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管辖制度。

刑事案件的管辖制度。


相关考题:

刑事诉讼管辖,是确立刑事诉讼中国家职权主体直接受理案件职能分工和确定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权限分工的一项制度。刑事案件管辖分为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两类。()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划分对刑事案件的管辖,属于( )A.审判管辖 B.立案管辖C.级别管辖 D.地域管辖

公安机关对管辖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称为()。 A.职能管辖B.级别管辖C.地区管辖D.专门管辖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称为( )。 A.立案管辖B.审判管辖C.专属管辖D.地域管辖

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称为()。A、地域管辖B、级别管辖C、专门管辖D、指定管辖

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的分工。A、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B、处理刑事案件的权利C、处理刑事案件的权力D、刑事案件侦查上

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上的分工,称之为:()A、级别管辖B、审判管辖C、立案管辖D、变通管辖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作了具体的规定,下列各项种说法正确的是:() A.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B.刑事案件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C.刑事案件必须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D.刑事案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