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次承认电子邮件、传真的法律是什么?

我国第一次承认电子邮件、传真的法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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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在我国()。A.不发生法律效力B.发生法律效力C.有条件的发生法律效力D.经我国人民法院审查承认后具有效力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不违背()A.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B.行政法规C.我国的社会公共政策D.风俗习惯

1995年,我国( )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承认保险经纪人的合法地位。A.《保险法》B.《商法》C.《公司法》D.《劳动法》

什么是法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我国某法院接到一位中国公民提出的要求承认一项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依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承认该外国判决,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果我国与该外国之间存在相关的司法协助协定,应依该协定办理B.只有作出的该判决公正合理时,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C.只有该外国法院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时,该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D.该判决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7、我国首次承认传真、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B.《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C.《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D.《电子签章条例》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这句话说明我国承认反致。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次颁布是什么时候?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又是什么时候颁布的?(18分)

28、外国人在外国缔结的有效婚姻如果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是不能成立的,则我国法律不承认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