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C522对所有托收业务中的所有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按照《托收统一规则》,“银行仅根据托收指示书的指示及本规则办理”。即使委托人在所附的单据中作出与托收指示书不同的规定,银行也将不予理会。
URC522第一部分分别规定了()。A.URC522 的适用B.托收的定义C.托收的当事人D.付款
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应当由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指示。
按照《托收统一规则》(URC 522)的规定,如果托收包含远期汇票,而托收指示没有声明商业单据凭承兑还是凭付款交给付款人。银行在付款人承兑时就交付商业单据,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托收业务中,出口人委托银行收款所依循的国际惯例是《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现行版本为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简称URC522。
按照《托收统一规则》(URC 522)的规定,如果托收包含远期汇票,而托收指示没有声明商业单据凭承兑还是凭付款交给付款人。银行可以在付款人承兑时就交付商业单据,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托收业务中,银行的义务是按托收单据、托收指示书与URC522办理相关业务。
13.按照《托收统一规则》,“银行仅根据托收指示书的指示及本规则办理”。即使委托人在所附的单据中作出与托收指示书不同的规定,银行也将不予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