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期限内转让的,其税收政策是()A、受让方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B、受让方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6年期限的减免税优惠C、受让方不享受剩余期限内的减免税优惠D、受让方可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期限内转让的,其税收政策是()

A、受让方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

B、受让方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6年期限的减免税优惠

C、受让方不享受剩余期限内的减免税优惠

D、受让方可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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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中,自取得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有( )。A.综合利用资源取得的所得B.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C.企业承包建设符合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所得D.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E.从事海水养殖项目的所得

下列各项中,自取得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有( )。A.综合利用资源取得的所得B.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C.企业承包建设符合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所得D.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E.从事海水养殖项目的所得

下列各项中,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表述正确的有( )。A.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开始生产经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B.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C.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D.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80%计入收入总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有( )。A.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政策B.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政策C.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政策D.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12年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政策E.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但未获利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半”政策,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5、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项目中,可以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有()。A.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B.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C.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D.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11、环节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A.免税B.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得纳税年度起,第一至第三年免税C.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得纳税年度起,第4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D.全额纳税

15、关于现行企业所得的优惠政策,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A.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B.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C.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D.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