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法系划分部门法的基础是把法划分为()A.实体法和程序法B.公法和私法C.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D.一般法和特别法

民法法系划分部门法的基础是把法划分为()

A.实体法和程序法

B.公法和私法

C.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相关考题:

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由于各自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传统不同,因而形成各自不同的特点,关于民法法系的特点,不正确的是:A.民法法系的法的体系一般由宪法、民法、商法、刑法、程序法等部门法构成,实体法与程序法界限清晰B.民法法系的司法体系比较清楚,一般都有司法部、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它们各司其职、界限分明C.民法法系的判决书一般都很长,判决书最后不是由法院署名,而是由法官个人署名D.民法法系采用审问制或讯问制,在开庭审理中,法官居于主要地位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主要出现在()。A.民法法系B.普通法法系C.社会主义法系D.伊斯兰法系

以社会形态为标准对法的历史发展所做的划分,通称为( ).A.法系B.法的历史类型C.法的渊源D.部门法

关于公、私法的表述,正确的是()A.公、私法的划分是普通法法系划分部门法的方法B.罗马法学家帕比尼安首先提出划分公法和私法的学说C.公法一般是指宪法、行政法、民法和程序法D.私法包括商法

把法划分为公法与私法的法系是()A.普通法系B.伊斯兰法系C.大陆法系D.英美法系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主要出现在( )。A.民法法系B.普通法法系C.社会主义法系D.伊斯兰法系

以社会形态为标准对法的历史发展所作的划分,称为( )。A.部门法B.法的渊源C.法系D.法的历史类型

法国学者达维德把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度划分为()。 A、大陆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B、英美法系(普通法系)C、社会主义法系D、其他法律制度(包括伊斯兰法、印度法、远东各国法、马达加斯加与非洲各国法)

民法法系是指以古罗马法。特别是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法律总称。由于该法系的影响范围主要是在欧洲大陆国家,特别是法国和德国,且主要法律的表现形式均为法典,所以又称为大陆法系。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以普通法为基础和传统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法律总称。关于两者差别,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在法律思维方式方面,普通法系属于演绎型思维;而民法法系属于归纳式思维,注重类比推理B.在法的渊源方面,民法法系中法的正式渊源只是制定法;而普通法系中制定法、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渊源C.在诉讼程序方面,民法法系与教会法程序接近,属于纠问制诉讼:普通法系则采用对抗制诉讼程序D.在法律的分类方面,民法法系国家一般都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作为法律分类的基础,而普通法系则是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法的基本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