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殊管理药品有关品种目录管理的规定,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剂属于() A.第一类精神药品B.麻醉药品C.第二类精神药D.医疗用毒性药品

根据特殊管理药品有关品种目录管理的规定,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剂属于()

A.第一类精神药品

B.麻醉药品

C.第二类精神药

D.医疗用毒性药品


相关考题:

下列属于2010年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的是() A.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管理的通知B.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C.关于对部分合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D.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A.麻醉药品管理B.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C.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D.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根据《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 10号)和《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5)46号),自2015 年5月1日起,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再购进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原有库存产品登记造册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售完为止。自2016 年1月1日起,生产和进口的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 体制剂必须在其包装和说明书上印有规定的标识。之前生产和进口的,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流通使用。药品标签、说明书的修改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根据上述信息,关于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2015年5月1日以后上市的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在其包装和说明书上必须印有麻醉药品标识,否则不得上市 B.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剂装在其包装和说明书上必须印有精神药品标识,否则不得上市 C.某厂2015年1月生产的某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其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该药品在2016年1月1日至有效期满前可以继续流通使用 D.通知没有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片剂进行规定,所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片剂的管理应参照通知要求执行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A.麻醉药品管理B.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C.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D.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A.麻醉药品管理B.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C.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D.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根据《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10号)和《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管理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5]46号)。自2015年5月1日起,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再购进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原有库存产品登记造册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售完为止。白2016年1月1日起,生产和进口的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必须在其包装和说明书上印有规定的标识。之前生产和进口的,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流通使用。药品标签、说明书的修改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根据上述信息,关于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2015年5月1日以后上市的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在其包装和说明书上必须印有麻醉药品标识,否则不得上市B.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在其包装和说明书上必须印有精神药品标识,否则不得上市C.某厂2015年1月生产的某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其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该药品在2015年1月1日至有效期满前可以继续流通使用D.含可待因复方口服片剂的管理应参照《通知》要求执行

有关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A.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禁止使用现金进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交易 B.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如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应当立即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C.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复方地芬诺酯片严格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 D.境内企业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可以接受境外厂商委托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根据特殊管理药品有关品种目录管理的规定,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剂属于( )A.第二类精神药品B.第一类精神药品C.医疗用毒性药品D.麻醉药品

有关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A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禁止使用现金进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交易B境内企业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可以接受境外厂商委托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C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复方地芬诺酯片严格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D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如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