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08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取得收入如下:(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从境外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不能提供在中国境外同时任职的证明。(2)2008年7月将境内一处门面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4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3)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2000元。(4)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12000元。(5)2008年约翰回国探亲两次,分别是5月5日离境、5月26日返回,12月10日离境、12月18日返回。两次探亲从境内任职企业取得探亲费各18000元。(6)10月份取得境内某公司支付的董事费收入3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0000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 85~90 问题第 85 题 2008年约翰每月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2665B.3225C.7425D.8125

约翰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08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从境外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不能提供在中国境外同时任职的证明。

(2)2008年7月将境内一处门面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4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3)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2000元。

(4)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12000元。

(5)2008年约翰回国探亲两次,分别是5月5日离境、5月26日返回,12月10日离境、12月18日返回。两次探亲从境内任职企业取得探亲费各18000元。

(6)10月份取得境内某公司支付的董事费收入3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0000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 85~90 问题

第 85 题 2008年约翰每月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2665

B.3225

C.7425

D.8125


相关考题:

约翰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4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约翰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约翰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天。A.282B.283C.284D.285

外籍个人约翰为在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一名普通员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年,2015年是约翰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4年且居住满1年,约翰在境内、境外均担任职务,但不能提供在中国境内外同时任职的证明,境内企业每月支付工资15000元,境外单位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18000元,2015年12月约翰在境外实际工作天数为16天,则约翰2015年12月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约翰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08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取得收入如下:(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从境外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不能提供在中国境外同时任职的证明。(2)2008年7月将境内一处门面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4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3)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2000元。(4)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12000元。(5)2008年约翰回国探亲两次,分别是5月5日离境、5月26日返回,12月10日离境、12月18日返回。两次探亲从境内任职企业取得探亲费各18000元。(6)10月份取得境内某公司支付的董事费收入3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0000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08年约翰每月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2665B.3225C.7425D.8125

无住所外籍个人约翰,受美国任职机构委托来华工作,2019年5月6日来华,7月2号回美国,7月12号返回中国,7月31日完成在华工作回美国。问题1:计算约翰2019年在中国境内的居住天数,判断约翰属于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并说明理由。问题2:计算约翰7月在中国境内的工作天数。

外籍个人约翰为在境内的外国企业中工作的一名普通员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未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约翰2019年9月2日来华,在境内、境外均担任职务,工作期间,境内企业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8000元,境外单位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2019年11月20日约翰工作结束,离开中国,则2019年11月约翰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6B.310C.156D.200

约翰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3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约翰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约翰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 )天。A.282B.283C.284D.285

外籍个人约翰为在华外国企业的总经理,同时兼任英国某公司财务总监,其工资、薪金由中国境内、境外企业分别支付,境内外国企业每月支付其工资折合人民币20000元,英国公司每月支付其工资折合人民币30000元。约翰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未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约翰在境内累计居住80天。2019年11月约翰在中国境内工作18天,在英国工作12天。约翰2019年11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A.954B.3590C.1590D.861.6

约翰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年,2015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取得收入如下:(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收入39800元,另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2000元,每月以现金方式取得伙食补贴200元;(2)2015年7月将境内一处门面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4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3)从境内非上市的内资企业取得红利12000元;(4)10月份取得境内某公司支付的董事费收入3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捐款10000元,约翰不在该公司任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单位:元)(1)约翰每月取得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计算2015年约翰取得的租赁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 计算2015年约翰取得的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计算2015年约翰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计算2015年约翰在中国境内合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外籍人士约翰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由于工作需要约翰2020年5月1日来华,6月28日离开。境内企业每月支付约翰工资10000元,境外企业每月支付约翰工资12000元。则约翰2020年6月份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元A.206.67B.0C.275D.223.33

29、外籍人士约翰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由于工作需要约翰2020年5月1日来华,6月28日离开。境内企业每月支付约翰工资10000元,境外企业每月支付约翰工资12000元。则约翰2020年6月份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元A.206.67B.0C.275D.223.33