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继承了唐代“三司推事”制度,凡遇特别重大案件,由三法司长官刑部尚书、大理寺卿和都察院左都御史共同审理,称为“三司会审”。( )
明清时继承了唐代“三司推事”制度,凡遇特别重大案件,由三法司长官刑部尚书、大理寺卿和都察院左都御史共同审理,称为“三司会审”。( )
相关考题:
唐代中央和地方发生重大案件时,有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长官会同审判,称为()A.三司推事B.联合办案C.三司会审D.圆审
明清时继承了唐代“三司推事”制度,凡遇特别重大案件,由三法司长官刑部尚书、大理寺卿和都察院左都御史共同审理,称为“三司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