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A、股东B和股东C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1 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管理人发现以下问题: (1)按照公司章程的观定,股东A以1 000万元的设备出资,而股东A出资时该设备的实际价值只有300万元。对此,乙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D、E故意出具了虚假的验资报告。经查,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人为D、E和F。股东A出资的问题被发现后,甲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该问题由股东A独自承担,其他股东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为实施虚假破产,股东A、股东B和股东C自2011年4月1日起有计划地隐匿、转移公司财产。 (3)甲公闭董事王某未经股东会同意,自营同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获利20万元,给甲公司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 (4)甲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某利用职权从甲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40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于股东A出资不实的行为,管理人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甲公司股东会会议对此作出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乙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如果乙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合伙人D、E和F是否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甲公司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股东A、股东B和股东C承担甲公司债务?并说明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甲公司隐匿、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相关当事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于董事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4)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于财务负责人张某的行为,管理人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股东A、股东B和股东C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1 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管理人发现以下问题: (1)按照公司章程的观定,股东A以1 000万元的设备出资,而股东A出资时该设备的实际价值只有300万元。对此,乙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D、E故意出具了虚假的验资报告。经查,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人为D、E和F。股东A出资的问题被发现后,甲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该问题由股东A独自承担,其他股东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为实施虚假破产,股东A、股东B和股东C自2011年4月1日起有计划地隐匿、转移公司财产。 (3)甲公闭董事王某未经股东会同意,自营同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获利20万元,给甲公司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 (4)甲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某利用职权从甲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40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于股东A出资不实的行为,管理人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甲公司股东会会议对此作出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乙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如果乙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合伙人D、E和F是否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甲公司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股东A、股东B和股东C承担甲公司债务?并说明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甲公司隐匿、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相关当事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于董事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4)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于财务负责人张某的行为,管理人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