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一般设备事故,对事故单位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如何处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一般设备事故,对事故单位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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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组织措施严格干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的通知》规定,地面生产单位季度发生( )起轻伤事故的,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进行工作约谈;季度发生( )起轻伤事故的,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进行诫勉;季度累计发生( )起或年度累计发生8起轻伤事故的,给予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降职处理。 A、2B、3C、4D、5
《关于强化组织措施严格干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的通知》规定,井下生产单位季度累计发生( )起轻伤事故的,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进行工作约谈;季度累计发生( )起轻重伤事故的,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进行诫勉;季度累计发生( )起轻重伤事故的,给予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降职处理。 A、4B、6C、8D、10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旅客列车一般A类铁路交通事故,分别给予车队、车间负有管理责任的现场管控干部(包保)、分管业务干部、党政正职和相关科室负有专业管理责任的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分管业务副职、正职行政撤职处分。
《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旅客列车较大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分别给予车队、车间负有管理责任的现场管控干部(包保)、分管业务干部、党政正职和相关科室负有专业管理责任的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分管业务副职、正职行政撤职处分。
判断题《哈尔滨客运段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生旅客列车一般A类铁路交通事故,分别给予车队、车间负有管理责任的现场管控干部(包保)、分管业务干部、党政正职和相关科室负有专业管理责任的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分管业务副职、正职行政撤职处分。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