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入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61.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入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61.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相关考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入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甲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3)郑某是否已经成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简要说明理由。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则下列关于执行合伙事务的形式符合规定的是()。A: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B: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C:由甲、乙两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D: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E:聘请A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 委托丁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B. 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 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 丙二人D. 甲. 乙. 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委托丁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