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75年宪法正式取消了国家主席的建制,1982年宪法恢复了国家主席的建制。

我国1975年宪法正式取消了国家主席的建制,1982年宪法恢复了国家主席的建制。


相关考题:

根据我国宪法,国家主席行使哪些职权。

在我国,通过和公布宪法的机关是国家主席。

我国宪法规定,公布法律的权利属于国家主席。()

下列关于我国国家主席作为国家元首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国家主席是政治体制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B、国家主席是国家的代表,又是国家的象征C、刘少奇三次当选为国家主席D、1975年、1978年宪法取消了国家主席

简述我国宪法对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时的继任和补选问题所作的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主席的替补制度,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 ()

规定设置国家主席及其职权的宪法有( )。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   C. 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

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制的批准机关是: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国务院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 国家主席

依据我国宪法修正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增加规定了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能B.我国1982年的宪法增设了国家主席这一国家机构C.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D.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