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09年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白酒和一批黄酒,甲企业提供原材料,实际成本分别为7000元(不含税)和3000元,支付加工费不含税分别为2000元和1000元,另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代垫白酒材料款500元,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价格,甲企业共收回白酒1000公斤,黄酒1000公斤,黄酒消费税额240元/吨,下列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A.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456.84元B.乙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582.65元C.甲企业收回白酒后直接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D.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846.84元

甲企业2009年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白酒和一批黄酒,甲企业提供原材料,实际成本分别为7000元(不含税)和3000元,支付加工费不含税分别为2000元和1000元,另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代垫白酒材料款500元,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价格,甲企业共收回白酒1000公斤,黄酒1000公斤,黄酒消费税额240元/吨,下列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A.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456.84元

B.乙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582.65元

C.甲企业收回白酒后直接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D.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846.84元


相关考题:

2009年11月,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加工粮食白酒,甲企业提供原材料实际成本为7000元,支付加工费不含税2000元,另外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支付代垫材料价税合计500元。月末收回4000公斤粮食白酒,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价格,则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 )元。A.7371.36B.6371.36C.7375D.6231

甲企业2019年5月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粮食白酒和一批黄酒,甲企业提供原材料,实际成本分别为7000元(不含税)和3000元,支付加工费不含税分别为2000元和1000元,另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代垫粮食白酒材料款500元,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价格,甲企业共收回粮食白酒1000公斤,黄酒1000公斤,则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甲企业收回粮食白酒后直接批发的,不再缴纳消费税B.甲企业实际负担的消费税为3050元C.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850.62元D.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456.84元

甲市某白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甲企业委托加工一批粮食白酒,甲企业发来粮食成本100000元,白酒厂按合同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0元,该批白酒于2010年3月15日生产完成并交付甲企业,共计3吨白酒,该白酒厂挂入往来账结算,未作其他处理,注:假定白酒厂没有同类白酒售价。请问:(1)白酒厂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2)如不正确,请作出正确的税务处理。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甲企业为乙企业提供原材料等,实际成本为7000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2000元,其中包括乙企业代垫的辅助材料500元。已知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同时该应税消费品在受托方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计算乙企业代扣代缴的消费税税额。

2010年2月,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粮食白酒,甲企业提供原材料,实际成本为7000元(不含税),支付加工费不含税2000元,另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代垫材料款500元。甲收回委托加工的全部粮食白酒10吨,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价格,则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 )元。A.3055.56B.4856.84C.2356.83D.14856.84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甲为乙提供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500元,乙企业代垫辅助材料500元。已知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同时该消费品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元A.900B.1000C.850D.944.44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27~28题。甲市某白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甲企业委托加工一批粮食白酒,甲企业发来粮食成本100000元,白酒厂按合同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0元,该批白酒于2012年3月15日生产完成并交付甲企业,共计3吨白酒,该白酒厂挂入往来账结算,未作其他处理(注:假定白酒厂没有同类白酒售价)。白酒厂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甲企业2019年2月委托乙加工企业加工A类高档化妆品一批,乙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元;另外,还委托乙企业加工B类高档化妆品一批,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40000元,向乙企业支付不含税加工费为10000元,乙企业无同类化妆品售价。同时委托丙企业加工C类高档化妆品一批,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50000元,向丙企业支付不含税加工费为10000元,丙企业无同类化妆品售价。本月将收回的B类、C类高档化妆品全部售出,分别取得不含税价款80000元、70000元。甲企业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A.8823.53B.3176.47C.0D.2517.34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主要原材料120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0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不含税金额3万元,假设乙企业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5% 要求:(1)计算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 (2)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一次性筷子后用于连续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完工后将其对外出售,取得销售收入220万元。计算甲应纳消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