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确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凡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产量为课税数量B.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和稀油划分不清的或不易划分的,统一按原油稀油的数量课税C.无法正确计算原煤使用量的自用原煤,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D.纳税人自产自用金属矿产品的,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E.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出售的,按加工的固体盐数量纳税

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确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凡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产量为课税数量

B.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和稀油划分不清的或不易划分的,统一按原油稀油的数量课税

C.无法正确计算原煤使用量的自用原煤,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D.纳税人自产自用金属矿产品的,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E.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出售的,按加工的固体盐数量纳税


相关考题: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关于应税产品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自产对外销售的原煤,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B.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C.自产自用的铁矿石,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D.以自产原煤加工洗煤后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下列有关资源税计算正确的是( )。A.从量定额征收方式,决定了资源税以税额率高低作为计税依据B.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的课税数量计算C.应纳税额=课税数量×(1+适用的单位税额)D.凡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产品,均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E.凡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均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确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凡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产量为课税数量B.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和稀油划分不清楚或不易划分的,统一按原油数量课税C.无法正确计算原煤动用量的自用原煤,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产量折算成原煤动用量作为课税数量D.纳税人自产自用金属矿产品的,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下列有关确定资源税税额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各种应税产品,凡直接对外销售的,均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B.各种应税产品,凡自产自用的,均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C.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数量课税D.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

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某油田自产自用的天然气,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B.某煤矿对外销售自己开采的原煤,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C.某盐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后销售的,以使用的液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D.某煤矿自产自用的原煤,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下列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某油气田自产自用的天然气,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B.某煤矿对外销售的原煤,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C.某铜矿自产自用的铜矿石,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D.某盐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后销售的,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有关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开采或者生产的数量为课税数量B.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C.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以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为课税数量D.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为课税数量

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确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凡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产量为课税数量B.金属矿产品原矿,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程数量C.无法正确计算原煤使用量的自用原煤,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售量和白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D.纳税人自产自用金属矿产品的,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E.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出售的,按加工的固体盐数量纳税

下列各项中,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B.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C.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D.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开采数量为课税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