购买该书120本,出版社从其稿酬里扣除购书款。2011年3月,出版社重印该书4000册。 至2012年6月,该书的销售实洋一共是113000元。第一次印刷后,在扣除购书款之后,A的税后稿酬是多少元?

问答题2009年3月,张东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东将其作品《神秘世界》的专有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权利期限为5年;甲出版社有权以纸质图书和电子书的形式出版该作品;甲出版社在收到书稿之日起的6个月内出版该作品;稿酬以版税方式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率为8%;每年年底结算一次稿酬,首次和第二次支付版税时的销售数量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计算。 2009年11月,《神秘世界》一书出版,该书定价20元,印5100册。至2009年年底,该书共售出800册。2010年7月,《神秘世界》重印3200册,至该年年底,甲出版社统计的当年销售数量为6200册。 为了扩大宣传该书,2011年1月,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联系,提出免费向该网上书店提供《神秘世界》一书的十分之一内容,由乙网上书店再从中摘取一部分上传到网络上,供读者在网上免费浏览。乙网上书店为了吸引用户,提高点击率,就按此办理了。但是,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一直未就此事与张东联系过。 2011年2月,张东诉诸法院,认为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辩称,将《神秘世界》部分内容上传到网络上,目的在于宣传张东的作品,并且也给张东署了名,这种非营利行为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没有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定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共同侵犯了张东的著作权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为什么法院认定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的行为侵犯了张东的著作权?

问答题计算题:根据所给材料计算后回答问题。(须列出算式;每个问题计算过程中的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小数保留2位。)(本题20分) 王强将自己编著的《“互联网+”时代的潜在商机》一书交甲出版社出版。根据出版合同约定,甲出版社以版税方式支付王强稿酬,版税率为8%,按实际销售数于每年年底计算。同时双方约定,该书出版后两个月内,甲出版社先按首次实际印数预付版税,当年年底则不再结算。 2014 年3 月,《“互联网+”时代的潜在商机》一书出版。定价40 元,首次印数5000 册。甲出版社以经销的形式批发给某网上书店1500 册,发行折扣率为50%,书款在3 个月内结清;以寄销的形式按六五折批发给乙发行公司3000 册,书款在年底结算。 到2014 年12 月底,乙发行公司已实现销售2900 册,并按约定与甲出版社结算了书款,但暂未退货。此前,网上书店也按约定及时结算了书款。2015 年3 月,乙发行公司要求添货。甲出版社便重印2000 册,仍以寄销的形式按六五折全部批发给乙发行公司。8 月,王强提出自费订购该书100 册,并要求按六折结算,书款从稿酬中扣除。甲出版社表示同意,并很快把书交给了王强。 截至2015 年12 月底,乙发行公司还剩400 册未实现销售,便按已销数量向甲出版社结清货款。问题一:王强应得税前预付版税多少元?问题二:王强应为所获预付版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问题三:2015 年底,王强应得税前版税多少元? 问题四:2015 年底,扣除个人所得税和购书款后,王强实得金额多少元?问题五:截至2015 年12 月底,该书的出版码洋和销售实洋各为多少元? 问题六: 截至2015 年12 月底,甲出版社总共应为销售该书缴纳销项增值税多少元?

问答题由甲主编、甲和乙合作编写的一本书交出版社出版。出版合同约定:出版社以版税方式支付甲的主编稿酬,版税率为3%,按实际销售数结算;出版社另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方式支付甲和乙的撰稿稿酬,基本稿酬的标准为100元/千字,印数稿酬标准和具体计算方式均按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执行;为方便计算,所有稿酬均在年底结付。 2011年3月,该书出版。定价40元,首印8000册。全书应付稿酬的字数为153800字,甲和乙各撰稿50%。 出版社将该书按六折批发给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5500册。到2011年12月,批销中心实现销售5000册,剩余部分未退货,转入下一年继续销售。 2012年1月,甲提出自费订购2000册,并要求按定价的七折购买,出版社同意,并很快把书交给甲。考虑到该书尚有市场潜力,出版社决定重印5500册。该书印出后,又按六折批发给批销中心4500册。截至2012年年底,批销中心退货500册,其余实现销售。截至2012年年底,出版社总共应为该书缴纳销项增值税多少元?(应纳税额的小数部分均略去不计)

问答题2010年10月,某大学副教授李东与A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将其作品《出版法规简明教程》在中国内地地区图书形式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A出版社,期限为5年。合同约定中包括A出版社按60元/千字的标准向李东支付基本稿酬;印数稿酬的标准和稿酬的计算方法均按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基本稿酬和第一次印数稿酬均在出版后一个月内付清。如果A出版社在其官方网站上销售电子书,必须按版税计算,版税率为40%,每年年底结算一次。签约后,李东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出版法规简明教程》的全部电子稿件交付A出版社。 2011年6月,《出版法规简明教程》一书出版。该书每个页面的版心部分排28行,每行26字;正文部分共222面,其中有8章的末尾留有空白,合计共160行;出版前言1面,目录3面,末尾的空白合计19行;还有主书名页1页,用与正文不同的纸张印刷。版权页上载明总字数为184.7千字,首印数为7500册。到2011年年底,A出版社按15元的定价共下载《出版法规简明教程》的电子书1500份。到2011年年底,A出版社支付给李东的电子书税前版税是多少?

问答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凡要求作选择回答的问题. 应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填写在答题卡上的相应括号内。把错项选人,该问题不得分;正确项少选,按所选的正确项数量得分。凡要求作陈述回答的问题,请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的相应区域。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本题20分)赵武编写了书稿《第三帝国揭秘》。2009年1月,赵武与甲出版社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合同中约定:赵武授予甲出版社在全球范围内以图书形式出版《第三帝国揭秘》中文版的专有使用权,为期10年。甲出版社按该书的实际销售量向赵武支付版税,版税率为8%,首次和第二次支付时的计付方式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但不预付版税。2009年11月,甲出版社出版了《第三帝国揭秘》。该书为大32开本'每个页面排29行,每行排30字;正文部分共347面,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2面L,版本记录页标明的相关数据为:字数308千字,印数5 200册,定价25元。2009年底,《第三帝国揭秘》共销售了850册。2010年6月,甲出版社重印《第三帝国揭秘》6 000册,当年共销售8 750册。2011年10月,甲出版社又重印《第三帝国揭秘》5 500册,当年共销售6 520册。 甲出版社每次支付版税时,都向赵武详细说明税前版税金额(即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数据计算的应付金额)、按国家规定代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和实际支付的税后版税金额。赵武对甲出版社的做法表玎;满意,因此双方的合作一直顺利。2012年10月,甲出版社打算出版《第三帝国揭秘》的网络版。经商洽,赵武应甲出版社的要求当场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作为对原图书出版合同的补充。该《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为促进作品的合法使用和传播,赵武将《第三帝国揭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甲出版社独家使用;甲出版社按照原图书出版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向赵武支付版税。甲出版社准备推出《第三帝国揭秘》网络版时,该社的编辑发现,乙文化传播公司已经将《第三帝国揭秘》的电子版收录入该公司制作的“电子图书集成”在互联网上传播,供乙公司的用户有偿浏览或者下载。 甲出版社认为乙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乙司出示了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和2011年3月赵武与乙公司签订的个人作品许可使用授权书。该授权书约定,赵武将全部个人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专有许可的方式授予乙公司使用,为期10年。因此,乙公司不但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而且还要求甲出版社停止以任何形式发行涉案作品。问题一:2009年底,甲出版社应向赵武支付税前版税多少元?问题二:2010年底,甲出版社应向赵武支付税前版税多少元?问题三:2011年底,甲出版社应向赵武支付税前版税多少元?问题四:下列关于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A. 赵武对甲出版社和乙公司的授权都是有效的B. 赵武不能将涉案作品的网络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C. 甲出版社有权要求乙公司停止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并承担侵权责任D. 甲出版社也可以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不能要求乙公司停止出版E. 甲出版社不能再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可以继续发行涉案作品的纸质图书F. 乙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不用承担侵权责任问题五:请简要说明对问题四所作回答的理由。

问答题【案例2】 2010年10月,某大学副教授李东与A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将其作品《出版法规简明教程》在中国内地地区图书形式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A出版社,期限为5年。合同约定中包括A出版社按60元/千字的标准向李东支付基本稿酬;印数稿酬的标准和稿酬的计算方法均按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基本稿酬和第一次印数稿酬均在出版后一个月内付清。如果A出版社在其官方网站上销售电子书,必须按版税计算,版税率为40%,每年年底结算一次。签约后,李东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出版法规简明教程》的全部电子稿件交付A 出版社。 2011年6月,《出版法规简明教程》一书出版。该书每个页面的版心部分排28行,每行26字;正文部分共222面,其中有8章的末尾留有空白,合计共160行;出版前言l面,目录3面,末尾的空白合计19行;还有主书名页1页,用与正文不同的纸张印刷。版权页上载明总字数为184.7千字,首印数为7 500册。到2011年年底,A出版社按15元的定价共下载《出版法规简明教程》的电子书1 500份。【思考练习】问题一:首次印刷,A出版社支付给李东的税前稿酬总额是多少?问题二:到2011年年底,A出版社支付给李东的电子书税前版税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