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3人成立合伙企业从事家政业,一直处于盈利状态。但由于一次决策失误,欠下丁债务30万元。而戊一直想要加入合伙皆被拒绝,而此时戊要求加入合伙,得到甲、乙、丙的一致同意并且签订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向戊如实说明了合伙企业的状况并且约定戊对10万元债务仅仅承担2万元。丁如何追偿其债权?A.丁只能要求甲、乙、丙承担债务B.丁可以向甲、乙、丙、戊中的任何一人要求偿还债权C.丁无权向戊主张债权,因为戊与此债务无关D.丁只能向戊主张1万元,因为戊与甲、乙、丙之间有协议

甲、乙、丙3人成立合伙企业从事家政业,一直处于盈利状态。但由于一次决策失误,欠下丁债务30万元。而戊一直想要加入合伙皆被拒绝,而此时戊要求加入合伙,得到甲、乙、丙的一致同意并且签订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向戊如实说明了合伙企业的状况并且约定戊对10万元债务仅仅承担2万元。丁如何追偿其债权?

A.丁只能要求甲、乙、丙承担债务

B.丁可以向甲、乙、丙、戊中的任何一人要求偿还债权

C.丁无权向戊主张债权,因为戊与此债务无关

D.丁只能向戊主张1万元,因为戊与甲、乙、丙之间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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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0年3月,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011年3月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0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银行30万元,直至2012年3月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30万元银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乙、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C.乙、丁应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乙、丙、丁应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甲、乙、丙三人成立合伙企业从事运输业,一直处于盈利状态.但由于一次决策失误,欠下丁债务20万元.此时戊要求加入合伙,得到甲、乙、丙的一致同意并且签订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向戊如实说明了原合伙企业的状况,并且约定戊对20万元债务仅仅承担l万元.丁如何追偿其债权?A.丁只能要求甲、乙、丙承担债务B.丁可以向甲、乙、丙、戊中的任何一人要求偿还债权C.丁无权向戊主张债权,因为戊与此债务无关D.丁只能向戊主张l万元,因为戊与甲、乙、丙之间有协议

甲、乙、丙三个合伙开店,欠下丁某货款1万元,后甲暴病身亡,乙下落不明,丁有权要求丙独自承担1万元债务。( )

(2012年)2010年3月,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011年3月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0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银行30万元,直至2012年3月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30万元银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乙、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C.乙、丁应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乙、丙、丁应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2018年3月,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019年3月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8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银行30万元,直至2020年3月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30万元银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乙、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C.乙、丁应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乙、丙、丁应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2010 年 3 月, 甲、 乙、 丙、 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 甲为普通合伙人, 乙、 丙、 丁为有限合伙人。 2011 年 3 月丙转为普通合伙人, 2010 年 8 月该合伙企业欠银行 30 万元, 直至2012 年 3 月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 下列关于甲、 乙、 丙、 丁对 30 万元银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表述中, 符合《 合伙企业法》 规定的是( ) 。A.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乙、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C.乙、丁应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乙、丙、丁应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2018年1月,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018年9月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8年5月该合伙企业欠银行30万元,直至2019年2月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30万元银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乙、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C.乙、丁应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乙、丙、丁应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2012年)2010年3月,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011年3月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0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银行30 万元,直至2012年3月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30万元银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乙、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C.乙、丁应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乙、丙、丁应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2016 年 3 月,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017 年 3 月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6 年 8 月该合伙企业欠银行 30 万元,直至 2018 年 3 月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 30 万元银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 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乙、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 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C.乙、丁应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 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乙、丙、丁应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 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