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做法有无错误,简述理由。
人民法院做法有无错误,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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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题干 M省人民法院将应由自己管辖的经济要案指定给本省甲市人民法院管辖,以确保自己有权对此案进行二审。对于这种做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这种做法是移送管辖,与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管辖权下放没有问题,因此是正确的B:这种做法是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所属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并无任何问题C:移送管辖的前提是本法院没有管辖权,所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D:M省人民法院可以把此案件交给甲市人民法院审理,只要甲市人民法院向其报请即可
原告李某与被告李甲、李乙、李丙、李丁是父子关系,李某与李甲、李丙共同居住李某所有的房屋4间。李某因与李甲发生矛盾,向某法院起诉,要求4被告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并要求法院对4间住房进行分割。某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传唤李甲、李丙到庭。经过调解,李甲、李丙同意每月给付李某300元赡养费。法院动员李某撤诉,没有制作调解书。人民法院做法有无错误,简述理由。
关于行政诉讼中的撤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酌情受理B、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一审程序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C、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D、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
问答题原告李某与被告李甲、李乙、李丙、李丁是父子关系,李某与李甲、李丙共同居住李某所有的房屋4间。李某因与李甲发生矛盾,向某法院起诉,要求4被告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并要求法院对4间住房进行分割。某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传唤李甲、李丙到庭。经过调解,李甲、李丙同意每月给付李某300元赡养费。法院动员李某撤诉,没有制作调解书。人民法院做法有无错误,简述理由。
问答题事件 4中, 丙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