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在交易所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按照有关规定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及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并在开户后3个交易日内报交易所备案。 ( )
证券公司在交易所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按照有关规定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及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并在开户后3个交易日内报交易所备案。 ( )
相关考题: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 )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杌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 )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 )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在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和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分别开立( )。Ⅰ.融券专用证券账户Ⅱ.融资专用资金账户Ⅲ.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Ⅳ.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A:Ⅰ.Ⅱ.Ⅲ.B:Ⅱ.Ⅲ.C:Ⅱ.Ⅳ.D:Ⅲ.Ⅳ.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分别开立( )。Ⅰ.融券专用证券账户Ⅱ.融资专用资金账户Ⅲ.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Ⅳ.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A: Ⅰ. Ⅱ. Ⅲ. B: Ⅱ. Ⅲ. C: Ⅱ. ⅣD: Ⅲ. Ⅳ
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证券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及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后,应在开户后( )个交易日内报交易所备案。A.2B.3C.5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