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1985年5月6日出生)、乙(1986年8月29日出生)、丙(1984年1月26日出生)三人为了庆祝乙的生日,在2000年8月29日晚上商量出去打(偷)狗,回来煮了下酒。甲某向他人借了一支单筒猎枪带上。次日凌晨1时许,三人持猎枪未找到狗,便到一居民家偷鸡。乙、丙进院偷鸡,甲持猎枪在院外望风。当偷出三只鸡时,被事主发现,乙、丙二人即跑出院外。甲见状,即向房门开了一枪后逃跑,枪弹击中事主家房门的门框。事主兄弟二人闻声跑出房外,追撵三人未果,返回时,在院门外拾得猎枪护木一块,事主两兄弟即蹲藏在院内守候。甲某等3人逃离现场后,甲发现猎枪的护木丢失,担心无法还枪,便提出返回寻找。3人在返回事主家途中,丙某害怕被抓,未敢继续前行。当乙某持猎枪与甲一起寻找护木时,在事主家门前,被正欲抓捕他们的事主兄弟二人发现。事主丁某刚一起身,乙某即向他开了一枪,击中丁某致死。问题:甲、乙、丙各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

甲(1985年5月6日出生)、乙(1986年8月29日出生)、丙(1984年1月26日出生)三人为了庆祝乙的生日,在2000年8月29日晚上商量出去打(偷)狗,回来煮了下酒。甲某向他人借了一支单筒猎枪带上。次日凌晨1时许,三人持猎枪未找到狗,便到一居民家偷鸡。乙、丙进院偷鸡,甲持猎枪在院外望风。当偷出三只鸡时,被事主发现,乙、丙二人即跑出院外。甲见状,即向房门开了一枪后逃跑,枪弹击中事主家房门的门框。事主兄弟二人闻声跑出房外,追撵三人未果,返回时,在院门外拾得猎枪护木一块,事主两兄弟即蹲藏在院内守候。甲某等3人逃离现场后,甲发现猎枪的护木丢失,担心无法还枪,便提出返回寻找。3人在返回事主家途中,丙某害怕被抓,未敢继续前行。当乙某持猎枪与甲一起寻找护木时,在事主家门前,被正欲抓捕他们的事主兄弟二人发现。事主丁某刚一起身,乙某即向他开了一枪,击中丁某致死。

问题:甲、乙、丙各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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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题 甲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  )A.甲户籍登记的出生日B.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C.甲父母证明的出生日D.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日

甲,1986年5月出生;乙,1987年11月出生;丙,1989年4月出生。三人住同一家属院,经常一起去网吧玩网络游戏。为了筹集上网的费用,三人合谋绑架人质勒索钱财。2002年7月,三人将同院的 7 岁女孩小童绑架,向其父母索要人民币5000元。在交款时,三人被警方抓获。问:甲乙丙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甲(1985年5月6日出生)、乙(1986年8月29日出生)、丙(1984年1月26日出生)三人为了庆祝乙的生日,在2000年8月29日晚上商量出去打(偷)狗,回来煮了下酒。甲某向他人借了一支单筒猎枪带上。次日凌晨1时许,三人持猎枪未找到狗,便到一居民家偷鸡。乙、丙进院偷鸡,甲持猎枪在院外望风。当偷出三只鸡时,被事主发现,乙、丙二人即跑出院外。甲见状,即向房门开了一枪后逃跑,枪弹击中事主家房门的门框。事主兄弟二人闻声跑出房外,追撵三人未果,返回时,在院门外拾得猎枪护木一块,事主两兄弟即蹲藏在院内守候。甲某等3人逃离现场后,甲发现猎枪的护木丢失,担心无法还枪,便提出返回寻找。3人在返回事主家途中,丙某害怕被抓,未敢继续前行。当乙某持猎枪与甲一起寻找护木时,在事主家门前.被正欲抓捕他们的事主兄弟二人发现。事主丁某刚一起身,乙某即向他开了一枪,击中丁某致死。甲、乙、丙各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

某宿舍住着甲、乙、丙三个人,一个出生在长沙市,一个出生在武汉市,一个出生在重庆市。他们所学的专业,一个是会计,一个是营销,一个是中文。已知:①乙不是学中文的;②乙不出生在重庆市;③丙不出生在长沙市;④学习会计的不出生在武汉市;⑤学习中文的出生在长沙市。根据上述条件,可推出甲所学的专业是( )。A.会计B.营销C.中文D.无法推断

某宿舍有甲、乙、丙三人,一个出生在北京市,一个出生在上海市,一个出生在广州市,他们所学的专业,一个是金融、一个是管理、一个是外语。已知:①乙不是学外语的 ②乙不出生在广州市③丙不出生在北京市 ④学习金融的不出生在上海市⑤学习外语的出生在北京市根据上述条件,可推出甲所学的专业是( )。A.金融B.管理C.外语D.推不出

张家为儿子张乙过生日,却为确定出生日期犯愁。张乙的母亲记得儿子是5月24日傍晚出生。医院的接生记录簿上记载的是5月29日,出生证上记载的是6月1日,而户口簿上记载的是6月3日。从法律意义上讲,张乙的出生时间应以( )为准。A.2010-5-24B.2010-5-29C.2010-6-1D.2010-6-3

甲怀有双胞胎乙丙,在怀孕期间乙丙的爷爷去世,根据遗嘱两孩子分别继承50万元。不幸的是。分娩当天(4月4日)突发地震,乙在分娩过程中未能存活,医院未为丙出具出生证明。甲认为丙出生时发生地震不吉利,便在户籍登记时将其出生日期登记为地震发生后第2天(4月6日)。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娩出时为死体,自始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B.应当由乙继承的50万元自动由丙继承C.丙自出生时取得民事权利能力D.即便有医院的分娩记录等作证丙真实的出生日期,丙在法律上的出生日期依旧为4月6日

某宿舍住着甲、乙、丙、三个人,一个出生在长沙市,一个出生在武汉市,一个出生在重庆市。他们所学的专业,一个是会计,一个是营销,一个是中文。已知: 1.乙不是学中文的 2.乙不出生在重庆市 3.丙不出生在长沙市 4.学习会计的不出生在武汉市 5.学习中文的出生在长沙市。根据上述条件,可推出甲所学的专业是: A. 会计B. 营销C. 中文D. 无法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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