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2018年安全1号文》规定地面单位发生重伤事故,给予分管领导(副处级、副总师,以下同)()处分。 A、行政撤职B、行政降级C、行政警告D、解除劳动合同

《淮北矿业2018年安全1号文》规定地面单位发生重伤事故,给予分管领导(副处级、副总师,以下同)()处分。

A、行政撤职

B、行政降级

C、行政警告

D、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考题:

《关于强化组织措施严格干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的通知》规定,季度累计发生3起重伤事故的,给予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 )处理,如事故发生在同一系统内同时给予分管领导撤职处理。 A、诫勉B、降职C、约谈D、免职

《淮北矿业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牵头领导负责所牵头要素的组织领导和建设推进工作,各副总协助相应分管领导开展工作;督促指导责任部门全面完成承担()的建设任务。 A、要务B、要求C、任务D、要素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存量土地经营管理规定》(淮矿资环[2017]244号文)规定,实施土地收储、出让等处置行为,占用土地证载部分面积或未及时分割、换证,造成土地证原件丢失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当事人,视情节严重,给予()。 A、通报批评、诫勉谈话B、政纪处分直至降职处理C、党内严重警告D、行政记大过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存量土地经营管理规定》(淮矿资环[2017]244号文)规定,土地被侵占未发现,发现土地被侵占不制止、不报告或制止不力,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当事人,视情节严重,给予()。 A、行政记大过B、党内严重警告C、通报批评、诫勉谈话D、政纪处分直至降职处理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存量土地经营管理规定》(淮矿资环[2017]244号文)规定,不履行用地处置程序,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擅自出租或恶意降低出租价格,或私自允许外单位(或个人)使用所管理土地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当事人,视情节严重,给予()。 A、政纪处分直至降职处理B、党内严重警告C、通报批评、诫勉谈话D、行政记大过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存量土地经营管理规定》(淮矿资环[2017]244号文)规定,原始资料丢失的,数据不准确,不能按时报送报表的及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对单位分管领导及当事人给予() A、党内警告B、党内严重警告C、通报批评、诫勉谈话D、行政记大过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存量土地经营管理规定》(淮矿资环[2017]244号文)规定,土地基础资料管理混乱,土地台账不健全,未及时补充、完善的。对单位分管领导及当事人给予() A、通报批评、诫勉谈话B、行政记大过C、党内警告D、党内严重警告

《关于印发淮北矿业集团土建工程维修管理刚性规定的通知》规定:验收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土建维修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影响安全生产的,给予责任单位分管领导( )、相关工作人员留用察看处分。 A、行政警告B、记大过C、降职D、撤职

《淮北矿业员工教育强制培训管理规定》要求:( )是员工教育强制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 A.党委书记B.各单位C.主要负责人D.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