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某大学教授田某携其十岁的女儿移民甲国,其丈夫刘先生继续留在中国做生意。两年后,甲国政府告知田某可以申请加入甲国国籍,但田某未提出该申请。八年后,田某回国与其丈夫团聚,临走时为其女儿办理了加入甲国国籍的申请。其女儿继续留在甲国读书。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由于田某及其女儿长期定居国外,因此两人的中国国籍已自动丧失B.田某回国后,其已经丧失的中国国籍可以申请恢复C.田某目前仍是中国人,但其女儿的中国国籍已经丧失D.田某的女儿若已经获得甲国国籍,则田某的女儿的中国国籍将自动丧失
中国某大学教授田某携其十岁的女儿移民甲国,其丈夫刘先生继续留在中国做生意。两年后,甲国政府告知田某可以申请加入甲国国籍,但田某未提出该申请。八年后,田某回国与其丈夫团聚,临走时为其女儿办理了加入甲国国籍的申请。其女儿继续留在甲国读书。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由于田某及其女儿长期定居国外,因此两人的中国国籍已自动丧失
B.田某回国后,其已经丧失的中国国籍可以申请恢复
C.田某目前仍是中国人,但其女儿的中国国籍已经丧失
D.田某的女儿若已经获得甲国国籍,则田某的女儿的中国国籍将自动丧失
相关考题:
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两年前,戴父在甲国定居,并获得甲国国籍。2006年7月,戴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戴某赴甲国继承了戴父在甲国的一座楼房。根据甲国的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于是戴某当时就在甲国填写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戴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针对以上事实,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A.戴某现在已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B.戴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C.戴某现在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就应当得到批准D.戴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中国公民张某长期定居在甲国,2009年在美国度假期间死亡。张某在甲国留有房屋和存款若干,其生前在甲国留下遗嘱,指定其全部遗产由其在中国的外甥罗某继承。其女儿玛丽以张某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该遗嘱无效。关于张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可以适用:A.美国法或中国法B.甲国法C.美国法D.《民事行为能力罗马公约》
中国公民陆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2年获甲国批准。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A.陆某仍是中国人B.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C.陆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D.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
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若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关于该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A.中国法B.英国法C.甲国法D.乙国法
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若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关于该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B.英国法C.甲国法D.乙国法
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若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关于该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法B、英国法C、甲国法D、乙国法
李某是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两年前,李父在甲国定居,并获得甲国国籍。2006年7月,李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李某赴甲国继承了,甲国的一栋楼房。根据甲国法律,取得该不动产后,李某可以获得甲国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于是李某当时在甲国填写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李某回国继续工作,针对上述事后,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以下判断正确的是、A、李某已经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B、李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C、李某现在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即退出中国国籍D、李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若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我国法院应该适用()。A.中国法B.英国法C.甲国法D.乙国法
2、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若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关于该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司考题)A.中国法B.英国法C.甲国法D.乙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