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故意杀人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真凶出现并供述了杀人的全过程,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B.本案审判监督程序应该依照第二审程序审判C.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D.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某故意杀人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真凶出现并供述了杀人的全过程,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B.本案审判监督程序应该依照第二审程序审判

C.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D.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相关考题:

被告人甲,因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被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上诉期间内,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量刑不当,依法提起抗诉。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没有错误,量刑过轻,依法撤销原判,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并核发执行死刑立即执行。该案做法违法的是( )。A.二审法院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B.二审法院核准执行死刑C.二审法院没有发回重审D.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本案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下列关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B.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C.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三十年有期徒刑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下列选项中,关于死刑的说法正确的是A.审判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不适用死刑B.对于不适用死刑的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C.死刑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D.对于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撮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某故意杀人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真凶出现并供述了杀人的全过程,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 )A.本案若由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B.本案审判监督程序应该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C.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再审该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D.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该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某故意杀人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真凶出现并供述了杀人的全过程,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A.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B.本案审判监督程序应该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C.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D.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被告人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间谍罪被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上诉期间内,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量刑不当,依法提起抗诉。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没有错误,量刑过轻,依法撤销原判,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并核准执行死刑立即执行。该案哪些做法是违法的?A:二审法院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B:二审法院核准执行死刑C:二审法院没有发回重审D: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本案

被告人李阳,因故意杀人罪、间谍罪被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上诉期间内,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量刑不当,依法提起抗诉。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没有错误,量刑过轻,依法撤销原判,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并核准执行死刑立即执行。该案中哪些做法是违法的A.二审法院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B.二审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C.二审法院没有发回重审D.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本

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正确说法包括(  )。A.对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刑,但是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B.死刑缓期执行的适用条件之一是罪行不是极其严重C.只要犯罪分子死刑缓期执行期闻故意犯罪,无论何时都可以核准死刑D.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执行期限,应当计算在减刑后的有期徒刑期限内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裁定减刑;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罪的,应当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