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200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2008年3月31日批准对外报出。长城公司2007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08年3月31日,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公司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在未来3年内能够转回;长期股权投资期末采用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计价;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均作为暂时性差异处理;不考虑除所得税费用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长城公司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发现长城公司如下业务的会计处理不正确。长城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以及相关会计处理如下:(1)长城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取得A公司 20%的股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2007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前)为20 00071元,销售净价为17 000万元,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9 0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预计为17 000万元。其会计处理如下:借:资产减值损失 3 000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A公司 3 000(2)B公司为长城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长城公司20%的股份,共计1 800万股。因B公司欠长城公司3 000万元,逾期未偿还,长城公司于 2007年4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该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保全B公司所持有的长城公司法入股。同年9月29日,人民法院向长城公司送达民事裁定书同意上述申请。长城公司于9月30日,对B公司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偿还欠款。至2007年12月31日,此案尚在审理中。长城公司经估计该诉讼案件很可能胜诉,并可从保全的B公司所持长城公司股份的处置收入中收回全部欠款,长城公司调整了应交所得税。长城公司于2007年12月31日进行会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收款 3 000贷:营业外收入 3 000(3)2008年2月4日,长城公司收到某供货单位的通知,被告知该供货单位2008年1月20日发生火灾,大部分设备和厂房被毁,不能按期交付长城公司所订购货物,且无法退还长城公司预付的购货款200万元。长城公司已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该供货单位偿还预付的货款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长城公司将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处理,并按200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长城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收款 200贷:预付账款 200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贷:坏账准备 200与此同时对2007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项目进行了调整。(4)长城公司2007年1月1日用货币资金1 000万元从证券市场上购入C公司股份的25%,并对C公司具有重大影响,但长城公司对C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C公司2007年1月1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 000万元,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80万元。长城公司2007年1月1日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1 000贷:银行存款 1 0002007年长城公司对C公司的投资未进行其他会计处理。(5)长城公司对上述各项交易或事项均已确认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费用影响。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单位以万元表示):长城公司对在日后期间发现的差错进行会计处理后,应调减已编制的2007年资产负债表“资产总计”项目金额( )万元。A.1 000B.1 180C.1 200D.2 170
长城公司与黄河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长城公司2014年至2016年对黄河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1)2014年3月1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800万元(含相关税费5万元)自非关联方取得黄河公司10%的股权,对黄河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2014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3)2015年1月1日,长城公司再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自另一非关联方购入黄河公司20%的股权,长城公司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黄河公司的章程规定,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对黄河公司的全部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4)2015年1月1日,黄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账面价值为500万元,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此以外,黄河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5)2015年4月,黄河公司宣布发放现金股利100万元,长城公司5月份收到股利。(6)2015年黄河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7)2016年黄河公司发生亏损500万元,实现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8)2016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3000万元。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长城公司和黄河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两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各题。针对事项(7),长城公司应冲减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金额为( )万元。A.93B.96C.153D.36
长城公司与黄河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长城公司2014年至2016年对黄河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1) 2014年3月1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800万元(含相关税费5万元)自非关联方取得黄河公司10%的股权,对黄河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金融资产。(2) 2014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3) 2015年1月1日,长城公司再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自另-非关联方购入黄河公司20%的股权,长城公司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黄河公司的章程规定,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对黄河公司的全部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4)2015年1月1日,黄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账面价值为500万元,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此以外,黄河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5) 2015年4月,黄河公司宣布发放现金股利100万元,长城公司5月份收到股利。(6)2015年黄河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7) 2016年黄河公司发生亏损500万元,实现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8) 2016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3000万元。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长城公司和黄河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两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各题。针对事项(5),长城公司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长城公司与黄河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长城公司2017年至2019年对黄河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1)2017年3月1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800万元(含相关税费5万元)自非关联方取得黄河公司%的股权,对黄河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将其划分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2017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3)2018年1月1日,长城公司再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自另一非关联方购入黄河公司20%的股权,长城公司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黄河公司的章程规定,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对黄河公司的全部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4)2018年1月1日,黄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账面价值为500万元,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比以外,黄河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5)2018年4月,黄河公司宣布发放现金股利100万元,长城公司5月份收到股利。(6)2018年黄河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7)2019年黄河公司发生亏损500万元,实现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8)2019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3000万元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长城公司和黄河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两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各题。针对事项(7),长城冲中减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金额为( )万元A.93B.96C.153D.36
长城公司与黄河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长城公司2014年至2016年对黄河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1) 2014年3月1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800万元(含相关税费5万元)自非关联方取得黄河公司10%的股权,对黄河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金融资产。(2) 2014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3) 2015年1月1日,长城公司再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自另-非关联方购入黄河公司20%的股权,长城公司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黄河公司的章程规定,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对黄河公司的全部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4)2015年1月1日,黄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账面价值为500万元,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此以外,黄河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5) 2015年4月,黄河公司宣布发放现金股利100万元,长城公司5月份收到股利。(6)2015年黄河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7) 2016年黄河公司发生亏损500万元,实现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8) 2016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3000万元。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长城公司和黄河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两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各题。针对事项(7),长城公司应冲减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金额为()万元。A.93B.96C.153D.36
长城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用增值税税率17%,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16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 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余额均为零。长城公司2016年度实现销售收人5000万元,会计利润总额为600万元,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1)2015年12月30日,长城公司取得一-项固定资产并立即投入使用。该固定资产原值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上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与税法规定一致。 2016年年末,长城公司估计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580万元。(2) 2016年6月1日,长城公司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回的企业所得税税款100万元。(3) 2016年12月1日,向光明公司销售一 -批不含税价格为2000万元的产品,其成本为1500万元合同约定光明公司收到产品后3个月内若发现质量问题可退货。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述商品尚未发生销售退回,根据以往经验估计,该项产品的退货率为10%。(4) 2016年发生广告费用800万元,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根据税法规定,当年准予税前扣除的广告费支出为750万元;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5) 2016年度计提工资薪金700万元,实际发放660万元,其余部分拟于2017年7月初发放;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0.5万元。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长城公司均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交易或事项进行了会计处理;预计在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其他因素。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各题。2016年度长城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为()万 元。A.150B.175C.190D.201
长城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所得稅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19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余额均为零长城公司201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000元会计利海总额为600元,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1)2018年12月30日,长城公司取得一项固定资产并立即投入使用。该固定资产原值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上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日,与税法规定致。2019年年末,长城公司估计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580万元(2)2019年6月1日,长城公司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回的企业所得税税款100万元(3)2019年12月1日,向光明公司销售一批不含税价格为2000元的产品,其成本为1500万元合问约定光明公司收到产品后3个月内若发现质量问题可退货。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述商品尚未发生销售退回,根据以往经验估计,该项产品的退货率为10%(4)2019年发生广告费用800万元,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根据税法规定,当年准予税前扣除的广告费支出为750万元;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5)2019年度计提工资薪金700万元,实际发放660万元,其余部分拟于2017年7月初发放;发生职工教育经费568万元。根据稅法规定,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长城公司均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交易或事项进行了会计处理;预计在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其他因素。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各题。2019年度长城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为()A.201B.175C.190D.176
长城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16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余额均为零。长城公司2016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会计利润总额为600万元,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1)2015年12月30日,长城公司取得一项固定资产并立即投入使用。该固定资产原值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上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与税法规定一致。2016年年末,长城公司估计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580万元。(2)2016年6月1日,长城公司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回的企业所得税税款100万元。(3)2016年12月1日,向光明公司销售一批不含税价格为2000万元的产品,其成本为1500万元,合同约定光明公司收到产品后3个月内若发现质量问题可退货。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述商品尚未发生销售退回,根据以往经验估计,该项产品的退货率为10%。(4)2016年发生广告费用800万元,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根据税法规定,当年准予税前扣除的广告费支出为750万元;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5)2016年度计提工资薪金700万元,实际发放660万元,其余部分拟于2017年7月初发放;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0.5万元。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长城公司均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交易或事项进行了会计处理;预计在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其他因素。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各题。2016年度长城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150B.175C.190D.201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17年12月20日,发出D产品一批,委托长城公司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该批产品的成本为1200万元。长城公司按照D产品销售价格的5%收取手续费,并在应付甲公司的款项中扣除。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长城公司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列示长城公司已销售D产品的40%,销售价格为500万元。甲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2×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长城公司账款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A.475B.555C.190D.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