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得侵犯女方的()权利和()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扰女方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

离婚后,男方不得侵犯女方的()权利和()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扰女方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


相关考题:

问:离婚后,子女随男方还是女方生活?

法定结婚年龄是()A、男方不得早于20周岁,女方不得早于18周岁B、男方不得早于18周岁,女方不得早于18周岁C、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

双方同居一段时间后分手,男方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同居期间的借款5万元,女方对此矢口否认,称其没有借过款,男方向法庭提交了四份录音证据,证实女方借款的事实。女方表示不能肯定录音是她说的。法庭释明其享有申请鉴定的权利,但女方表示不申请鉴定。如何认定录音证据的效力?

我国婚姻法规定:登记结婚后,()。A.女方必须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B.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C.男方必须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D.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离婚后,女方发现男方在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下列哪种说法正确?()A.女方不得提出异议B.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C.女方只能通过申诉途径解决D.男方所转移的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为A、男方不得早于18,女方不得早于16B、男方不得早于20,女方不得早于18C、男方不得早于22,女方不得早于20D、男方不得早于23,女方不得早于21E、男方不得早于24,女方不得早于22

古代亲迎是指()A、女方的舅舅送之到男方家B、女方一个人到男方家C、男方亲自到女方家迎娶女方D、男方派使者到女方家迎接女方

登记结婚后,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但男方不可以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

结婚后,女方必须到男方家、成为男方家庭的一员吗?

离婚后,男方和女方自愿复婚,是否还要再办理婚姻登记?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A、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B、女方不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不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C、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不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我国婚姻法规定:登记结婚后,()。A、女方必须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B、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C、男方必须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D、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离婚后,女方发现男方在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下列哪种说法正确?()A、女方不得提出异议B、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C、女方只能通过申诉途径解决D、男方所转移的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

离婚后,子女随男方还是女方生活?

女方在()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登记结婚后,根据()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体现在婚姻法中有()。①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分割共同财产②女方在分娩后1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③离婚后共同分割财产,应照顾女方④离婚后女方如生活困难,男方应给与适当经济帮助A、①③B、②③C、①④D、①②③④

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原则解决。A、女方意愿B、男方意愿C、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问答题离婚后,男方和女方自愿复婚,是否还要再办理婚姻登记?

填空题离婚后,男方不得侵犯女方的()权利和()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扰女方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

单选题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A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B女方不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不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C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不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填空题登记结婚后,根据()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填空题女方在()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问答题双方同居一段时间后分手,男方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同居期间的借款5万元,女方对此矢口否认,称其没有借过款,男方向法庭提交了四份录音证据,证实女方借款的事实。女方表示不能肯定录音是她说的。法庭释明其享有申请鉴定的权利,但女方表示不申请鉴定。如何认定录音证据的效力?

判断题登记结婚后,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但男方不可以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A对B错

单选题古代亲迎是指()A女方的舅舅送之到男方家B女方一个人到男方家C男方亲自到女方家迎娶女方D男方派使者到女方家迎接女方

单选题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体现在婚姻法中有()。①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分割共同财产②女方在分娩后1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③离婚后共同分割财产,应照顾女方④离婚后女方如生活困难,男方应给与适当经济帮助A①③B②③C①④D①②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