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一架钢琴,借给乙使用。乙趁甲长期外出之机,将钢琴以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丙。甲回国后,基于借用合同关系将乙诉至法院。关于丙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共同被告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不是本案的诉讼参加人

甲有一架钢琴,借给乙使用。乙趁甲长期外出之机,将钢琴以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丙。甲回国后,基于借用合同关系将乙诉至法院。关于丙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共同被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不是本案的诉讼参加人

 


相关考题:

甲将手机借给乙使用,乙将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对此,( )。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B.甲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C.甲有权请求丙赔偿损失D.甲有权请求乙和丙共同赔偿损失

甲将自己的钢琴卖给乙并当场接收了价款,但因乙的新房子在装修,两人约定乙一个月之后来取钢琴。甲在乙未来取钢琴之前的一天,又将其卖给不知情的丙,丙支付价款后就取走了钢琴。甲的行为:A.构成诈骗罪B.构成盗窃罪C.构成侵占罪D.不构成犯罪

甲、乙是好朋友,甲出国前将其钢琴借给乙使用,后来乙将钢琴租借给丙。丙在使用期间私自将琴送给了丁。乙知道后起诉丙要求返还钢琴并赔偿损失,在审理期间甲回国后得知钢琴在丁处,甲要求乙返还钢琴,则下列关于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可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乙对丁的诉讼B.甲如果另行起诉乙,则法院可以通知丁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C.乙起诉丙返还钢琴,丁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D.甲可以作为乙的共同诉讼人参加乙对丙的诉讼

下列各项中的交付方式,不属于指示交付的是:A.甲将钢琴售与乙,因甲尚需要使用该钢琴参加比赛,故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与借用合同,由乙取得间接占有,以替代现实交付,从而完成钢琴所有权的转移B.甲出借电脑给乙,后甲将该电脑出卖给乙,双方约定待乙支付价款后,电脑所有权即移转于乙C.甲将出租给乙的汽车售与丙,未终止租赁合同,但是甲将对乙的汽车返还请求权让与丙D.甲将一幅画售与乙,乙将该画转售给丙,甲依乙的指示直接将该画交付于丙

下列各项中的交付方式,不属于指示交付的是:A.甲将钢琴售与乙,因甲尚需要使用该钢琴参加比赛,故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与借用合同,由乙取得间接占有,以替代现实交付,从而完成钢琴所有权的转移B.甲出借电脑给乙,后甲将该电脑出卖给乙,双方约定待乙支付价款后,电脑所有权即移转于乙C.甲将出租给乙的汽车售于丙,未终止租赁合同,但是甲将对乙的汽车返还请求权让与丙D.甲将一幅画售与乙,乙将该画转售给丙,甲依乙的指示直接将该画交付于丙

甲有两子乙和丙,甲死亡后留有住房3间。乙趁丙长期外出之机,将3间房屋卖给丁,后因支付房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关于丙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必要的共同原告B:普通的共同原告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甲有一手机,委托乙保管,乙将手机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让儿子丁(7岁)用该手机在家上网课。后丁因迷恋网络游戏需要用钱,便趁丙不在家时将该手机以市场价卖给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该手机享有所有权的是( )。A.甲B.丙C.丁D.戊

甲将笔记本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将这个笔记本电脑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下面选项符合我国法律的是()A甲有权要求丙赔偿笔记本电脑B甲有权要求乙和丙共同赔偿损失C甲有权要求丙返还笔记本电脑D甲无权要求丙返还笔记本电脑

甲未经乙同意,将乙借给其使用的手机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丙。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是 。A.无效B.可变更C.效力待定D.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