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中外合资企业2001年至2005年境内及来源于A国、B国的所得情况见下表,国内适用优惠税率15%(地方所得税免征)。A国所得税税率为40%(自2003年起该国税率下调50%)。2005年来源于B国的所得25000元中,其中利息5000元和特许使用费4000元,当地所得税税率40%;生产经营所得16000元,当地所得税税率35%,A、B两国税款均已缴纳。(该企业境外所得税采用限额抵免法)单位:元(人民币)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境内所得10000075000125000500075000A国所得50000750002500010000075000已在A国缴纳的税款200003000050002000015000B国所得25000已在B国缴纳的税款9200要求:28.根据上述资料分别计算该中外合资企业2001年至2005年应在我国缴纳的所得税税款。

(一)

某中外合资企业2001年至2005年境内及来源于A国、B国的所得情况见下表,国内适用优惠税率15%(地方所得税免征)。A国所得税税率为40%(自2003年起该国税率下调50%)。2005年来源于B国的所得25000元中,其中利息5000元和特许使用费4000元,当地所得税税率40%;生产经营所得16000元,当地所得税税率35%,A、B两国税款均已缴纳。(该企业境外所得税采用限额抵免法)

单位:元(人民币)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境内所得

100000

75000

125000

5000

75000

A国所得

50000

75000

25000

100000

75000

已在A国缴纳的税款

20000

30000

5000

20000

15000

B国所得

25000

已在B国缴纳的税款

9200

要求:28.根据上述资料分别计算该中外合资企业2001年至2005年应在我国缴纳的所得税税款。


相关考题:

甲国某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所得100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25%、 30%,但乙国对外国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实行20%的优惠税率,甲国采用分国限额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并承诺给予税收饶让,这样,甲国对该居民的这笔境外所得应征所得税款为( )。A.25元B.30.75元C.5.75元D.0

甲国某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税前所得200万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25%、30%,但乙国对外国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实行20%的优惠税率,甲国采用分国限额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并承诺给予税收饶让,这样,甲国对该居民的这笔境外所得应征所得税款为( )万元。A.25B.5C.5.75D.0

某中外合资企业2001年至2005年境内及来源于A国、B国的所得情况见下表,国内适用优惠税率15%(地方所得税免征)。A国所得税税率为40%(自2003年起该国税率下调50%)。2005年来源于B国的所得25000元中,其中利息5000元和特许使用费4000元,当地所得税税率40%;生产经营所得16000元,当地所得税税率35%,A、B两国税款均已缴纳。(该企业境外所得税采用限额抵免法)单位:元(人民币)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境内所得 100000 75000 125000 5000 75000 A国所得 50000 75000 25000 100000 75000 已在A国缴纳的税款 20000 30000 5000 20000 15000 B国所得 25000 已在B国缴纳的税款 920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计算该中外合资企业2001年至2005年应在我国缴纳的所得税税款。

累进免税法的计算公式为()。A、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居民的国内所得×本国适用税率B、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居民的国内外总所得-国外已纳所得税额)×居住国税率C、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居民的总所得×适用税率×国内所得/总所得D、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居民国内外总所得×适用税率-允许抵免的已缴来源国税额

甲国某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税前所得200万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25%、30%,但乙国对外国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实行20%的优惠税率,甲国采用分国限额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并承诺给予税收饶让,这样,甲国对该居民的这笔境外所得应征所得税款为( )。A.25万元B.5万元C.5.75万元D.0

A国某居民有来源于B国的所得100万元,A、B两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25%、30%,但B国对外国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实行20%的优惠税率,A国采用分国限额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并不给予税收饶让,这样,A国对该居民的这笔境外所得应征所得税( )万元。已知两国均实行属人兼属地税收管辖权。A.25B.5C.5.75D.0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该企业2019年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A.25.00B.23.53C.20.00D.15.00

我国甲居民企业2018年境内所得为500万元,同时有来源于乙国的税前所得200万元,我国与乙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25%、20%,但乙国对外国企业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实行15%的优惠税率,按照饶让抵免法,甲企业2018年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A.125B.135C.145D.175

【单选题】甲国某居民来源于乙国所得100万元,甲国所得税率为25%,但乙国对外国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实行20%的优惠税率,甲国采用分国限额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并承诺给予税收饶让,则当乙国所得税率分别为30%和24%时,甲国对这笔境外所得应该征收的所得税款分别为()万元。A.0和1B.0和1.2C.1和1.2D.1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