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

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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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明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分类及其意义。

什么是主物权、从物权?简述其分类意义。

绝对权和相对权是民事权利的重要分类,故民法中规定的权利不是绝对权就是相对权。

民法上物权的种类是() 。 A.所有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占有E.主物权

关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管辖,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A:担保物权人可向担保合同签订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申请B:担保物权人可向担保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申请C:担保物权人可向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申请D:担保物权人可向被申请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申请

根据物权客体的分类,物权可以分为A.完全物权与限定物权B.主物权与从物权C.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D.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下列对用益物权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用益物权的依据只能是民法普通法,而不能是民法特别法B.用益物权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其主要内容C.用益物权的客体只能是不动产D.用益物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和有期限物权E.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根据物权的分类,抵押权属于() .A.他物权B.主物权C.担保物权D.意定物权E.有期限物权

在《民法通则》对民事权利的分类中,只有()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A.知识产权B.劳动权C.债权D.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