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9~100 题:甲骑车不小心把乙撞了一下,两人由争吵转变为互殴。后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自己被乙打成脑震荡,住院治疗花了l万元。并向法院递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单据。诉讼中,乙辩称,在互殴过程中,自己也被甲打得遍体鳞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要求甲予以赔偿。第 99 题 甲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医院诊断证明是:( )。A.书证B.鉴定结论C.证人证言D.勘验笔录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9~100 题:

甲骑车不小心把乙撞了一下,两人由争吵转变为互殴。后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自己被乙打成脑震荡,住院治疗花了l万元。并向法院递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单据。诉讼中,乙辩称,在互殴过程中,自己也被甲打得遍体鳞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要求甲予以赔偿。

第 99 题 甲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医院诊断证明是:( )。

A.书证

B.鉴定结论

C.证人证言

D.勘验笔录


相关考题:

甲委托乙企业保管某件珍贵的书画。在乙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并被受理后,甲欲取回其书画时才发现,该书画已被乙企业以100万元卖出。甲可行使取回权,直接从乙的破产财产中取走100万元。( )

某公民甲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原由妹妹继承的两间房屋已经卖给了公民乙,对此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这两间房屋做出的处理决定是( )A.由乙无偿返还甲B.由甲的妹妹将原房返还给甲C.由乙返还甲,甲退款给乙D.由甲的妹妹把卖房款退还给甲

公民甲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的两间房屋因经济拮据卖给了公民乙,但甲在被宣告死亡后两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对这两间房屋的处理意见是() A、有乙无偿返还甲B、由甲妹无偿返还甲C、由乙返还甲,甲退款给乙D、由甲妹把卖房款返还给甲

下列选项中,成立正当防卫的是:( )A.便衣民警甲带领联防人员夜间巡逻,见一卡车停在路旁,车上无人,遂上去查看,恰逢该车司机乙回来,怀疑有人偷车,即手持棍棒喝令甲下车。甲误认为坏人袭击,即开枪将乙打死B.甲、乙、丙同在饭馆喝酒,甲、乙因故争吵并扭打起来,两人越打越激烈、最后各抄起一把菜刀要拼命。丙将两人劝开,先在一旁劝说甲,乙突然一刀砍向甲,却砍在丙身上,造成丙重伤C.甲的邻居乙是精神病人,一日,甲忽然看见乙持刀追逐其年仅8岁的儿子。为使儿子免遭不测,甲随手操起一根铁棍,把乙打倒。经查,乙左脚被打致粉碎性骨折D.甲骑车不慎撞着行人乙,乙上前对甲拳打脚踢,致甲口鼻流血,然后,扬长而去

某公民甲某,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的甲某的两间房屋因经济拮据卖给了公民乙。但是甲某在被宣告死亡二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撤消对他的死亡宣告。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这两间房屋的处理意见是( )。 A、由乙无偿返还甲B、甲某无权要求返还C、由乙返还甲,甲退款给乙D、由甲的妹妹把卖房款返还给甲

某公民甲某,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甲某的两间房屋因经济拮据卖给了公民乙。但是甲某在被宣告死亡二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撤销了对他的死亡宣告。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这两间房屋的处理意见是()。A、由乙无偿返还甲B、甲某无权要求返还C、由乙返还甲,甲退款乙D、由甲的妹妹把卖房款返还给甲

甲、乙公司于2001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4月10日前交付20万元的定金,以此作为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4月15日,乙公司在甲公司未交付定金的情况下发出全部货物,甲公司接受了该批货物。4月20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100万元的货款,遭到拒绝。经查明: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此外甲公司欠丁银行贷款本息100万元。4月30日,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乙公司的代位权成立,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履行清偿义务,诉讼费用2万元由债务人甲公司负担。丁银行得知后,向乙公司主张平均分配丙公司偿还的100万元,遭到乙公司的拒绝。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2)简述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当符合的条件。(3)丁银行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人民法院判定诉讼费用由甲公司负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甲、乙因琐事互殴,甲处于劣势,便启动摩托车向乙撞去,致乙轻微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应对甲的行为定性为刑事犯罪B.公安机关不能处罚乙,因为乙是受害者C.结案后,公安机关应当把摩托车退还给甲D.公安机关对甲的互殴与撞人行为应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甲和乙多次发生争吵,矛盾日深,两人又发生争吵,甲提出决斗,乙同意应战,决斗中,甲将乙刺成重伤,乙奋起反抗,刺穿甲的心脏致使甲死亡,乙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故意犯罪D.过失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