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3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除下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利润总额及所得税纳税调整的事项。假定甲公司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2013年度涉及所得税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 3年1月1日,甲公司开始对A设备计提折旧。A设备的成本为4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根据税法规定,A设备的折旧年限为l6年。假定甲公司A设备的折旧方法和净残值均符合税法规定。甲公司201 3年12月3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为37.5万元。 (2)2013年7月2日,甲公司自行研究开发的w专利技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作为无形 资产入账。w专利技术的成本为24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根据税法规定,w专利技术的计税基础为其成本的150%。假定甲公司w专利技术的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均符合税法规定。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13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00万元,累计摊销额为100万元; ②2013年12月31 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为287.5万元。 (3)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800万元。该商誉系2011年12月10日 甲公司从丙公司处购买丁公司100%股权并吸收合并丁公司时形成的,该商誉初始计量金额 为4000万元,丙公司根据税法规定已经交纳与转让丁公司100%股权相关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费。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购买丁公司形成的商誉在整体转让或者清算相关资产、负债时, 允许税前扣除。 甲公司认为商誉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符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条件,2013年12月31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4)甲公司的C建筑物于2011年12月30日购人并直接用于对外出租,成本为3600万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3年12月31日,已出租的C建筑物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600万元,其中本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4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已出租的C建筑物以历史成本按税法规定扣除折旧后的金额作为其计税基础,折旧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自购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①甲公司2013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发生额为l00万元: ②甲公司201 3年12月31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余额为150万元。 (5)甲公司2013年1月1 日,以l000万元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3年期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国债。该国债票面金额为1000万元,票面年利率和实际年利率均为5%,到期日为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该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 甲公司2013年12月3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2 5万元。 要求: (1)根据事项(1)至(5),分别判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同时说明判断依据;如果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请说出正确的会计处理办法。 (2)计算甲公司2013年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及所得税费用的金额。

甲公司2013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除下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利润总额及所得税纳税调整的事项。假定甲公司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2013年度涉及所得税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 3年1月1日,甲公司开始对A设备计提折旧。A设备的成本为4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根据税法规定,A设备的折旧年限为l6年。假定甲公司A设备的折旧方法和净残值均符合税法规定。甲公司201 3年12月3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为37.5万元。 (2)2013年7月2日,甲公司自行研究开发的w专利技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作为无形 资产入账。w专利技术的成本为24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根据税法规定,w专利技术的计税基础为其成本的150%。假定甲公司w专利技术的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均符合税法规定。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13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00万元,累计摊销额为100万元; ②2013年12月31 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为287.5万元。 (3)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800万元。该商誉系2011年12月10日 甲公司从丙公司处购买丁公司100%股权并吸收合并丁公司时形成的,该商誉初始计量金额 为4000万元,丙公司根据税法规定已经交纳与转让丁公司100%股权相关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费。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购买丁公司形成的商誉在整体转让或者清算相关资产、负债时, 允许税前扣除。 甲公司认为商誉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符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条件,2013年12月31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4)甲公司的C建筑物于2011年12月30日购人并直接用于对外出租,成本为3600万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3年12月31日,已出租的C建筑物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600万元,其中本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4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已出租的C建筑物以历史成本按税法规定扣除折旧后的金额作为其计税基础,折旧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自购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①甲公司2013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发生额为l00万元: ②甲公司201 3年12月31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余额为150万元。 (5)甲公司2013年1月1 日,以l000万元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3年期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国债。该国债票面金额为1000万元,票面年利率和实际年利率均为5%,到期日为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该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 甲公司2013年12月3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2 5万元。 要求: (1)根据事项(1)至(5),分别判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同时说明判断依据;如果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请说出正确的会计处理办法。 (2)计算甲公司2013年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及所得税费用的金额。


相关考题:

甲公司2011年度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纳金1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12万元,年末数为1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18万元,年末数为15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事项,甲公司2011年度的所得税费用为( ) 万元。A.250B.226.5C.227.5D.245

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4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6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该公司2014年度的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A:498B:400C:148.5D:150

阳光公司2007年经税务机关核实亏损40万元。2008年度该公司利润总额为4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08年度该公司应纳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A.70B.90C.100D.110

甲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21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7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当年按税法核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实发工资为20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2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年初数为40万元,年末数为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年初数为25万元,年末数为35万元。除上述事项外,甲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要求:(1)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应交所得税额。(3)编制甲公司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4)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5)编制甲公司年末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甲公司2010年初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500万元,不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2010年度亏损180万元,2011年度亏损120万元,2012年度税前利润为0,2013年度实现税前利润5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均为10%,公司董事会提出2013年度分配利润60万元的议案,但尚未提交股东会审议,假设甲公司2010至2013年不存在纳税调整和其他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3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万元。A.1590B.1650C.1890D.1950

甲公司2010年初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500万元,不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2010 年度亏损180万元,2011年度亏损120万元,2012年度税前利润为0,2013年度实现税前利润5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均为10%,公司董事会提出2013年度分配利润60万元的议案,但尚未提交股东会审议,假设甲公司2010至2013年不存在纳税调整和其他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3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 万元。A.1590B.1650C.1890D.1950

甲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00万元,其他债权投资期末公允价值上升1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未发生其他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则甲公司2019年度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为( )万元。A.1000B.1100C.1075D.1025

甲公司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8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9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 )万元。A.475B.500C.470D.395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1 000万元,本年转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0万元,发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0万元,上述暂时性差异均影响损益。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2018年应交所得税为(  )万元。A.250B.295C.205D.255

甲公司201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8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经税务机关核实的2012年度亏损额为480万元。该公司2013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A、80B、100C、160D、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