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股东为赵某和钱某,其中赵某出资占出资总额的60%,钱某占40%。在经营过程中,两位股东发生严重矛盾。一直以来,作为小股东的钱某实际控制着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和营业执照正、副本,从未让赵某参与过公司的经营管理;赵某也从未按章程享受过分红、查阅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应的股东应该享受的权利;钱某近2年来始终拒绝召开股东会。现在赵某有哪些合法并可行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东方红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股东为赵某和钱某,其中赵某出资占出资总额的60%,钱某占40%。在经营过程中,两位股东发生严重矛盾。一直以来,作为小股东的钱某实际控制着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和营业执照正、副本,从未让赵某参与过公司的经营管理;赵某也从未按章程享受过分红、查阅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应的股东应该享受的权利;钱某近2年来始终拒绝召开股东会。现在赵某有哪些合法并可行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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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有限责任公司原由张某、王某、李某三位股东各出资10万元设立,注册资本为30万元,经过两年的经营后,留存收益为30万元。这时,赵某愿意出资30万元加入,增资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0万元,赵某占25%的股份。则应将赵某出资中的(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A.20B.25C.0D.5

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钱某所行使的权利属于抗辩权的是:( ) A.赵某向钱某请求返还200元钱,钱某以从未欠赵某钱为由予以拒绝,经查,钱某所言属实 B.赵某向钱某请求返还200元钱,钱某以赵某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 C.赵某欺诈钱某而订立买卖合同,赵某请求钱某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钱某则主张撤销合同 D.赵某因货物买卖享有对钱某的金钱债权200元,钱某因劳务而对赵某享有200元的报酬请求权,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赵某向钱某主张给付,钱某则称双方债务抵销 .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赵某用一辆卡车作为出资B:钱某用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C:孙某用著作权出资D:李某用劳务出资

(2018年)2015年9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五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赵某、钱某、孙某各以现金90万元出资;李某以自有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周某以专利权作价130万元出资。股东的货币出资在6个月内缴足,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手续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3)股东享有均等表决权。  公司成立后,李某按期办理了出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但一直未将房屋交付公司。  2016年10月,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赵某、钱某、孙某赞成,李某和周某反对。赵某认为,李某未将出资房屋交付公司,不得行使表决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均等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赵某主张李某不得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能否通过简要说明理由。

2018年9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五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赵某、钱某、孙某各以现金90万元出资;李某以自有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周某以专利权作价130万元出资。股东的货币出资在6个月内缴足,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手续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3)股东享有均等表决权。  公司成立后,李某按期办理了出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但一直未将房屋交付公司使用。  2019年10月,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赵某、钱某、孙某赞成,李某和周某反对。赵某认为,李某未将出资房屋交付公司使用,不得行使表决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均等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赵某主张李某不得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能否通过?简要说明理由。

2015年9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五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赵某、钱某、孙某各以现金90万元出资;李某以自有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周某以专利权作价130万元出资。股东的货币出资在6个月内缴足,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手续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3)股东享有均等表决权。公司成立后,李某按期办理了出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但一直未将房屋交付公司。2016年10月,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赵某、钱某、孙某赞成,李某和周某反对。赵某认为,李某未将出资房屋交付公司,不得行使表决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问题1】甲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均等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问题2】赵某主张李某不得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问题3】甲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能否通过?简要说明理由。

赵某、钱某、孙某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赵某、钱某均以100万元现金出资,孙某以办公楼作价200万元出资。后因为市场因素导致该房产仅值160万元。公司债权人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孙某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已知当事人之间并无其他约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有()。A.孙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赵某、钱某承担连带责任B.孙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赵某、钱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孙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赵某、钱某不承担责任D.孙某不承担补足出资责任

2015年9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五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赵某、钱某、孙某各以现金90万元出资;李某以自有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周某以专利权作价130万元出资;股东的货币出资在6个月内缴足,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手续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3)股东享有均等表决权。公司成立后,李某按期办理了出资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但一直未将房屋交付公司。2016年10月,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赵某、钱某、孙某赞成,李某和周某反对。赵某认为,李某未将出资房屋交付公司,不得行使表决权。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均等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赵某主张李某不得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3)甲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能否通过?简要说明理由。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四人共同设立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在履行出资义务时,孙某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后来,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债权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提出下列要求,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要求孙某缴足出资B.要求孙某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要求发起人赵某、钱某和李某对孙某未履行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D.要求公司董事也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