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重是指两次称量的质量数(mg)不超过A.0.3B.1.5C.0.3~0.5D.0.3~0.7E.3.0

恒重是指两次称量的质量数(mg)不超过

A.0.3

B.1.5

C.0.3~0.5

D.0.3~0.7

E.3.0


相关考题:

重量分析方法中,关于恒重的叙述,下列哪种正确A、恒重前后两次重量相差不超过0.2mg,即为恒重B、前后两次重量相差不超过0.2mg,即为恒重C、恒重前后两次重量相差不超过0.02mg,即为恒重D、恒重前后两次重量相差不超过2mg,即为恒重E、前后两次重量相差不超过0.02mg,即为恒重

UV法中测量误差最小的吸光度范围是A.0.3B.1.5C.0.3~0.5D.0.3~0.7E.3.0

在色谱定量分析中,分离度R应大于A.0.3B.1.5C.0.3~0.5D.0.3~0.7E.3.0

通常,两次称量差不超过()mg时,表示沉淀已被灼烧至恒重。 A、0.1;B、0.2;C、0.4;D、0.3。

恒重的定义即前后两次称量之差不超过( )。

测定食品中水分需称量恒重,“恒重”是指同一份样品两次称量之差不超过A.4mgB.1mgC.2mgD.10mgE.5mg

脂肪测定达到恒重的要求是A.两次称量的差不超过2mgB.两次称量的差不超过1mgC.两次称量的差不超过5mgD.两次称量的偏差不超过10%

直接干燥法测定食物中水分时,达到恒重是指两次称量结果的质量差不超过()A.2mgB.2gC.0.5mgD.1mg

测定食品的灰分含量,恒重的标准是前后两次称量之差不超过0.5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