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未到场监督销毁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未到场监督销毁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
相关考题: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过期损坏的处理是A、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B、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C、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到场监督销毁D、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E、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销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过期损坏的处理A.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B.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C.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到场监督销毁D.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E.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销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A、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B、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C、按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D、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天内到场监督销毁;E、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天内到场监督销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A.应当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B.应当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C.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D.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到场监督销毁E.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到场监督销毁
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A、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B、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C、按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D、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天内到场监督销毁;E、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天内到场监督销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A.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B.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C.按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D.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到场监督销毁E.自接到申请之日起l0日内到场监督销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过期损坏的处理是A.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B.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C.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到场监督销毁D.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E.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销毁
A.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B.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C.按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D.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到场监督销毁E.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到场监督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A.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B.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C.按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D.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到场监督销毁E.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到场监督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