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作为李某的债权人,发现李某有一笔到期的债权,于是对李某的债务人林某提起代位权诉讼。李某作为第三人对张某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裁定驳回张某起诉B.判决驳回张某起诉C.裁定对张某起诉不予受理D.继续审理,作出判决

张某作为李某的债权人,发现李某有一笔到期的债权,于是对李某的债务人林某提起代位权诉讼。李某作为第三人对张某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驳回张某起诉

B.判决驳回张某起诉

C.裁定对张某起诉不予受理

D.继续审理,作出判决


相关考题:

张某于2005年7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2007年7月9日,张某还 没有还款。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另外,张某曾借给王 某3万元,并约定王某应于2007年6月10日之前还款。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弟,张某不好意思向他要, 所以一直欠着。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哪项?( ) A.李某可以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这欠款3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 B.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 C.李某可以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 ; 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张某欠李某1万元债务已到期,但声称无还款能力。李某通过调查,得知A公司拖欠张某工资1.2万元长达一年。张某迟迟没有起诉A公司索要工资,李某于是打算行使代位权起诉A公司。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A.李某可对1.2万工资行使代位权B.李某若征得A公司同意则可行使代位权C.李某可对1.2万工资中的1万元行使代位权D.李某不能行使代位权

张某于2009年7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2011年7月9日,张某还没有还款。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另外,张某曾借给王某3万元,并约定王某应于2011年6月10日之前还款。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弟,张某不好意思向他要,所以一直欠着。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A.李某可以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这3万元欠款,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B.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C.李某可以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李某为方某的债权人,下列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选项,表述不正确的是:( )A.以方某的名义对方某享有的已到期的金钱给付之债权行使代位权B.李某作为方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C.李某可以就方某用人单位拖欠方某的工资行使代位权D.方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李某有权就肇事者的损害赔偿责任行使代位权

张某于1997年5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3年。2000年5月9日,张某还没有还款。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只有张某由于帮助王某做木工活,还有3万元工钱没有拿回来,都已经到期近半年了。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弟,不好意思向他要,所以,一直都欠着。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A:李某可以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这欠款3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B: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C:李某可以请求张某或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工钱,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张某诉江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经判决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江某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李某享有20万元的到期债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法院应当作出裁定,通知李某向江某清偿该项20万元债务B.法院应当作出裁定,通知李某向张某清偿该项20万元债务C.若李某对该到期债权有异议,张某请求强制执行该到期债权的,法院不予支持D.若江某对李某的该项债权系生效裁判所确定,李某对该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法院不予支持

张某与李某系夫妻。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张某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能得到法院支持的理由有( )。A.李某伪造夫妻共同债务B.李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C.李某隐藏夫妻共同财产D.李某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张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张某在约定的时间与地点交货时,找不到债权人李某,于是张某将货物提存,提存后当地发生泥石流导致货物毁损。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 提存费用由李某负担 B. 货物损失由李某负担C. 提存费用由张某负担D. 提存时张某的交货义务已完成,李某无权要求张某再履行义务

张某欠李某10万元钱,逾期未还,李某几次催要未果。一日,李某发现张某将自己仅有的一辆“桑塔纳”牌轿车(八成新)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知情人赵某,则李某可以行使(  )以保障自己的债权不受侵害。A.代位权B.撤销权C.不安抗辩权D.先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